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安全、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是乡村特有功能,种养业是支撑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种养结合与协同发展是中华农耕文明观的精髓。然而,当前不少地方的乡村种养结构及其内在联系正在发生着与我们的设想相背离的变化。
当前种养业结构现状与矛盾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化石能源对农业的大量投入,大大提升了种植业的产出量。得益于种植业这一初级生产量的增大,为作为次级生产的养殖业提供了物质能量保障,从而促进了以畜牧业、水产业(牧渔)为主体的养殖业逐渐发展壮大并产业化。特别是在工商资本加入下,进一步促进和带动了我国养殖业向着更高层次的专业化、资本化方向发展,与之相应的则是大部分从事更小规模生产的农户被挤出养殖业。
在我国南方稻作区,传统“粮多—猪多—肥多—粮多”的农业内部种养循环模式已被打破。
一是种养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关系中断,农业生态系统内部平衡关系被打破。农业种、养两业是天然结合的,即种植业利用太阳光与土壤中的肥料制造有机物,为养殖业提供基本的有机能量(饲料)保障;相对应的是,养殖业的排泄物回归土壤,为种植业提供不可或缺的生长肥料。当下,种植业单纯依靠大量化石能源投入,不仅导致这种投入品的边际收益大幅递减(甚至为负数),更为严重的是农田土壤生态系统受损,如土壤酸化板结、镉铅等重金属元素活性增强、耕地退化直至不能耕种等。
二是采取工厂化集中饲养会产生大量副产物。如畜禽粪污、水产尾水、病死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将给环境带来侵害,包括空气、土地和水资源的污染,成为农村地区的重大污染源。
因此,我国农业中的种养业脱节,整体上加重了乡村面源污染程度,进一步削弱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制约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进而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种养业脱节的原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利益大小是经营者优先考虑的问题,这催生了农户在种、养两业间的“偏好”方向分化。相对来说,养殖业比种植业有更高的劳动回报。在当前南方粮食产区正常年份中,从事水稻种植的家庭(夫妻2人),大多经营规模约150亩,年纯收入约5万元;同样收入对比生猪养殖,仅年养200头即可。在资金充裕时,养殖户年可饲养生猪达2000头,特别是在采用“养殖户+公司”的模式下,养殖户会有更好的收入保障。
在现有产业政策支持下,养殖业向着更大规模、更高专业技术水平、更高资本集中度方向发展,这加速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经营主体的分离、脱节。在遭遇数次生猪价格暴涨暴跌的历史教训下,政府为稳定市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优扶强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规模以上养殖户,有力促进了工商资本进入该行业,大型养殖场和以养殖为主业的大公司不断涌现,在市场机制叠加作用下,小规模的家庭养殖户纷纷退出该行业。
在村容村貌整治与农户生活环境净化的大环境下,养殖业越来越远离传统村民生产生活区,这强化了种养业空间上的分离、脱节。2018年中央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后,村容村貌得到了有效整治,众多家庭养殖场被规范搬迁到丘陵山区中,养殖规模进一步扩大了,而可用作有机肥的粪污却因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更难被输送到农田中,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分离。
在国际贸易便利条件下,进口饲料具有比较成本优势,这加速了养殖业与本地域种植业在能量转化与物质循环上的分离、脱节。受国内土地资源、农业生产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养殖业所需要的饲料供应严重不足。据海关2021年数据,我国仅从国外进口的大豆就已突破1亿吨的量级,这一方面解决了饲料不足的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种植业副产品如秸杆的利用,并强化了人们对养殖业可以不需要种植业支撑而独立发展的观念。
显然,要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壮大乡村产业、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任务,这种种养脱节状况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相背离的。
促进种养结合的途径
在种养关系渐行渐远的背景下,重新考虑如何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展是必须的,也是迫切的。从经济、生态和社会三个维度来看,应着眼于农业整体经济效率、农业生态环境利用与保护、农产品供给安全与农村繁荣几个方面。
(一)强化种养有机结合的意识,优化产业扶持政策
1.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高度来认识种养结合的重要性。农林牧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农业生态体系,也是自然生态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则点明了生态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五谷丰登与六畜兴旺,展现出的是农村种养双丰收的美景。粪肥还田利用,不仅能改善环境,更重要的是对改善土壤结构、防止土壤退化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功效。当务之急,是要特别注意解决以工商资本为基础的大型养殖场,没有粪肥还田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空间的问题。让农业生产的废弃物在循环农业链条里动起来,是实现“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目标的必经之道。
2.兼顾当地自然资源禀赋,优化农村产业扶持政策。一是要强化对种植业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政策宣传引导,落实国家如“粮补”等惠农政策,使种植业者自觉关心地力的提升;二是要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如补贴运输费用,促使粪污就近就地还田落实到位;三是要利用国家对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农业“双碳”目标等政策的支持措施,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种养结合示范工程,形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如,郴州的苏仙、北湖等高海拔地区,充分利用当地有利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稻—渔栽培模式,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与有力推广,打造成闻名遐迩、具有地理标志的特色品牌—“高山禾花鱼”产业,不仅使农户年亩增1600—2000元的鲜鱼收入,还因化肥农药减量,土壤PH值由5.5上升至6.5左右、有机质含量由2.5%提高到4.5%以上,使水稻增产且米质提升。目前农户是“因要养鱼才来种粮”,从而达到了水产养殖与粮食种植面积的“双稳定”,实现了种养业的协同发展。
(二)积极利用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建立有效的种养循环生态农业体系
1.对养殖业来说,一是要利用现代育种技术和营养精准供给技术,用新的动物品种、新的饲料配方实现饲料减量,从源头降低粪污和有害气体的产生量。二是要寻求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大型养殖场,要求其做到生产与治污“三同时”,及时把粪污等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以便后续回归农田;对更多中小型养殖场,则要求其利用自然空间条件,加强与当地种植业合作,就地及时将粪污输送到种植业区作生产用肥。
(三)不断探索种养结合新模式,做长做优农业产业链
1.采用新的资源化利用方式,创造新的种养结合模式。农业部门要制定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与广大养殖户、种植户共同研究探索土地租赁、协议消纳、种养合作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协助养殖、种植业主建立粪肥消纳利益共同体,不断创新多种形式的种养结合模式。如南方可采用水稻—鱼(鸭)、果树—禽类等共养生态模式,可采用如禽畜干粪堆肥—耕地、沼液(水产尾水)—稻田、粪污—加工有机肥—耕地、秸秆+粪污—稻田等废物利用方式,推进畜禽水产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
2.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综合种养家庭农场。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家庭农场可兼业一定规模的养殖,有利于粪肥就地还田消纳,解决种养经营主体分离条件下的粪肥资源化利用所存在的空间上、利益主体上的脱节问题,实现种地与养地、排污与治污的有效结合。当前南方双季稻区,大多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在100—200亩间,他们具有兼营养殖业的空间、农副产品等资源再利用条件,要对主动开展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如对牲畜水产粪肥可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的家庭农场,在其经营耕地范围内建设不超出作为配套消纳粪污的养殖畜舍给予政策许可与技术、资金上的支持。
(四)以提高耕地质量为中心,加强农业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开展土壤普查,建立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监测预警体系。不同地域的土壤有机质的含量差异很大,如东北黑土地耕作层中含量可达20%以上,而荒漠土中含量不足1%。在南方稻作区,稻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通常在5%以上才能有良好的生产能力,而目前大多只有2%—3%。因此,一方面要查清土壤的基本类型和性状,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耕地土壤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各地种养业基地的土壤、水体等有关环境因素的监测预警及评价工作,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使农业生产真正做到因土改土、增施有机肥,促进种养业协同发展,共同为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和农业生态系统的进一步优化创造条件。
完全依赖农业生态系统外的物质、能量投入的农村种养业,其增长加剧了农业内部各产业在经营主体上和生态空间上的分离,割裂了农业生态系统内物质和能量的循环链,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压力,给社会经济发展、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农业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尽管国家对大中型养殖企业给予了力度较大的治污政策支持,也提出了“低碳循环农业”的目标任务,但粪肥还田依然受制于短期经济利益等因素影响而难以实施。解决好当前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的矛盾,是不可回避的社会的、经济的、生态的选择。利用现代生物科技、借鉴传统自然农耕智慧,是解决种养矛盾的基本思路,处理粪污并使之还田利用是实现种养结合的核心与关键,而重新构建现代种养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是优化农业生态系统、做大农村各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道路。(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