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果公司换地方我不想去可以赔钱吗
具体来说,若劳动者已服务满一年,则补偿一个月的基本薪资;若服务期超过半年但未达整年(计作0.5年),则给予半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期不足半年(计作0.5年以下),则按照半年计算补偿金额。同样,若劳动者已服务满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工厂的搬迁行为本身并不一定需要立即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除非该企业因为搬迁行动而使得原本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且双方也无法就新的劳动合同达成统一协议,这种情况下方可视为企业经营出现了重大的变动,从而产生对劳动者的补偿义务。
另外,在处理工厂搬迁经济补偿事宜的过程中,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条款,以劳动者在企业中所累积的服务年限作为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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