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盘山县耕地总面积125.3万市亩,人口17.6万,人均占有耕地7.8市亩。”(《辽宁近代经济史》张福全著)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积极推行“大陆政策”。先后制定了《满洲移民方策要纲》、《移民方案》和《日本人移民方案要纲》。依此,日本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和东亚劝业公司,于1933年2月,以“逆产”为由,没收了营田公司的全部土地,并强占临界农民的部分土地。与此同时,日本国调派地质勘察、测绘、水文、农业技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盘山土地开发改良专门机构,对境内的所有土地状况进行实地勘测、测绘、水文分析,为长期占领与掠夺做技术准备。1933年以后,朝鲜、日本移民相继移入盘锦,“1933年9月,通过东亚劝业株式会社收容组织朝鲜移民入植到延吉、铁岭、营口(即现今大洼县的辽滨乡、荣兴乡境内),并将由此形成的移民团冠以“安全农村”的名称,实行严格管制。”“安全农村”被称之为“营口安全农村”。(《以史为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版)据1944年《满洲开拓年鉴》记载“营口安全农村共移入1866户,10744人”。被移入者分别被分配稻“新义农场”、“南满农场”,直接从事水田垦殖,共耕种水田67695亩。
位于荣兴的安全农村总部
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访问安全农村
日本到安全农村等地调查的情报人员1939年12月22日,日本和伪满(满洲国)政府同时发表《满洲开拓政策基本要纲》,规定将“满洲开拓青年义勇军”改称“开拓团”,通称“南满开拓团”,垦殖方式未做变更。1941年2月首批日本国内移民在尾谷登沿率领下,共56户221人在今盘山县陆家乡任家村建立“新泻开拓团”,垦殖土地近1000亩。1941年11月,伪满洲国公布《开拓团农场法》规定每天开拓者后代,对其前辈所开拓的农场有财产继承权。在此影响下,1942年-1945年3年间,又有15批5759名日本移民,3批3263名朝鲜移民移入盘锦境内。在大洼县和盘山县的南部地区新建18个开拓团,对退海荒滩、荒地进行垦殖,并依《买地实施方案》和《土地征用法》,低价收买(上上等地每晌300元)或强行征占原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建立村落俗称“韩国号”、“琉球号”),进行连片水稻种植。
朝鲜农工脱谷日本占领当地期间,建立开拓团21个(其中1个开拓团更改过名称),先后移民25243人(韩国人19263人、日本人5980人)开发水田近4.3万亩,没收营田公司水田近8万亩,强占或低价收买水田近1.1万亩,进行掠夺性开发。二十世纪30-40年代,境内有大量可耕地未被开发利用。《盘山地区土地改良概要》(日本·工藤著)记载:“本地区之面积达于82000陌”(公顷-编著者,下同),其已利用者39000陌(公顷),其它43000陌(公顷)仍有未利用之荒芜地,由沟营铁路约六公里之东方及西方地带,概为亚尔加里性地带……地中之盐类皆现出表化为白色,其甚者至如积雪之观。”
1945年12月,国民党十二军占领并接管盘山。原境内的各开拓团解散。同年底,国民党政府接收“盘山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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