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一、办理条件
(一)经营者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核准的有关项目报告书;(二)经营者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三)不得妨碍船舶在港内安全航行。
二、办理材料
填报内容真实、齐全;格式统一。
提供材料真实齐全,
提供材料真实齐全,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发送《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人自行或邮寄向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准予通过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并制作文书和归档;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天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受理人员退回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准予通过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并制作文书和归档;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五华县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条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禁止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确需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