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你知道吗你对农业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的知识,欢迎阅读。

1.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暂行条例》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

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农业生产者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1994]002号

将土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黑地税发[1996]248号

3.粮食部门随粮调入的整晒费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粮食部门随粮调入的整晒费不再征收营业税。

4.保管储备粮油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6]68号

5.保管储备肉糖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承储企业保管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9]304号

6.保管储备棉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代国家保管储备棉所获得的财政补贴是国家对承储企业保管储备棉的成本补偿,因此,对其保管储备棉而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9]38号

7.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和服务收入营业税。此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税[1998]87号

8.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财税字[1994]001号

所谓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主要是指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服务的企业和单位。

国税发[1994]132号

9.边境贫困农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7]49号

10.农民取得青苗补偿费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5]079号

11.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1994]020号

12.个人饲养野生动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个人饲养野生动物的生产经营收入,已征收了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未征收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的,应对其所得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黑地税发字[1995]第94号

13.农民居住用房产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居住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国税发[1999]44号

1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

15.饲养水貂用地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水貂场饲养水貂用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

国税函发[1990]854号

16.经治理沙漠而形成的土地用于农林牧业生产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经治理沙漠而形成的土地,用于农业、牧业、林业生产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税发[1991]204号

17.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使用的房产、土地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从事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所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对深加工的企业所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应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黑地税函[2003]47号

18.粮库晒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粮库晒场应与所属粮库一起征收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水利设施用地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溉、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兼有发电的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比照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89)国税地字第014号

20.农用拖拉机的拖车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牵引的拖车免征车船使用税。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

21.农民自有车辆用于农业生产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自有车辆自用于农业生产、田间作业的,免征车船使用税。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自有车辆,发生营业性运输的,每台车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

黑地税发[2001]29号

22.农副产品收购合同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23.社会力量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1年7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财税[2001]103号

24.粮食购销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2007年底以前,对我省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照地方税收减免税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经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黑地税函[2004]118号

25.免费代国家储备的粮库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我省部分免费代国家储备粮食所占用的粮库,可对缴纳的房产税按应纳税额给予减征10%的照顾。

黑税四字[1987]第259号

26.农牧保险合同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拓展:

农产品增值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2022年可以继续执行。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的农产品,以及对外购农产品加工后进行销售的产品不免税。

财务人员核算时,对于免税农产品和不免税的农产品要分开核算。

从事农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不免增值税。

二、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三、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指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及其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巴、骨头、蹄爪、翅膀等。

这里要注意,免征增值税的是鲜活肉产品,而不是加工后的肉产品,香肠、烤肠等加工后的肉产品不免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及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要注意,免征增值税的是鲜活蛋,加工后的是不免增值税的,比如腌制的蛋产品,已经用鸡蛋、鸭蛋、鹅蛋为原材料制作的糕点也不免增值税。

四、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批发市场里面的批发商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菜市场零售蔬菜的摊位也免征增值税。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加工的蔬菜,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也就是说,从事蔬菜配送的纳税人将蔬菜清洗、分装后进行销售,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THE END
1.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已经享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如企业属于上述优惠政策的适用主体,则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nszx/rdwd/202412/t20241223_411005.html
2.惠农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超棱网1.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https://www.chaolen.cn/7545.html
3.国增值税法:销售不动产税率为百分之九中房网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其中提到,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百分之九。http://www.fangchan.com/news/6/2024-12-26/7277852579835744981.html
4.种植业养殖业的合同印花税是否免征农业种植用厂房须交房产税吗、我公司用于农业种值食用菌的钢结构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771人问过 梁静飞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养殖业要交税吗 14人问过 翁林霞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还有疑问?直接咨询律师 > 种植业养殖业的合同印花税是否免征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相关https://m.findlaw.cn/ask/question_31108236.html
5.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总结(全税种)8.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一条https://vip.kingdee.com/article/43019857152245760
6.养殖业是否征收房产税?养殖业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一、养殖业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房产税只对房屋进行征收,且范围固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也就是说,如果养殖户的养殖范围在当地规划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之外的农村地区,那么就不需要缴https://www.nongjiao.com/news/read-3664.html
7.辽宁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4月~6月)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94
8.农业税收政策具体范围包括: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林业、牧业、捕捞业、水利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项目和收入。 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农业产品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 2.基层民贸企业和供销社免税。在2005年底前,对在民族贸易县境内设立的县以下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hj6hnt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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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费基金减免管理办法[2006年版减免条件: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减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报批期限:次https://law.esnai.com/view/3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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