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广泛开展了粮食储备运动和粮食仓储建设。粮食储备工作有效保障了红军粮食等给养,节省了战争经费,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巩固了红色政权。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许多地方修建了谷仓和备荒仓,将收集的粮食通过谷仓储存起来,成立粮食调剂局调剂粮食,依法打击奸商,平抑粮价,救济难民,有效保障了中央苏区的粮食安全,有力支援了红军反“围剿”战争。
井冈山时期,成立了王佐任主任的湘赣边防务委员会,除负责筹备修筑军事工事、军械处、被服厂和医院管理外,还负责后方粮食的搜集和保管。中央苏区时期,在各级财政部、国民经济部、粮食部、外贸部、粮食调剂局和粮食合作社的领导下,共同建设和修葺了许多谷仓。闽西苏维埃政府在通知中要求,“收到的谷子须很快很妥当的保存起来,边境所收的谷子,应由耕户直接送到政府所指定有贮藏的地方收存。谷子一定要存腹地,哪个村可以存谷,由中央苏区常委详细认真讨论,通知各乡纳税人送到该地去”。
设立备荒仓
强化公谷保管
保障粮食储备安全
1933年5月27日,中央国民经济部训令第二号《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与建立谷仓问题》指出,今年秋收的时候,公家将有很多谷子需要分区建造谷仓保存,免致耗损。同时,核查分县储积粮食计划,定为瑞金8万担,汀州、黎川各5万担,兴国、于都、会昌、博生各3万担,胜利、石城各2万担,乐安、公略、万太、宁化、广昌、赣县各1万担,每区谷仓的数目要照上列各县储积粮食数量而定,由区主席会同粮食科共同完成这一工作,以供财政部、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储存谷子之用。此外,安置谷仓应该选择隐蔽且交通便利之地,“须觅有掩蔽而较为交通的地方”,而建立各区谷仓的用款则纳入行政费项开支,“建立各区谷仓的用款,由行政费项下开支作正开销”。
规划谷仓管理
注重粮食运输与保管
总体来看,在修建谷仓保管粮食工作中,大多数区县做得很到位,如动员群众捡漏,堵塞老鼠洞等,从而储存了大量征集的粮食,但也出现了由于谷仓失修、管理欠佳、没有及时晒干等原因而造成的部分水稻生秧问题。在中央苏区开展的粮食储备运动和粮食仓储建设有效保障了红军粮食等给养,节省了战争经费,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