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文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方便畜禽产品流通,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

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出证。

已经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对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继续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不再重复出证,附具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加注件。

尚未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暂时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继续出证。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在农业农村部部指导下加快动物检疫信息化进程,在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无纸化出证,推动实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

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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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doc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doc 17页内容提供方:zhangningclb 大小:35 KB 字数:约6.34千字 发布时间:2018-06-18发布于江西 浏览人气:1207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2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doc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618/173250873.shtm
2.NY4672001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农业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屠宰检疫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检疫检验后处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畜禽屠宰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产业链内部商城,满足食品行业需求。 标准翻译(汉语与英语、日语、韩语互译):详询0535-2129195 标准英文版:http://www.trans1.cn/translation/show.php?itemid=20904 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5/2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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