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财政补贴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补贴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财政金融风险,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补贴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X年至X年期间,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申报、项目建设、建成验收、资金拨付、跟踪管理等全过程。一是项目申报、资金申报是否合规、是否规范;二是申报资金是否经各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逐级审查核实;三是项目审批、招标、预决算是否合规;四是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2、抵扣资金的问题;六是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七是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归档。二、具体安排专项检查从9月9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采取先行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分三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9日至9月15日)。各镇办、各部门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对本单位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规范性清理核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将X年至X年财政专项补贴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9月16日前报县财政局和发改局,由县财政局和发改局分类汇
4、金管理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杜绝有可能出现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县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关口前移,严格管理,防微杜渐,堵塞漏洞,加大源头防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三、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二要精心组织。各镇办、各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抽调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硬的干部,专门负责自查自纠工作,务求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要强化整改。各镇办、各部门要对自查出的问题,立即研究可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县财政局和发改局要加强对自查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所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四要严肃问责。县财政局、发改局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