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产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哪些产品属于增值税政策定义的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哪些农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规定:一、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三、哪些农产品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销售农产品现行适用9%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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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申报全流程:农产品税收政策问答全汇总,收藏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不仅有助于企业合规经营,还能有效降低税负。(文末有领取资料的方式)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申报流程 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优惠政策问答 农产品、农机相关增值税热点问题汇总 农产品税收政策问答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https://www.bilibili.com/opus/1018183535843868722
2.农业有什么是免税的二、农业生产经营所得免税详情 针对农业生产经营所得,国家为了鼓励农业发展,对于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往往给予一定的免税额度。例如,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农户,其销售收入在特定额度内可能享受免税待遇。此外,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也有一定的免税政策。三、农业相关生产资料免税情况 对于农业生产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586446306928916540.html
3.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4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17.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http://fujian.chinatax.gov.cn/qzsswj/ssxc/sszt/jsjfrhxcfwzx/rhfw/zcwj/202106/t20210615_412964.htm
4.农业税收政策篇1:农业税收政策 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 2004-9-13 云正财务 具体范围包括: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林业、牧业、捕捞业、水利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项目和收入。 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农业产品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hj6hnt2.html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三、对原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免征增值税的尿素征税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恢 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 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 http://www2.jscj.com/tax/info/2370.php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https://law.lawtime.cn/d637473642567.html
7.增值税减免税备案6篇(全文)4、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包括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https://www.99xueshu.com/w/file9oblt5ku.html
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于"复混肥"的免税,各区、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免税程序,认真审核,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以备检查。 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77438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https://www.tax.vip/web/experience/detail-2227.html
10.惠农税收知多少——增值税篇二、农业生产资料的优惠政策 1.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2.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https://www.ctax.org.cn/sssw/ywfd/202201/t20220111_1123051.shtml
11.农业企业涉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政策法规食用菌新闻2.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产品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http://www.mushroommarket.net/news/202301/30/203792.html
12.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尿素产品等。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99188.html
13.辽宁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4月~6月)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94
14.农产品抵扣风险大,自产自销难证明如果他们享受免税政策,没交增值税,当然是没法给开具专票的,所以购买方这种情况没法抵扣,但是农产品不一样,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却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销售方是小规模开具了专用发票,缴纳了3%增值税,正常购买方也只能抵扣3%,但是农产品却不同,你可以按专票金额的9%来抵扣。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197251
15.辅导▍惠农税收知多少——增值税篇二、农业生产资料的优惠政策 1.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2.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https://m.btime.com/item/router?gid=41mf5cso0r2878a57qctbf86o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