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鱼塘租约纠纷!涉及养殖面积3万余亩,养殖户过千户!
“他们突然要收回鱼塘,大家如何维持生活?”近日,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有养户向农财宝典-大国渔业记者反映,3月30-31日,他们陆续收到当地负责鱼塘租赁的公司下发《合同到期不再续租》通知(见下图)。通知提到,今年3月底开始公司不再与养户续签合同。
首轮国有农用地整治涉及范围是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的养户,共涉及305户,面积为8480亩。据养户粗略统计,截止到所有养户合同到期,回收养殖面积将达3万余亩,涉及养户1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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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到期回收
养户生计堪忧
平沙镇是珠海市水产养殖大镇,西边靠海处有着大片的鱼塘,主要养殖罗非鱼、立鱼和桂虾以及鱼虾混养。当地养户介绍,平沙镇养殖以散户为主,家庭收入全靠水产养殖,大多养户从外地迁入,在本地开展养殖多年,其中涉及数次围海造田人员,包括贫困地区民工、知青下乡人员以及归国华侨等。
珠海平沙涉事鱼塘一角。
“我10多岁来平沙开垦荒地,那时候这里还是平沙华侨农场。”养户刘明(化名)说,从2003年,他开始承租鱼塘养殖,到现在已经快20年,租用的土地属于本期土地回收范围之内。
刘明围塘养殖面积约7亩,每年总产量约4万斤,在市场环境好时,存鱼能净赚4万~5万元,够家里1年开销,“如果把鱼塘收回去,基本生活条件就失去保障了。”
养户陈岁(化名)经营近100亩桂虾塘,鱼塘合同期签至2025年,3年后也将面临“不再续签”。目前,鱼塘合同还没到期,疫情好不容易熬过来,今年他正打算加大投入。在回收通知下发后,很多跟陈岁一样的养户都在担忧:“存塘的鱼虾怎么办?”“后面还能不能继续养殖?”
饲料经销商李前(化名)说,当地不少人是“以渔为家”,撑起当地饲料、种苗、动保等经济产业,鱼塘回收直接影响当地人的生活和工作,部分人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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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合同到期不再续租通知
一个月内完善整治方案
《指导意见》规定,企业的下列交易行为,均应进入珠海市公开的公共交易平台交易:采购的物资或者服务事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不含房屋、土地)出租年租金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出让经营权评估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土地出租。
此外《指导意见》规定,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人按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内容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接连收到《合同到期不再续租》通知后,4月3日到16日,多名养户多次前往汇平公司和平沙镇政府等单位沟通,希望租赁公司考虑到养户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制定完善的方案,保障养户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平沙镇人民政府和汇平公司将通过入户宣传、深入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305户承租人的诉求,并根据承租人的合理诉求,拟在一个月之内完善整治方案。该方案会保障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充分保障原承租户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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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业亟需转型升级
律师呼吁需平衡利益
近几年,以罗非鱼养殖为主的平沙镇,其成本不断提高,价格连年低至4元/斤,养户盈利水平随之下降。从产业角度而言,养殖品种需要优化,以提升养户收入水平。升级整治有望让水产业从过往粗放型养殖模式,向现代化、高产值、高效益的养殖模式过渡,综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廖春华表示,本次升级改造主要针对基础条件差、不规范的鱼塘,将其改造成现代化、高标准的美丽鱼塘。进一步,鱼塘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新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
有专业律师表示,对依照双方鱼塘租赁合同和民法典的规定,签名就代表认可合同,除非合同的条款存在严重失衡,才能变更合同条款。同时,建议地方政府实地调研来最终决定,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养户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利益。
水产业繁荣发展,离不开产业内每个人的努力。养户关心个人生计,政府和企业则重视产业升级、土地规范管理,本质上都是为平沙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