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怀化学院东校区公租房1号门面招租项目
二、门面位置及出租范围
门面位于怀化学院东区公租房临街面。出租的范围为:公租房1号门面约为116.59平方米。
三、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有意参加公开竞租者需先交投标保证金: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元),凭我校计财处交费收据参与竞价。项目年租金的公开竞价起步价为: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元),每次加价为100元或100元的倍数,最终中标价以三次唱标无人继续加价竞争为止,最高价者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者按时与我校签订合同以及在租赁期间无违约或者无不服从管理之行为,租赁期限届满后,该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另因疫情防控期间,人群不能聚集,报名只限一人一报(不能多人聚集报名)。
四、租赁期限:5年(经营三年以上才能退租)
五、经营范围
必须是除餐饮业、油漆喷图、五金加工、废品收购业等以外其它学校准入的合法经营项目。
六、竞租人报名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范围允许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体企业)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必须具有经营项目的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应充分了解竞价项目的场地条件、位置以及范围,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踏勘现场后若有意愿,可以报名并向我校缴纳投标竞价保证金。
八、报名须知
(一)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须服从我校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若装修,则装修方案须事先经我校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该装修即与承租人无关,不得向我校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三)对经营的门面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中标后不得将经营权、承租权转让,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
(五)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门面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得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否则经查核实后,我校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合同期限内,若因经营不善,可以退还学校,不得转让;
(八)明确做出书面承诺。
1.经营期间须向我校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法律要求办理的一切证件之复印件,并经核对后确认与原件相一致);
2.同意服从我校的管理,经营项目的业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4.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5.经营期间,一律不能将场地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得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
1.以单位名义报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及企事业单位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一致
2.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携带有效的个人身份证。
十、合同签署及租金缴纳方式
(一)招租组织
(二)招租程序
1、验证资质(含单位和个人);
2、竞租资格验证,凡交齐竞价保证金者取得一个竞价资格;
4、在竞标底价的基础上,每次加价为100元或100元的倍数。最终中标价以三次唱标无人继续加价竞争为止;
5、竞标人每次举牌需向唱标人报出自己的编号和报价,经唱标人重复唱标为有效报价,并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