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的定义,各国有不同的表述。美国、欧盟、加拿大等认为食品属于工业品范畴。《食品科学与营养百科全书》对食品的描述为:最终成为经过化学/生物化学和物理性质改变了质量和营养价值的产品。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将食品定义为:人或动物食用或饮用的物品及构成以上物品的材料,包括口香糖。欧盟议会与理事会178/2002法规对食品的定义是:不论是否加工、部分加工或者是未加工过的任何用于人类或者可能被人类摄入的物质或产品。加拿大《食品与药品法》将食品定义为:经过加工、销售及直接作为食品和饮料为人类消费的物品,包括口香糖和以任何目的混合在食品中的各种成分及原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3号法典规定了食品的分类系统,主要包括植物源性加工食品、动物源性加工食品、多种成分的加工食品及其他可食用品。
我国《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食品是指:商店出售的经过加工制作的食物。《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为: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制作药品用的物质。
本书采用《食品卫生法》的定义,即认为食品是各种供人类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
二、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的定义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所谓安全,是指对一个人的人身、健康、财产、名誉乃至最低限度的物质生活的庇护与保障,有时也指国家的安全、社会利益的安全。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讲到,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英国哲学家边沁也把安全提到法律目标之首。
对于食品安全的定义,国内外专家学者有不同的理解。1984年WHO在《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中,将“食品安全(FoodSafety)”与“食品卫生(FoodHygiene)”作为同义语,定义为:“生产、加工、储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
1984年WHO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计划指南》中则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加以区别。其中,食品卫生的范围比食品安全的范围窄一些。食品卫生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而食品安全被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
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这就是对食品本身应该具有的3个基本要素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一条指出,其立法宗旨是“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它从法律上对食品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钟耀广(2005)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发展的概念,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食品安全系统的风险程度不同,食品安全的内容和目标也不同。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食品安全包括所有会使食物有害于消费者健康的急性或慢性危害,是指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动植物卫生及其国家经济安全构成的危害或威胁。通常特指的食品危害主要集中于五方面:微生物危害、农药和杀虫剂的残留、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化学成分(包括生物毒素等)、假冒食品,这些危害还可以广泛延伸到诸如过敏原、兽药残留以及在动物产品中为促进生长而添加的激素等。狭义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卫生、质量方面符合某一系列指标要求的特性,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流通、消费等过程确保食品的消费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食品安全的内涵非常丰富,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物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营养安全等都有一定的联系,而且容易被混淆,需要加以区别。
1.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
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有两方面区别。一是范围不同;食品安全包括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安全,而食品卫生通常并不包含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二是侧重点不同;食品安全是结果安全和过程安全的完整统一。食品卫生虽然也包含上述两项内容,但更侧重于过程安全。具体来看,食品卫生是指供人类食用的各种食品在生产、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烹饪、食用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饮食卫生标准,保证各种食品所含营养和能量安全进入人体,参与人体的新陈代谢。“病从口入”指的就是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
2.食品安全与食品质量
3.食品安全与食物安全
4.食品安全与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FoodSecurity)是指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与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包含3层意思:一是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食品;二是最大限度地稳定食品供应;三是确保所有需要食品的人都能获得食品。食品安全(FoodSafety)是指品质和特性要求上的安全。粮食安全与社会分配也有关系。阿马蒂亚在《贫困与饥荒》一书中指出,饥荒是指一些人未能得到足够的食物,而非现实世界中不存在足够的食物。食品安全与粮食安全的主要区别有3项:一是粮食与食品的内涵不同。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还包括薯类和豆类。而食品的内涵要比粮食更为广泛,包括谷物类、块根和块茎作物类、油料作物类、蔬菜和瓜类、糖料作物类、水果和浆果类、家畜和家禽类、水产品类等。二是粮食与食品的产业范围不同。粮食的生产主要是种植业,而食品的生产除了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大农业之外,还涉及工业。三是发展战略和评价指标不同。粮食安全主要是供需平衡,评价指标主要有产量水平、库存水平、贫困人口温饱水平等。而食品安全主要是无毒无害、健康营养,评价指标主要是理化指标、生物指标、营养指标等。
5.食品安全与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及其产品的跨国、跨境转移,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总体上说,生物安全就是“控制粮食与农业,包括林业和水产有关的所有生物和环境风险”,该风险包括从外来品种和传入的动植物害虫,到生物多样性侵蚀、跨界牲畜疾病的扩散、战争有毒武器等内容。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农业委员会则认为,食品安全本身就是生物安全的组成部分,生物安全包含所有的解决食品和农业危机的政策和规制框架(包括工具和行动)。生物安全包括3个部分,食品安全、植物生命和健康、动物生命和健康。生物安全因此就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有了直接关系。
6.食品安全与营养安全
(2)营养成分含量和质量安全。营养成分含量和质量安全是指各种食品提供的营养在含量上符合食品的质量要求,不存在营养成分含量不达标或超标情况,不存在营养成分含量影响人体代谢和身体健康的情况。同样,营养成分含量安全也与人们的消费行为有关。
食品安全与营养安全有相当部分的交叉,从广义上讲,食品安全应包括营养安全,西方发达国家已把有关营养安全的内容纳入食品安全控制的范围之内,成为食品安全控制新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