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国村落史;村落起源;农业发展;史前;先秦
中国村落是中国历史上家国一体构建的重要载体与历史起点,是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的根与魂。它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唇齿相依,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的“实证”,更是中华文明渊源的“活证”。所以,对村落历史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方面,是揭示和深度认识中国文化源和流的重要关节问题,更是构建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提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强化国家认同与民族凝聚力,振兴乡村文化的关键部分,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文化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村落历史的问题,并未引起国内学术界足够的重视,20世纪上半叶以来的一些成果,都是由日本学者取得的,这是令人汗颜的。当然,这些成果却仅限于对汉魏晋唐时期“村”的兴起及基层社会组织的浅表性研究,甚至忽略了社会史、文化史和历史地理学层面的村落变迁。相比日本学者的热衷,国内学界过去是冷清的。直至近几年国家将传统村落列入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战略之后,这一现状才稍为得以改变。当前学术界从文化、社会、经济和建筑景观等方面展开了对“村落”或“乡土”的研究,但对村落历史这一基本问题极少涉足。因此,亟待展开全面、深入、系统地研究。
一、发生学视阈下的村落起源
作为自古就以农立国的中国,村落在我国有着悠长久远的发展历史,然而,作为一种聚落形态和社会单元,它的起源并不是直接伴随人类的起源而产生的,而明显是人类进化和人类文明起源时期的产物,至少其雏形是如此。从距今1500万年的云南开远森林古猿,到170万年前的元谋人,再到后来的蓝田人、北京人、丁村人,及至距今约3万年的北京“山顶洞人”,可以发现,人类是从灵长类古猿经过漫长的进化过程发展而来的,属于群居型动物,会制造和使用工具。这是体质上相对弱小的人类,在面对大自然中的凶猛动物和肉弱强食的自然法则,而得以生存的办法。正是这一进化过程,为我们提供了早期村落产生的两条线索:
二、农业兴起后村落的形成与发展
三、社会的分化与早期村落的变迁
上述这些共同因素的出现意味着长江、黄河流域的早期人类社会发生了显著变化,尤其是社会性质可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突出表现在建立于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原始共产主义的生存生活方式开始淡化或瓦解,贫富等级分化日趋激烈,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型。因为除了聚落、聚落群均体现为一定的排他性以外,从墓葬布局、墓葬结构的区别对待,随葬器物的数量和质量差异,以及房屋结构朝小型化、双间甚至多间式的变化等来看,不仅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日趋增多,而且早期社会的私有观念和私有经济也开始产生并愈益突出,而这些恰恰都是父系氏族社会的表征。理论上说,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了社会的分化,而社会的分化又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两者互为结果,相互促进。正是这种社会现实在村落和早期人类社会的日益发展,人类便开始了从蒙昧、野蛮逐步走向了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
四、国家的出现与村落的关系
村落的分化及群团化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城市的出现和地缘一体化的形成,而地缘一体化的持续巩固和扩大则导致了国家的产生。按照马克思观点,这一发展的趋势是私有制演化的产物,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言:“随着分配上差异的出现,也出现了阶级差别。社会分为享特权的和被损害的、剥削的和被剥削的阶级,而同一氏族的各个公社自然形成的集团最初只是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例如在东方是灌溉)、为了抵御外敌而发展成的国家,从此,就具有了这样的目的:用暴力来维持统治阶级的生活条件和统治条件,以反对被统治阶级。”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因而它的出现意味着跨地域、跨血缘、跨部落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建立。国家要维系和巩固这种关系,其前提和基础是对土地和人口的全面掌控,因为二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收入,是“维持统治阶级的生活条件和统治条件”。《诗经》中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为此意。正因如此,当国家出现之后,村落作为早期人类社会最基础的地域单元、生产生活单元和社会单元,它便开始具有了国家层面的意义。
可以肯定,无论是蛮夷聚落,还是因流邑之民形成的乡野聚落,抑或是为便于农事而出现的“庐”,都使我们有理由认为早期中国以国家形式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自然聚落的消失或被取而代之,相反则呈现出散村化的倾向。可以肯定,国家和民族视野下,村落不仅得以继续发展,而且作为最为基本的生活单元和社会单元,它以其聚族群体性和血缘延续性的特质,在增强民族的内聚性与心理认同,避免民族文化的失忆,甚至是中华文化的分割、封闭和中断,维系和巩固国家的稳定、繁荣与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
余论
本文的核心是试图梳理出早期中国村落发展的历史性脉络及其变迁背后的显性逻辑与隐性逻辑。大致说来,从早期村落的起源与变迁中至少可以得出如下几个认识:
第二,村落作为我国人类社会进入农耕文明的重要标志,它是农林渔牧业人群长期生产、生活、聚居、繁衍和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场所,是相对稳定、清楚的社会单元。它在承载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方面具有本源性和传承性的特点。特别是村落中所产生并形成的包括建筑、工具、技术、组织、制度、道德和信仰等在内的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形态,虽是农耕文明的产物,但却被最初的城市得以最大限度地继承和发展,成为了城市及其文化的源头。尽管国家出现后,部分城市的产生是因各种原因而直接建造或发展起来的,但仍不可否认的是,城市文化的源头是来自于村落起源阶段所积淀的文化传统。尽管伴随着早期社会中城乡分野趋势的愈来愈明显,逐渐形成了城乡两种文化类型和两种经济形态,社会的贫富和地位的分化日趋突出,但在自古以农立国的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生产力相对底下的早期社会,村落的意义与价值不仅是一个社会单元和生活单元,更是哺乳城市、服务国家的一个生产单位和基层组织单元,在推进城郭发展、维系国家稳定和繁荣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三,村落作为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的聚落,它有自身的范围与活动空间,具有聚族群体性和血缘延续性的文化特质,呈现为封闭性、保守性和地域性等特点,是有形的地域性物质实体空间与血缘性、地缘性乃至亲缘性非物质社会空间的高度重合。因此,讨论村落的起源及其演化的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村落的物质实体空间,更要顾及村落的非物质社会空间,尤其要挖掘村落所承载的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信息,及其所映射的家国一体的社会与文化内涵。村落的起源与早期发展表明:不仅早期人类社会经历了从原始群到氏族社会,再到部落、部落联盟,及至民族和国家形成的过程,而且中华民族最初的文化传统是形成并发展于村落的,它是中国民族文化的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隐含着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深层次的历史信息与内涵。
当然,村落作为一个实际存在的生产生活的聚落空间和相对稳定的社会单元,在进入国家形式后,它的生存与发展虽然也受到了来自国家的严密管控,但也正因如此,使它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了见证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活证与实证。诸如此类,我们将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