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多重职能,有可能在认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实质时发生偏差。实践中,想要精准判断会计科目使用,从而界定应税项目,确定税种、税率等绝非易事。“补助收入”“专项应付款”“公益公益金”这3个科目比较容易混淆,还可能发生增值税抵扣不充分、留抵退税获得不完全不及时等情况。
??(二)税务登记要求不明
??(三)纳税人名实不符
??二、措施建议
??(一)丰富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涉税政策落实效果
??一是坚持“政策找人”。财政、税务、农业农村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税人主体地位,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同时,提供精准、高效的财税指导和服务,从根本上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落细落实税惠政策。
??二是推广电子票据。今年7月,杭州开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电子票据,目前很多地方也已使用智慧农经平台打印票据。随着农村财务票据正式迈入电子化时代,应对传统集体“三资”监管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开发智能互联、动态管理、预警分析、政策推送等功能,全面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票据、财税管理智能化、标准化、便捷化。
??(二)优化涉农税制,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
??二是加强扶持。在现行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对农业产业链延伸环节制定更为灵活的税惠政策,对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给予更多税收扶持。对发展庭院经济、绿色经济,支持乡村文化产品培育和乡村旅游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