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以后建的将全部拆除?乱占耕地建房最新标准确定!农用地土地管理法建房违法

为了保护耕地红线,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出台一系列“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措施。

而在农村、城市周边,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

针对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违建房处罚规定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1.关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未经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关于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多占耕地建房,多占的部分也属于未经批准占用。农村村民建住宅多占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适用《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其他主体多占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3.关于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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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最新:破坏耕地多少亩可以判刑?科学普及(一)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 http://zrzy.jiangsu.gov.cn/wxxs/gtzx/ztzl/kxpj/202412/t20241224_1698628.htm
2.济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拆除复耕11月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济宁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城市规划,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纳入拆除复耕范围。 据了解,济宁将上下联动,加强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横向https://m.jnnews.tv/jining/p/7625-11/13/850444.html
3.2020年农村建拆除新规:违反“八不准”将被拆除!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在这次的2020年农村建拆除新规中,明确表示如果违反“八不准”一律拆除!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https://www.nongjiao.com/news/read-4004.html
4.违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32篇)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https://www.diyifanwen.com/fanwen/huodongfangan/14557317.html
5.最严方案出台!在武汉这样建房一律拆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势头。对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拆除;对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行为,一律实行“双惩处”;对巧立https://m.gmw.cn/2021-07/05/content_1302388083.htm
6.《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村民自建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一户一宅、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传统民居和乡村风貌。 规划和用地方面,村民自建房选址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严格控制占用耕地https://www.ncnews.com.cn/xwzx/ncxw/snxw/202310/t20231024_2012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