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430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430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罗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268200
大写:壹仟捌佰贰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合同金额分七次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相对应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1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2)2023年6月,甲方支付至第一年度合同金额的60%,即本次支付¥2053640(大写:人民币贰佰零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元)。(3)2023年11月,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对第一年度尾款进行结算,并预付第二年度合同金额的25%,即¥152235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预付金额最终视财政下达资金为准)。(4)2024年6月,甲方支付至第二年度合同金额的60%,[即第(3)(4)次共支付¥365364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5)2024年11月,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对第二年度尾款进行结算,并预付第三年度合同金额的25%,即¥152235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预付金额最终视财政下达资金为准)。(6)2025年6月,甲方支付至第三年度合同金额的60%[即第(5)(6)次共支付¥365364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7)2025年11月,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对第三年度尾款进行结算。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11月24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08日。总日历天数:1080天。
2、地点:湖南省内
3、方式:按招标文件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0-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