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42号公告。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履职方式、强化任职管理、加强履职保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六、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西公司”)上报的关于静安区人民政府因静安区76街坊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类别:旧改项目),按照静安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2023】2号),雷西公司与上海市静安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商,目前双方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雷西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43号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44号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23一043
900943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
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静安区人民政府因静安区76街坊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类别:旧改项目)作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西公司”)位于淮安路841、843、845号及江宁路718号的两处产权非居住房屋均被纳入征收范围。经与上海市静安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多次协商,雷西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雷西公司可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合计约为人民币2286.42万元。
●本次事项拟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90%,本协议生效。
●本次事项经公司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事项概述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2023】2号),雷西公司位于淮安路841、843、845号及江宁路718号的两处产权非居住房屋均被纳入“静安区76街坊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根据补偿协议,雷西公司可获得上述两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约为人民币2286.42万元。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雷西公司搬离原址90日内。
二、征收方情况介绍
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静安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述单位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标的房屋的基本情况
雷西公司位于淮安路841、843、845号及江宁路718号的两处产权非居住房屋均被纳入“静安区76街坊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坐落于淮安路841、843、845号的房屋,房屋类型店铺,房屋性质产权房,房屋用途非居,建筑面积136.55平方米;坐落于江宁路718号的房屋,房屋类型店铺,房屋性质产权房,房屋用途非居,建筑面积18.35平方米。
四、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静安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雷西公司坐落于淮安路841、843、845号的房屋,房屋类型店铺,房屋性质产权房,房屋用途非居,认定建筑面积136.55平方米;坐落于江宁路718号的房屋,房屋类型店铺,房屋性质产权房,房屋用途非居,认定建筑面积18.35平方米;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位于淮安路841、843、845号的房屋可获得补偿约为2005.13万元,位于江宁路718号的房屋可获得补偿约为281.28万元,雷西公司可获得补偿合计约为人民币2286.42万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雷西公司搬离原址90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90%,本协议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是为了配合静安区76街坊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工作,系政府征收行为,雷西公司已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工作,淮安路841、843、845号底层原为雷西公司开设零售门店使用,目前该零售门店已选定新址作为经营场所;江宁路718号原作为对外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6月底到期,不再续约。本次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90%,因此本次事项拟签署的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600272900943证券简称:开开实业开开B股公告编号:2023-044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7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3年10月20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9:3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口)
传真:86-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1号3号楼三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费)。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23-041
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东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高东铭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东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高东铭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高东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东铭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附简历:
焦志勇,男,1974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局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23-042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注册地址变更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股票代码: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23一045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拟对外出租商铺的议案》。同意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西公司”)将其自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44-952号(双)商铺对外出租,面积1,246.65平方米(详见公司公告:2022-044)。
现飞凡汽车因决策调整战略提出与雷西公司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鉴于飞凡汽车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飞凡汽车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承租方: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13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7C7LCF5H
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
乙方: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经营发展需要,现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事宜达成如下主要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31日提前终止。截至终止日,乙方承租该房屋所产生的租金、电费等共计人民币3,518,422.09元(大写:叁佰伍拾壹万捌仟肆佰贰拾贰元零玖分),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
2、甲、乙双方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同意:乙方已向甲方缴付的保证金2,625,0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作为租金补偿,甲方无需退还。
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该房屋以现有状态交还给甲方,甲方同意配合按现有状态接受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不再就该房屋返还产生任何费用与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原租赁项下商铺为公司自有闲置房产,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也将努力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后续租赁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23-046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文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文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周文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文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