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高邮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诈骗钱财后失踪大半年的男子老赵,最终插翅难逃。案发前,老赵谎称自己要离开高邮,将此前承包的98亩鱼塘转包给他人,并一次性收取两年租金23万余元。租金到手后,老赵并未按约定将租金转交给当地村部,而是携款潜逃。
1承包鱼塘亏损铤而走险
老赵是福建人,擅长养鱼养虾的他,辗转全国各地,四处承包鱼塘,生意一度风生水起。
老赵回忆,自己来到高邮承包鱼塘有6年了,做生意没赚到什么钱,几年前还迷上了赌博,欠下一屁股债。为了周转资金,老赵隔三岔五向亲戚朋友借钱。
老赵的鱼塘是通过高邮某村部承包的,早在2014年,双方就书面约定,村部向老赵转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直至2028年,而老赵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支付次年的土地承包款。但由于生意没有起色,资金周转不开,老赵欠下不少承包款。“我们对老赵的经济状况略知一二,为了防止他拖欠承包款不还,村部在2019年时又和他签订了补充条款。”村部工作人员介绍,若2019年年底前老赵再不支付承包款,村部就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
老赵和家人商量,想要尽快结束高邮这边的承包项目。思考多日后,他决定铤而走险。他对外称,不再承包鱼塘,可牵线搭桥帮助村部把鱼塘转租给别人。
转包鱼塘收租金卷款而逃
其实,老赵打算,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将至,“不如趁转租时大赚一笔,换个地方东山再起。”
一天,当地一位村民老钱向老赵打听鱼塘承包事宜。老钱有意承包鱼塘,按照协商好的价格,老钱凑齐了23万余元。2019年12月上旬,双方签订了鱼塘转包协议,约定老赵将承包的98亩鱼塘转包给老钱,鱼塘租金先由老钱交给老赵,然后老赵再交给村部。
“分三次转账两年租金23万余元,大家伙都是熟人,我以为老赵肯定会转交给村部的。”老钱回忆,没想到熟人竟把自己坑了。当月月底,老赵带着家人连夜离开高邮。不久后,老钱以为万事俱备,准备进驻这片鱼塘。没承想,村部几名工作人员匆匆赶到鱼塘,双方交流后才得知,村部没有收到23万余元的承包款,也没有拿到转包协议书。
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种种迹象表明,老赵因为自身债务问题,萌生了骗取鱼塘承包款的念头,其很有可能已经逃回了老家福建省。无奈之下,老钱向高邮警方报案。
警方深挖线索后发现,老赵曾经藏匿于福建省、江西省一带。去年下半年,调查工作有了进展,警方蹲点守候,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老赵的行动去向,一举将其抓获。经警方讯问,老赵交代了作案动机,“我打算把鱼塘转包给他人并把租金带回老家还债,在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整天担惊受怕的,这日子不好受。”
近日,经高邮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被告人老赵与高邮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约定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承包该村组的土地从事水产养殖经营,约定在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次年的土地承包金,并于2019年12月签订补充条款,约定若被告人老赵未按协议在2019年12月底前履行合同义务,则该村组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等内容。被告人老赵在拖欠大量外债、无力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未告知发包人于2019年12月10日与老钱签订承包合同,将上述土地转包给被害人老钱并收取两年租金共计235200元,但并未向发包人支付下一年度应当缴纳的土地承包金,于2019年12月下旬的一天离开高邮市,失去联系,逃匿至福建省、江西省。被告人老赵归案后已向被害人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后逃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老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