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2、后可适当调整交付日,或是模糊约定交付日期,或是在租赁期限上给予顺延,此外双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就开业日,因商业项目开业分为项目整体开业和承租人承租物业开业,对整体开业期,若开发商延期,建议约定开业期可顺延,同时租赁期限顺延;或告知承租人后调整,此外双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四、开业日与装修期关系提前开业情况处理,包括就提前开业租金及各类费用如何收取。逾期开业情况处理,如何适用违约金。五、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租金计算标准明确,数额清晰,表格式约定需详细校对;若长期租赁合同,应注意租赁期限内的租金递增。物业管理费详细列明,并就租赁期内调整予以约定。但收取与调整须符合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其他各费

10、业或其人员或设备并未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并同意今后不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中途终止合同。1.5.乙方须自行办理其在该房屋内营业所须之批准、牌照及其他许可。1.6.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乙方在租赁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2.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及支付办法2.1.该房屋的租金、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具体见附件二。2.2.该房屋的租金、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按上述条款1中所述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在此确认,其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审核过甲方提供的有关测绘资料,同意附件二中所列的月租金总额、月设施费总额和

11、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且双方同意不就该面积与其他任何可使用面积、租用面积或其他演算法的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和设施费的调整。2.3.在租赁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因大楼实际运作成本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该房屋物业管理费。但租赁前三年物业管理费应保持不变,以后每年调整的范围不应超过上年物业管理费的5%。2.4.租金、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应无需甲方事先提示乙方付款。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首期租金、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见附件二。2.5.除首期租金、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于每个月的第一日或之前提前支付

14、约定的交付日起算直至其后的第15日仍未前往物业管理处实际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保证金。3.4.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应給予甲方15日宽限期,若甲方在宽限期之后仍未能将该房屋交付給乙方的,则甲方应就超过宽限期的天数按每天支付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的标准承担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乙方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如交付延误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立刻终止本合同。若乙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则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无息双倍退还給乙方,但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3.5.租赁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有关条款将该房屋归还甲方。3.6.乙方享

15、有租赁期满对于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同等条件包括租金价格和租赁面积等条件。但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将其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的申请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三个月内与乙方就该租赁事项进行协调。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合同租金的基础上参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协商续租期的租金及租期,并在期满前两个月签署续租合同。如果双方未能在前述两个月期满前达成续租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单元另行出租。4.保证金4.1.保证金指乙方为了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交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4.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金总额见附件二。在本合同正式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

16、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内,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乙方按上述约定交付保证金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交付保证金,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该房屋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3.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有关权利的前提下,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并按照本合同办理交还房屋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4.4.在整个合同期限内,保证金应保持足额。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更改,如果乙方拒绝更改,则甲方有权抵扣乙方的保证金,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租金、设施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17、费用。在此情况发生时,乙方必须把甲方扣除的保证金部分根据甲方通知在七日内重新补足并支付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提前收回该房屋,并视乙方为严重违约。如果保证金不足甲方抵扣的金额,甲方有权追讨,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差额部分。4.5.保证金应按照第2.9条的规定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4.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自行要求用上述保证金冲抵租金、设施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亦不得将上述保证金用于对外的担保或进行债权转让。5.装修、分隔、安装设备及改建5.1.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作出的租户装修的有关规定,向甲方递交承租场所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

18、要求)和详细说明,并由甲方或管理机构认可。未经甲方或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撤换甲方统一订造和安装的装置及装修。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方可办理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装修图的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在乙方的合理要求下,甲方将协助乙方提交有关的申请,报批所需的资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是否取得各项批复、准许及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5.2.在未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施工管理押金。施工管理押金金额、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租户装修的有关规定内。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不予退还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及临时水、电、的费用,上

21、的工作环境,装修时段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规定,特殊情况由乙方及装修商再行申请。乙方应以符合本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的方式进行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楼面公用通道和承租范围外区域作为堆放建材或工具之用。6.维护及维修6.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定期对该大楼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该大楼外观及内部公共场所的整洁。6.2.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限于房屋的原有结构、未经乙方改动的供电线路及公共部分。甲方应在发现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后或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对属于其维修责任的部分进行维修。6.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该房屋及其内部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在该

22、房屋遭受到毁损,或该房屋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房屋内的水管通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或缺陷时,乙方应及时以口头及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6.4.任何由乙方或其职员或访客的故意、过失或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或该大楼的其他部位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或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立即修复并予以经济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对任何其他人士进行赔偿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督促通知三日内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加上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6.5.如果甲方在该房屋内安装了空调或任何重要的设备或

24、为一流综合研发和办公楼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8.入内工作检查8.1.乙方同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对建筑物的保养、环卫、防盗、防灾、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或应维修相邻租户的需要而进入乙方所承租的部位。一般情况下,甲方应在24小时前与乙方商定进入事项。8.2.若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且无须承担因强行进入该房屋而致之损害。8.3.如遇上述情况,乙方应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给予支持和合作。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的影响。9.相邻关系9.1.乙方不得做出或放任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相邻住户造成滋扰或干扰

26、或诉讼,并且乙方承诺不在任何情况下将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9.4.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的相邻住户之间的纠纷,相邻住户向其提起诉讼且将甲方并列为被告或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成本等,该项索赔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10.保险10.1.乙方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可能导致该房屋及该大楼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使甲方重新投保或保险费增加时,甲方须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及其他有关开支须由乙方承担并及时偿还甲方。10.2.乙方承诺为其在该大楼的雇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电脑、车辆、贵重资料等)进行人身或财产的投保

27、,并投保相应的第三人责任险(如有)。10.3.在甲方提出合理要求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和出示该等保险的保单及所有支付保险金的证明。11.转租、分租和出售11.1.除非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分租、转租、出借该房屋或其任何权益予任何其他第三人(下称“受转租人”)。11.2.若甲方决定给予乙方上述书面同意,则乙方须以受转租人同意遵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条件,在受转租人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大楼规章制度时对受转租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为便于甲方或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乙方应将其与受转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备案。11.3.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出售该房屋、该大楼或该大楼

28、的任何部分,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履行业主的义务。11.4.除甲方单独出售该房屋外,如甲方对该大楼全部或部分房屋出售,则乙方不得仅仅对该房屋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12.租赁房屋的归还12.1.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状(自然损耗除外)且在迁离该房屋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该房屋。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结束、收到该房屋钥匙且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后视为乙方履行了将房屋交还甲方的义务。12.2.乙方对该房屋作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在

29、交还该房屋给甲方之前,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并承担一切的费用。如经甲方批准,乙方也可保留房屋的有关装修或设施,但乙方不应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补偿费用。12.3.若乙方未按12.1条规定履行交还房屋义务的,则从合同解除或终止日的第二日起直至双方签署验收交接单之日为止,甲方有权每天按合同期内日租金的200%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有权从房屋押金中扣除,但此项费用之支付并不构成续租或租赁之继续,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随时迁离。12.4.若乙方未按12.1条规定履行交还房屋义务的,逾期三十日(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同时有权视乙方留存于房屋内之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

31、约,甲方有权按照条款13.2追究乙方责任。13.2.以下情形将被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按日租金的200%向乙方收取合同终止日至实际移交日的租金,同时,乙方仍应向甲方偿清所有截至房屋实际移交之日所欠的应付款项,合同终止之日为自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13.2.1.未足额支付任何一期租金、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超过15日的;13.2.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包括本合同内的条款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中的条款),并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改正通知后15日仍然未能改正的;13.2.3.乙方面临财务危机或将面临清算或营业执照被吊销;13.2.4.

35、生,或因该大楼或该房屋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造成的任何个人或财物上的损失或破坏;14.1.4.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非典等的传染性疾病的因素造成的损失;14.1.5.该大楼其他住户给乙方造成的损害。14.1.6.甲方或物业公司管理区域内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车内物品的失窃或损坏,双方另行达成明确保管合同关系的除外。14.2.甲方向该物业或该房屋提供的护卫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将不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房屋或其内乙方、乙方员工、访客或财物的保安。15.保密义务15.1.本合同订立前以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同意对对方披露的有关保密

36、资料予以保密。15.2.本合同终止后(或经披露方随时提出要求),另一方均应向对方归还或销毁包含对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复制件)。15.3.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双方协商的租金价格以及租赁谈判中的有关事宜向第三方予以披露。16.争议的解决16.1.因本合同或者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16.2.如果在争议产生后30日内,甲乙双方仍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17.其他约定17.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并经双方签署。17.2.不放弃权利17.2.1.甲方知悉乙方违约而又接

37、受乙方支付的款项时,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如甲方放弃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应以甲方书面签字为准,乙方缴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如有不足额的情况,即使甲方接受乙方不足额部分的缴付,亦不影响甲方追索剩余租金和欠款的权利,更不影响其按本合同或法律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采取措施的权利。17.2.2.甲方一次或多次谅解、不计较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并不构成甲方对乙方行为的任何认可或默认,亦不构成放弃对乙方违约责任的追究,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认可或放弃对乙方的追究。17.2.3.甲方对乙方作出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乙方某一特定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对乙方放弃

THE END
1.研析《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研析| 《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查看相关条款,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 根据Alpha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至今一年多以来,租赁合同纠纷审结案件已超10万件。http://www.yukunhe.com/newsdetails_176
2.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要点详解检查项目: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结构完整性、水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办公设备是否齐全以及房屋的清洁程度。 评估内容:评估租赁物是否满足租赁方的特定要求,如网络安全、消防设施、空调系统等,并了解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装修或改造。 进行上述检查和评估后,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双方的约定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作为租赁合同附件https://blog.csdn.net/weixin_28736145/article/details/143771479
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热点问题探析:“虚构租赁物”的认定及对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直接相关的金融交易模式之一,兼具融资和融物双重属性。正因为此,立法部门在《民法典》有关融资租赁合同一章修订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下称“《担保制度解释》”,与《民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contract-disputes-in-financial-lease-determination-of-fictitious-leases-and-its-impact-on-financial-lease-contracts.html
4.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5篇(全文)出租方:XX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重庆市建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站《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原则,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的内容,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https://www.99xueshu.com/w/filegl64jvay.html
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七)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问题 企业的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由审核部门核定,经审核部门审查合格的材料,专家审查时不再考核这部分材料。 篇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要点 1.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0577a98w.html
6.全新军工保密资质要点解读知识库军工保密资格军工涉密解读: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者3年(含)以上的租赁合同。 6.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 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解读:这里的意思是指申请单位自申请之日以前12个月内,未发生经省(区、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泄露国家秘密http://www.jzx7788.com/html/zhishiku404/190081.html
7.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会员奖励决定38.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蔡樱梓、李晟睿(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39.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彭赫威、陈杰豪(实习)(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40.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苏祖耀、冉茜(承包造林合同纠纷案) 41.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周崇宇、廖敏儿(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 42.广东惠法律师事务所朱慧嘉(抚养费纠纷案) https://www.gzlawyer.org/info/4c923883c7054ac2bec1ccf0673f5199
8.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实施建机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加快租赁行业确认步伐,引导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从取得行业确认书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承租建筑施工机械。开展建机租赁企业品牌评比活动,鼓励设备租赁安装队伍做大做强,有效整合现有安装队伍资源,坚决制止挂靠安装行为。 (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http://www.fjjsjl.org.cn/article/view/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