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险十条”直击农业保险领域堵点痛点——
让农险投保理赔更精准
农业保险是农民种粮的“防火墙”和“安全网”。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中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1300亿元,为1.36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万亿元。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农险经营管理提出10项举措。“农险十条”将带来哪些改变?听投保农户和业内人士怎么说。
打通“愿保尽保”堵点
目前,中国农业保险体量大、增速快,服务农户众多,规模已跃居世界前列。数据显示,2007年—2023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至1429.7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至4.98万亿元;服务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至1.64亿户次。
打通承保理赔堵点,需要财政、保险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发力。
承保环节,险企将进一步加强承保信息精准性管理,科学高效组织承保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保险数据与涉农基础数据相互核验比对。此次《通知》要求,对集体投保类业务,应重点审核分户投保清单,稳步提升抽查验标比例;对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类业务,应重点审核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风险等信息,确保保险标的精准到地块。
理赔环节,有关方面将督促险企切实提高理赔效率,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化解“应赔尽赔”痛点
农业保险的赔付问题是广大农户关心的重中之重。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共赔付1124亿元,同比增长25.4%,惠及5772万户农户,赔付率达80%。但在部分地区,“拖赔惜赔”“一到赔付就扯皮”时有发生。
一方面,农业生产面临的实际问题复杂多样,如果理赔条款灵活性较弱、限制条件过多,就会在理赔中产生争议和纠纷,形成“扯皮”。
有农民反映,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理赔条款和项目不够完善的问题。例如,保险公司的生猪投保期限是参照大型养殖场生猪出栏周期制定的,仅有140天,远短于多数农户饲养年猪时一年至一年半的周期,多次续保增加了保险成本,“农户忘记续保而生猪死亡得不到赔偿”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近两年多地野猪数量增长,野猪危害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却未纳入农险理赔范围,产生了理赔空白,影响到农户投保积极性。
业内人士分析,部分险企在理赔环节存在不规范的定损和赔付方式,包括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粗糙定损等,成为农险服务中许多“扯皮”的源头。同时,随着各地农业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一些小众和新兴农产品不能及时享受农业保险保障。多地不时推出带有“首个”“首次”等标志的农险品种,既表明新兴农险产品不断涌现,也说明产品多样性还有提升空间。
另一方面,为了不误农时,农业保险理赔需在“快”字下功夫。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分析,农业生产具有强时效性,这就要求强化对理赔时效性的监管,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保险理赔,加快农业生产恢复,有效弥补灾害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及时开展查勘工作,加强定损管理,集中核赔;依照规定时限,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分险种制定理赔周期阈值,严禁拖赔惜赔;坚持“理赔款直接支付被保险人”原则,鼓励对接社保卡“一卡通”等方式支付赔款,提高账户信息准确性;支持建立农业保险预赔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高预赔付比例,提升农户满意度……针对“理赔难”“理赔慢”问题,此次《通知》聚焦及时赔付、恢复生产明确了多项要求。
为减少理赔环节的“扯皮”,《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农业保险查勘制度,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规律的损失赔偿标准,对不同作物、不同灾情、不同生长阶段制定细化的赔付方案。
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效
如何兜牢农业保险“安全网”?业内人士认为,关键在于提升服务体验,充分激发农户投保积极性。
在一些地方,通过招标确定的一家或少数几家机构,承保了整个乡镇甚至区县的农险业务。这有助于摊薄机构经营成本、防止农户重复投保,但也导致定损赔付节奏慢、服务质量难以保障。《通知》提出,原则上县及县以上区域不允许同一保险公司独家经营,逐步形成县域内以服务能力、农户满意度为导向的适度竞争市场环境。业内人士认为,推动形成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既考虑到当前实际情况,也着眼长远,有利于为农户提供更优服务。
科技赋能,将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动力。《通知》明确,鼓励保险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无人机、遥感、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标准化建设,提升承保理赔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此过程中,承保机构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蓝皮书(2024)》显示,2023年,保险公司在科技应用方面累计投入资金近2.25亿元,主要用于空间信息技术、AI识别、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应用,构建农业生产、风险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李文中表示,农险精准承保与精准理赔离不开农险信息与科技的支持,承保机构还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承保理赔的精准性与时效性。下一步,应加大应收保费清欠力度,保障农险经营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机构承保积极性,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质效。(记者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