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年度核查报告,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我区律师积极参加区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中国主题教育活动,自觉争当实现“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围绕”转变作风,执业为民”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信仰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围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省厅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方面的工作。三个所联合成立了党支部,在党员律师中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习使全体律师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三个所及其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能够做到忠于宪法、法律,依法正确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重实事、讲证据,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在开展各项业务方面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积极推进律师工作。2014年,三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22件,其中:担任法律顾15家;刑事辩护和123件;民事诉讼9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的1件;行政诉讼8件;咨询和代书521人次。圆满的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

三、内部监督管理情况

(一)重视规章制度建设。三个律师事务所建立的统一收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敏感案件的受理上报制度、不定期的理论学习制度等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公示制度方面,将当事人了解的律师办案制度及流程上墙公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与监督;在诚信制度方面,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在档案管理方面,各所均健全了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的管理;在财会制度和纪律方面,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执业风险、事业发展基金;在投诉查处制度方面,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投诉举报制,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回复,今年我区律师实现了零投诉。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三个律师事务所都能够自觉的按时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信息以及工作总结,并且在报表报送工作质量和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列入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我市“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统称“市重点耗能企业”),新纳入的省千家企业暂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经核定的市重点耗能企业“*”分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肇经贸资源〔*〕31号),依据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市重点耗能企业(含纳入省千家企业)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市将在3月底前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形成评估核查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

(二)省千家企业和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估核查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抄送我局备案。

(三)市直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四)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市节能先进评比范围,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根据《行政许可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促进水运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运处,具体负责全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任:

副主任

从2009年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核查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设立并已取得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经营资格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内及港澳航线船舶业、客货运〈客运站〉业),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的经营人。

四、核查内容

(一)核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1、经营人在*年度遵守国家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交通主管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核查有无超越经营范围和违章经营的行为,核查船舶有没有被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水上交通检查站)作出水路运输违章处罚后未前往接受处理或还未处理完的案件;2、核查水路货物运输发票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发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规定使用票证和单据的情况;3、核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是否超出业务范围,使用水路运输服务发票违章经营水路货物运输的情况,是否按时上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情况报表”等情况。

(二)核查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主要核查企业的经营资质现状,重点检查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满足《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2号)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141号)执行。

(三)核查经营人的经营资格。重点核查运输船舶有关证书是否齐备、有效。在*年度有无违章行为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从2009年1月1日起,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不得再接受委托经营。核查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人的经营许可证。

(四)核查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检查经营人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反走私工作落实及签定反走私责任书情况、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及落实情况等。

五、办理核查应提交的资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版)

(一)国内航线水路运输经营人及其所属船舶办理核查的资料。

1、《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2009年)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2、《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原件;

3、《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4、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核查登记表;

5、*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6、*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

7、*年1-12月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港澳航线水路运输经营人及其所属船舶办理核查的资料。

2、交通主管部门的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

3、《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广东省交通厅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原件;

5、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核查登记表;

6、*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7、*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

8、*年1-12月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水路运输服务业(国内及港澳航线船舶业、客(客运站)货运业)经营人年度核查须提交的资料。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4、*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5、*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

6、*年1-12月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7、*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

8、*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四)国内、国际船舶管理业企业经营人须提交的资料

1、《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

有关应提交的表格可从*市交通局网页上下载

六、核查部门及分工、程序

在斗门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斗门区交通管理所办理初审和缴清*年度水运费手续,在金湾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金湾交通管理总站办理初审和缴清*年度水运费手续,其他水路运输企业、原部属企业或原部属企业控股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和全市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到市水运处办理核查手续。

斗门、金湾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征收清缴*年度水运管理费,同时负责将全部资料和征费收据复印件集中交由市水运处统一办理核查、签章及换证手续。

国际船舶管理业企业所提交的核查材料由市水运处初审后报省交通厅,经审查合格的公司,由省交通厅在《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加盖“广东省水运管理年审专用章”。

七、核查签章

为确保船舶的正常营运,在其上缴营运证核查期间,市水运处根据需要发给《营运船舶年审待理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不得超过2009年4月30日)。

结合本年度的核查,统一换发经营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具体工作按交通运输部厅水字[*]91号文执行。

八、其他要求

(二)各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年度水路运输管理费的清缴工作,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减免经营单位应缴纳的水路运输管理费。

(三)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含客运站)和国际海运辅助业企业应当就本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为促进水运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负责办理核查手续的各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达不到要求的,核查一律不得通过。严禁执法人员、;严禁借核查之机为无经营资格的船舶滥发《营业船舶年审待理证》;严禁将用于违章处罚的《船舶营运待理证》当作《营运船舶年审证》使用。

(五)核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合理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六)通过核查工作巩固近年来的航运市场整顿成果,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参加核查或拒不接受核查的经营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要继续与打击走私活动配合进行,对海关认定走私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广东省水路运输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处理。

(八)认真做好水运基础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通过此次核查,删除和注销已退出水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船舶,做好有关水运基础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准确地掌握水运企业、水运服务企业、运输船舶等水运管理基本情况。

背景

此轮大规模财务核查究竟缘何而起?可以说,有三股主要力量助推:

一是IPO“堰塞湖”。至2013年1月末,拟IPO上市待审公司数量达890家,新股“堰塞湖”阴霾笼罩中国股市,股市长期低迷;经过此轮财务核查之后,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中的水分将被大大挤出,不少拟过会企业或主动或被动地撤回申请,将为IPO“堰塞湖”纾困。

二是上市公司造假,业绩“变脸”现象严重。2012年新上市公司因造假而导致业绩下滑较同期急剧增加,至2013年1月24日,已有27家公司表示确定将出现业绩下滑,最高降幅达91%,有5家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超过50%;2012年上半年,有29%的上市企业业绩下降,6%的企业下降50%以上,而同比2011年上半年,仅有7%业绩下降。

三是审核前移,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此次核查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向在审阶段的延伸,目的就是做实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发行人说真话,让真实的信息来决定价格。

目的

目前,在低位徘徊长久的股指已严重挫伤了沪深股市的投资功能。收紧融资审核闸门,有助于打击股市圈钱之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而这也是资本市场探寻投融资平衡点的必然制度选择。

市场之所以将处于IPO在审流程中的890家公司视作高悬在上的“堰塞湖”,说到底,就是担忧这些公司可能的内患引发市场的莫测风险,因为此前日趋频繁的新股业绩“变脸”现象,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带来对首发企业质量更大的质疑。2012年里,A股表现全球垫底,与“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大大背离,而推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平稳疏导新股“堰塞湖”就成为监管部门工作的当务之急。

重点

此次财务核查大类项目多达9个,分别是“内部控制核查”、“财务和财务信息印证情况核查”、“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情况核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的核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核查”、“存货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核查”、“现金收付交易核查”,以及“其他财务异常信息核查”。

而每个大类项目中分别有细化的核查内容,共计29项核查内容,下又包括117细项工作底稿内容。其中“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情况核查”的项目最多,达16个,甚至细致到连发行人“是否通过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都要核查,底稿内容包括:对报告期发行人员工薪酬进行分析,其中固定薪酬部分核查其有无明显下降和人为压低,绩效薪酬考察其与经营业绩是否挂钩,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当地平均工资进行比较。

为了查清楚发行人是否与客户或供应商有私下利益交换的行为,必须核查发行人的前二十大客户和二十大供应商,逐条核对采购成本、资金流等条目。

撤回、中止

根据4月3日证监会公告的IPO申报企业情况表,共612家企业提交了自查工作报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收到140家、265家、207家。

在财务检查之前,IPO申报企业总数分别为:主板180家、中小板367家、创业板343家,合计890家,而财务检查之后处于正常审核状态的只剩下了612家,共减少了278家(包括终止和中止),总减少的比例达到31%。

分板块看,创业板因业绩一旦出现下滑必须撤材料,而主板中小板没有此发行条件约束,因此创业板撤退率远高于主板和中小板。

从各板块撤回、中止企业数量看,创业板136家、中小板102家、主板40家。

2012年底,已经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共90家,其中主板10家、中小板32家、创业板48家。而经过财务专项检查运动后,目前还剩的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只有81家,其中主板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小板的秦宝牧业和中航文化因未能及时提交自查报告而中止,创业板的斯菲尔、裕华光伏、日晶新能源、东方道迩撤回材料,神舟电脑因未能及时提交自查报告而中止。

从拟上市企业地区看,苏京粤(不含深圳)浙(不含宁波)沪5省市依然占据半壁江山。西部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拟上市公司资源贫瘠且质量更难保证。宁夏青海两省区已无在审企业,内蒙古和贵州也仅剩一家,新疆仅有3家。

本次财务专项检查期间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的有166家企业,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11家、49家、106家。因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中明确要求业绩增长,一旦出现下滑,哪怕只下滑了1%不到也要撤回材料,所以创业板的撤回率很高,这是发行条件的问题;而主板中小板因为没有下滑就得撤回的硬性条件,除非出现重大业绩下滑或者其他涉及发行条件的情形。

根据媒体披露信息,龙煤集团可能是因矿难事故撤回,富力地产恐因政策限制索性不进行核查了,浚鑫科技受惨淡的光伏行业影响业绩可能出现大幅下降。中小板和创业板拟上市公司行业集中于光伏行、软件、信息、节能技术、自动化、精密设备、电子器件等,受2012年经济下滑影响较大,业绩或出现较大下滑。

抽查

证监会对第一批报了自查报告的610家企业定了5%的抽查比例,抽了30家去现场检查。30家中,主板7家,中小板13家,创业板10家,其中已经过会的有6家。第二轮准备抽10家,在5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

启示

经过证监会集中的IPO财报检查,部分公司被终止审查,也有公司主动提出撤离,暂时缓解了新股发行当中的扩容压力。从此次财务核查的内容和过程来看,证监会IPO财报检查的目的和初衷是为了提升公司上市质量,树立上市公司业绩典范和标杆。因此财务核查应当只是手段,目的是要强化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反应企业真实的运营情况。

一、年检对象

凡在开发区区域内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必须接受年度检查,年检率须达到100%。

二、年检内容

(一)“年检办法”要求的内容。主要包括: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和有效期限,采矿权转让情况,采矿权是否受到侵犯;矿产资源的储量占用、变动及储量年度检查情况;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情况;备用金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及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情况;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的情况。

(二)依法开采情况。主要包括采矿权人是否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并对采矿权人年采掘计划或采矿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备案;是否无证开采(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开采、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有无非法承包开采和擅自转让采矿权,有无越层越界开采等。

(三)其他情况。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情况;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情况;矿山企业落实资发[]22号文情况;矿山用地、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年年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各采矿权人按照年检内容,对年的矿产资源开采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在2月20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1、采矿权人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四份),统一使用省国土资源厅印制的《采矿权人年度报告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正本经审核后退回);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

4、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5、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缴存票据(复印件)以及缴费减免证明文件;

6、年检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从月20日至月20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辖区采矿权人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不仅要查阅采矿权人生产台帐和报表资料,同时还要深人采矿现场,对照采掘平面图进行全面检查。

四、年检要求

1、各所对采矿权人提交的资料要严格审查,对采矿权人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发现存在问题的矿山,应核实后上报。

2、年检工作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对重点矿山、重点矿区可邀请矿产监察员参加,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年检工作。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四是对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抽查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4户。通过对照[94]财税字001号、国税函发[]206号、财税[]001号、国函发[2009]147号和国税发[]103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以上4户新办企业的减免税均符合政策规定。

五是对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市抽查工效挂钩企业3户。通过对企业报备的工资基数进行审核,符合“两个低于”标准,依据上级下达的工资基数对照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进行审核,3户企业中有2户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未超过上级下达基数标准,1户企业(肃庆阳长庆昌源油田作业有限责任公司)税前列支工资超过下达基数,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万元。

六是对西部大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抽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5户,减免税资格报经肃省国家税务局审批。不存在越权审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抽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4户。查看企业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产品质量资格认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检测报告》等合法资质,审查其是否具备享受减免税资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帐务情况进行了解和查实;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情况,检查主营业务构成。通过检查4户企业资质齐全,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均占总收入的70%以上,产品符合产业目录项目及占比标准。

(三)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一是检查了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经抽查税收缴款书,各类税款、滞纳金、行政性收费都能按规定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全市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了五户企业年以来的37份税票,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有无违反国家税法规定批准企业延期纳税进行了检查。根据省局提供的年--2009年3季度延期纳税户名单,全市国税系统对审批企业延期纳税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年-2009年3季度审批的7户企业延期缴纳税款情况。以上延期缴纳税款均按规定逐级审批,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查询,每户企业所缓缴税款均在规定期限内入库。

四是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了抽查。随机抽取了年以来20户税务稽查案卷,通过检查,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适当,检查查处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均足额入库,罚款比例适当,没有涉嫌犯罪的案件。

五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情况进行了检查。从综合征管软件中提取年以来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截止2009年9月底尚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10户。逐户进行了核查。

八是检查了国地税协作情况。抽查了《肃省国家税务局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120号)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内部资料,会议纪要,协作制度,征管部门按季度传递税务登记信息统计表;纳税户数核对表;计划统计部门按季度入数据传递表等对国地税协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方面

(1)文件会签备案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个别县(区)局未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市局备案,年底未向市局报送备案目录。

(2)税收审批文书资料不全。

个别执法单位税收征管资料项目不齐全。《典型调查表》中有调查数,无核定数,《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主管机关未加盖公章。《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无送达回证。

(3)稽查文书使用不够规范。个别税务稽查案件中,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代收人签字不规范,没有在代收人栏签字,个别稽查案卷中没有下达税务稽查帐务调整通知书。

(二)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1)个别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未按照国税发〔2009〕43号文件要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根据国税发〔2009〕43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6月1日以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但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个别企业还存在6月1日后所开具销售发票进行抵扣的现象。

(3)年度省局清分下发的13份缺联运输发票未核查1份。清分下发的4份比对不符的运输发票,未及时核查3份。年度省局清分下发的6份比对异常废旧物资发票,未及时核查2份。2009年1-10月,省局清分下发的比对异常废旧物资发票共1份,未及时进行核查。

(三)税收征管方面

(1)个别企业报批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需附报的资料上报市局后相应县局未留存。

(2)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专五防”六制度。未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未上墙,企业的开票ic卡、纸质专用发票均未分别存放。

(3)个别企业延期缴纳税款报告未说明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款情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说明、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县局未留存。

(四)税款征收方面

(1)经检查庆阳长庆桥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缴纳税款的12份通用缴款书,8份异常(其中银行延压税款8份)。

2、经检查宁县电力局2009年1-9月缴纳税款的8份通用缴款书,3份异常(其中银行延压税款1份,税务部门延压税款2份)

(五)国地税协作方面:个别县(区)局国、地税联系会议不能按时、定期召开,年以来没有定期交换数据,没有开展国、地税联合税务检查。

三、整改措施。

关键词: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管理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工作。2007年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具有独立对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的能力。实验室拥有各种仪器设备200多台(套),总价值近3000万元。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管理是否规范合理,它直接影响到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只有建立一个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科学的管理体系,才能具备实验室良好运作能力,才能为科学研究、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数据的准确提供强有力的根本保障。本文通过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确认、标准物质的管理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管理方法。

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建立完善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是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仪器设备的档案内容有:申购单、主管部门批文、购买仪器设备合同、发票、保修卡、仪器安装调试报告、仪器验收单、使用说明书、检定(检测)报告、使用情况记录、维修、维护记录、期间核查报告、检定(检测)确认表、光盘、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等。仪器设备技术档案要把每一页都要编号,把这些资料收集归档装盒。建一个档案目录: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归档日期、页码,根据目录就能便捷的找到所需的技术资料。

2.仪器设备溯源一览表

二、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为了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数据与结果的准确性,实验室对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

1.确定期间核查的条件:使用频率较高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稳定性不好,易产生漂移的、脱离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

4.期间核查的实施:检测人员按照期间核查计划按时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并记录,检测室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办公室及监督员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经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三色标签表示。具体标志管理为:

①合格证(绿色)用于检定/校准合格可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

②准用证(黄色)一般为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测试设备某一量程正确度不合格,但检验(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等级下降,降级使用。

③停用证(红色)表示检测设备损坏;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校准不合格;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

④食品检测专用设备应在仪器明显部位粘贴“食品检测专用”标识。

四、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确认

仪器设备经有资质的计量测试单位检定/校准,在获得检定/校准报告后,检测人员应以检测标准中对该台仪器设备要求的参数或误差范围为依据,判断检定/校准报告的结果能否满足实验室检测的要求,只有符合检测要求才能继续使用该台仪器设备,并规定该仪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确认表》。

五、标准物质的管理

1.标准物质的申购:实验室各检测室根据检测需求,提前两周填写《物质采购申请表》,由室主任核准签名后交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申购时应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物质目录选择,如果目录中没有则可向其他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

3.标准溶液的配制和使用:标准溶液分为两种,可以从有资质的供应商那里直接购买使用,也可以自行配制标准溶液,配制标准溶液时应该做好详细记录,要有两人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在标定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量值溯源。配制标定好的标准溶液使用绿色标签,并应做到标识明确。标识的内容包括: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保质期、配制人。在标准溶液使用的有效期内,标准溶液使用人员应该进行标准溶液有效性的期间核查,并做好期间核查的记录。当发现标准溶液有混浊、变色、变质、浓度值变化过大等现象以及超出有效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相应标识,及时处理。通过以上的质控管理措施,可有效控制标准物质的质量,为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结束语

仪器设备和标准品的管理工作是实验室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个部门和检测室人员积极参与和认真配合的工作。只有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不断创新,才能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标准品的管理工作渗透到仪器设备整个运行过程中,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把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陈桂文、陈国恩.国家认可实验室设备仪器期间核查[J].计量与检测技术,2010,37(3):10-12

[2]汪开敏.实施GLP与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管理[J].中国药事,2001,15(5):311-315

[3]李祥、赵世杰、刘彬彬.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探索[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1,28(12):185-188

[4]刘安平、乔东、施昌彦等.GB/T15481-2000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S].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12-27.

关键词:集体企业;资产清理;对策

一、集体企业及其资产清理概述

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组织,主要实行的是共同劳动、按劳分配,企业财产归属于企业全体员工。就举办主体而言,集体企业可以分为乡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目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中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集体企业的经济制度就是集体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所有。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它具有自身独特特征,具体可以归纳为四方面:一是集体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体;二是企业的财产归企业的全体员工所有;三是企业管理完全自主,不受国家层面影响;四是企业收入一部分上缴国家税收,其余的完全由企业自身自由支配。

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任务主要体现于四方面:一是国家对集体企业的人员数量、规模、发展状况等进行数据衡量;二是对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进行梳理;三是对集体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核查,清查企业资产的损失、投资情况;四是根据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准则修正与制度完善。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内容主要体现于八个方面,分别是基本信息库的建立、产权关系梳理、人员核实、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权属界定、损益认定及准则转换。

二、集体企业资产清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四难”问题

(二)产权、账务及人员核实难题

(三)资产清理与审计关系不清晰

首先,集体企业资产清理与一般的年度审计存在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年度审计是进行抽样筛选的,但是资产清理主要是对资产的挂账、损益等情况进行核查,因此二者在核查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其次年度审计主要依据是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但是资产清理主要依据除了以上两项准则外,更多的是依据国家最新的政策规定以及专业判断。因此二者的核查依据有一定程度的不同。但是目前集体企业并没有根据以上二者的差异进行区分,往往本年度要进行资产清查,便不再进行年度审计,或者一些集体企业年度审计直接代替资产清理核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产核查方式不正确、目的不明确。

三、应对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领导管理

(二)明确资产核查各阶段责任

(三)完善审计监督,建立平台机制

[1]陈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存在的财会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5(16):134-135.

[2]史利.浅谈国企改制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09(3):31-33.

一、考核对象

承担中央预算内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上一年度中央预算内农村沼气项目的完成情况、投资支出情况、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量化评分,确定评价等级。下半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列入下一年度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要尽量与项目竣工验收统筹考虑和安排,避免重复工作。

三、考核指标

(一)户用沼气

1、沼气池完工率:用于考核户用沼气项目建池任务完成情况。沼气池完工率=(实际建成沼气池户数÷批复建池户数)×100%。

2、“三改”或“两改”配套率:用于考核户用沼气项目配套改厨、改厕、改圈的完成情况,庭院内不养殖或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户用沼气,只考核改厨、改厕的完成情况。“三改”或“两改”配套率=(被抽查建池户中“三改”或“两改”完成户数÷被抽查建池户数)×100%。

3、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用于考核户用沼气项目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情况。中央补助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中央补助投资总额÷批复中央补助投资总额)×100%;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地方配套投资总额÷批复地方配套投资总额)×100%。

4、沼气正常使用率:用于考核所建户用沼气池的使用情况。沼气池使用率=(被抽查建池户中正常使用沼气的户数÷被抽查建池户数)×100%。

本办法中的“正常使用”是指南方地区每年使用8个月或北方及高海拔地区每年使用6个月。

5、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用于考核所建户用沼气池的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情况。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被抽查建池户中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的户数÷被抽查建池户数)×100%。

(二)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

1、项目完工率:用于考核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完工率=(实际建成工程数÷批复工程数)×100%。

2、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用于考核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情况。中央补助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中央补助投资总额÷批复中央补助投资总额)×100%;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地方配套投资总额÷批复地方配套投资总额)×100%。

3、项目供气率和供气月数:用于考核所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的供气情况。项目供气率=(实际供气户数÷批复供气户数)×100%;供气月数指项目实际供气农户全年平均的供气月数。

4、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用于考核所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的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情况。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被抽查工程中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的工程数÷被抽查工程数)×100%。

(三)大中型沼气

1、工程完工率:用于考核所建大中型沼气工程任务完工情况。工程完工率=(工程验收合格数÷批复工程数)×100%。各省大中型沼气工程验收程序和办法,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2、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投资和业主自筹资金支出率:用于考核所建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投资和业主自筹资金的支出情况。中央补助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中央补助投资总额÷批复中央补助投资总额)×100%;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地方配套投资总额÷批复地方配套投资总额)×100%;业主自筹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业主自筹资金总额÷批复业主自筹资金总额)×100%。

3、工程平均池容产气率:用于考核所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产气效率。考核期内工程平均池容产气率=考核期间实际产气量÷(设计发酵装置容积×考核记录天数)。

4、工程集中供气率、沼气发电率、沼气自用率:用于考核所建大中型沼气工程生产沼气的集中供气、发电或自用情况等。集中供气率=(实际集中供气户数÷批复集中供气户数)×100%;沼气发电率=(用于发电的沼气量÷沼气生产总量)×100%;沼气自用率=(用于烧锅炉或炊事等的沼气量÷沼气生产总量)×100%。

5、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用于考核所建大中型沼气工程生产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情况。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所建工程沼渣沼液实际利用量÷沼渣沼液产生量)×100%。

(四)沼气服务网点

1、网点完工率:用于考核所建沼气服务网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网点完工率=(实际建成服务网点数÷批复服务网点数)×100%。

2、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用于考核所建服务网点项目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支出情况。中央补助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中央补助投资总额÷批复中央补助投资总额)×100%;地方配套投资支出率=(实际支出地方配套投资总额÷批复地方配套投资总额)×100%。

3、网点服务面和服务区域内沼气正常使用率:用于考核所建服务网点的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区域内沼气使用情况。网点服务面=(被抽查网点实际服务的户数÷被抽查网点服务区域内沼气用户数)×100%;沼气正常使用率=(被抽查网点服务区域内沼气正常使用户数÷被抽查网点服务区域内沼气用户数)×100%。

4、用户签约率和满意率:用于考核所建服务网点与所服务沼气用户的签约情况和签约用户的满意程度。沼气用户签约率=(被抽查网点服务区域内实际签约沼气用户数÷服务区域内沼气用户数)×100%;沼气用户满意率=(被抽查的沼气用户中满意的户数÷被抽查沼气用户总数)×100%。

四、考核评价

(一)量化评分。考核以县为单位进行,先分别对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和沼气服务网点等四个项目进行单项考核,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再对所考核项目县进行总体评价,项目县最终得分=户用沼气得分×户用沼气中央投资/中央投资总额+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得分×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中央投资/中央投资总额+大中型沼气得分×大中型沼气中央投资/中央投资总额+沼气服务网点得分×沼气服务网点中央投资/中央投资总额,具体考核评价评分标准见附表1-4,考核评价汇总表见附表5-9。

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服务网点项目在考核年度内出现举报投诉的,经上级部门核查查实后,酌情扣减当年项目县总分,扣减分值不超过15分。

(二)等级评价。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X

五、考核方法

通过县级自查、省级抽查和国家核查三个步骤,对所考核项目县沼气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最终评价。

(二)省级抽查。收到项目县自查报告后,省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项目县所在市(地、州)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项目县自查过的项目进行复查,抽查县数不低于辖区内项目总县数的30%。户用沼气以项目村为单位进行逐一入户复查,每县随机抽查3个项目村;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抽查数不低于全县该类项目总数的30%;大中型沼气工程全县抽查数100%;沼气服务网点项目全县抽查数不低于30%。每年11月底前,各省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逾期不报的按考核不及格对待。

(三)国家核查。按照每省复核3-5个县、每县复核3-5个村的原则,农业部组织人员对各省调查过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样复核,形成全国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年度评价报告,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各省农村沼气项目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奖惩

(一)奖励

对考核等级优秀的项目县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安排下一年度项目时给予一定规模的项目奖励,奖励规模原则上不超过该县考核年度农村沼气中央补助投资实际下达规模的10%。省级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本省项目县奖励规模和类型结构意见,与省级发改部门协商后在申报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联合上报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考核优秀的省,农业部将在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立项时给予倾斜。

对考核等级良好的项目县和省,优先安排农村沼气申报项目。

(二)惩罚

对考核等级不合格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项目县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1-3年内不安排农村沼气项目。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县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月内,向省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限期完成整改。对在国家抽查中违规现象较多、存在问题严重,以及媒体曝光经核查基本属实的项目省,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协商后将酌情扣减下一年度农村沼气中央补助投资规模,扣减额度不低于本省当年中央补助投资实际下达规模的20%。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落实经费,务求实效

各级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确保落实考核评价工作经费,保证工作圆满完成,经费落实情况也将作为对各省考核评价的参考因素之一。要正确把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法,扎实推进考核工作,确保政策、组织、责任、人员和措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内容

(一)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中小学课程开设实际状况;

2.分析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实际水平、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

3.研究提高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对策。

(二)评估内容

1.中小学课程的设置与管理;

3.学校课程实施的效果;

4.学校的课程评价、考试、作业情况;

5.教材与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

6.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情况。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评价方案》指标体系中标注“*”的指标暂不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不打分排队,不对外公布,只对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进行内部反馈。

二、评估方式、人员组成、工作要求

(一)评估方式

此项评估分省、市、县(市、区)三级进行,省直接评估普通高中,市评估初中,县(市、区)评估小学。省对市、县(市、区)的评估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各级的评估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部门具体实施,三年评估一轮。

(二)人员组成

省、市、县(市、区)三级教研部门,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人员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组,承担本级的评估任务。

省级评估组成员从省督学、课程专家、省(市)教研人员、高中校长中遴选产生,评估组组长由教育厅从各有关处室、单位抽调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原则上每市安排一个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6人组成。

省级评估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师德素养。

2.具有副处级及以上教育行政职务或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五年及以上教育工作或教学经验,熟悉高中教学业务;

3.掌握教育评估基本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评估或教学评价经历;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能适应评估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密操作,规范行为;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不徇私情。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10月14日上午,召开全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启动会议(10月13日报到)。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处)长,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主任(院长)。

(二)学校自查。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于评估工作启动后,依据《评价方案》所定各级学校评价指标要求开始进行自查,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全课程,全面做好迎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教育行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查情况的监督、指导。10月底前完成自查。

(三)市、县(市、区)复查。市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高中自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对初中自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市、县(市、区)两级的复查需于11月上旬完成。

(四)评估培训。省、市、县(市、区)各级要组织对本级评估人员的培训,于评估开始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学习有关政策文件,了解评估标准,掌握评估程序,熟悉评估内容、明确工作纪律等。

(五)开展评估。本年度全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于启动会后全面展开,市、县(市、区)两级的评估需于11月中旬完成。省对普通高中的评估11月下旬进行。

(六)评估结果的产生与使用。省、市、县(市、区)三级的评估结果由各级教研部门分别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上级教研部门,最终由省教研室形成总体评估报告。本年度省对普通高中的评估结果,于12月中旬由省教育厅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进行反馈。

四、省对普通高中的评估程序

在自查的基础上,省评估组分赴各市开展高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估组赴各市,由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该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名册、学校分布情况、学校简介、自查报告等。

(二)评估组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区别市区、县区和农村学校,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要评估的学校,抽一所评一所,每市共评估3所学校。

(三)评估组赴学校评估前,依据评估内容做好评估人员分工。原则上按以下3个小组进行分工:

2.课程实施效果考核组(2人):随堂听课;核查学校组织进行的各项考试的情况,抽查学生各学科作业的情况;了解考核各类课程实施效果等。

(四)评估组在学校评估的一般步骤和方法是:

1.听取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简要汇报;

2.在所到学校评估公告,接受来访、信件及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

4.随机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评估人员要依据座谈会提纲分别进行座谈;

5.随机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

6.随堂听课并观摩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现场,观察学生的课余活动,了解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质健康状况等.

(五)在每一学校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组全体成员即进行对该学校的总结评定,形成评估报告。

市、县(市、区)两级的评估可参照本评估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五、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省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制订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承担省级评估工作培训和对普通高中的评估复查任务,形成总体评估报告,并对市、县(市、区)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

各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本市的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市教研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制订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承担本级评估工作培训,对本市高中自查的情况进行复查,承担本市初中实施评估的任务,形成对本市普通高中自查情况的复查报告、对本市初中课程实施水平的评估报告、对所属县(市、区)级评估工作的总结报告报省教研室,并对县(市、区)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领导本县(市、区)的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县(市、区)教研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制订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承担本级评估工作培训,对本县(市、区)初中自查的情况进行复查,承担本县(市、区)小学实施评估的任务,形成对本县(市、区)初中自查情况的复查报告、对本县(市、区)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评估报告报上级教研部门。

为加强对此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THE END
1.业务咨询问题浏览尊敬的主管海关官员:我司意欲从重庆口岸进口活的食用水生动物,进行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许可证申请时,发现重庆关区已经启用智能审批系统,系统里没有填写捕捞区域、境外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注册号、运输路线、境内存放单位的地方,想咨询确认下该智能审批系统下许可证的具体填写要求有哪些?是不是只要是直飞的运输路线,国外可以提供http://huhehaote.customs.gov.cn/eportal/ui?pageId=515925&msgDataId=e18648ab7f8c4c0d889688a47fb2be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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