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批2017年9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5602

龙潭区缸窑镇歪石村村民张某某和伊某某在二林子经营矿场,在山上开矿时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空气;且非法砍伐集体林地树木。

龙潭区

扬尘生态

信访反映的矿场为张某某经营的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西山黏土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1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及伊某某和林某某共同经营的吉林市龙潭区缸窑新立耐火材料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0年11月29日至2017年4月29日)。经查,2个粘土矿从2016年初停产至今,现场均无采矿机械设备,其中,新立耐火材料厂矿区面积24800平方米,西山粘土矿矿区面积23900平方米。通过询问附近村民了解,粘土矿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新立耐火材料厂经查看2007版林相图确定为非林地;西山粘土矿经查看2007版林相图确定为非林地。不存在非法砍伐集体林地树木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一是针对采矿证过期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禁止企业无证开采等行为发生。二是督促企业强化停产期间内部环境管理。三是企业各项手续完善后,督促企业在生产期间采取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防止污染周边空气。

*

2

5612

纪某某在桦甸市金沙镇西安村金沙大桥下、金沙大桥南100米向西1.5公里的大砬子处、金沙河道内等处非法采沙石,破坏河道,影响汛期泄洪;运沙车将西安村和珠子营两个村的水泥路损毁,影响居民出行;尤其是在小独河桥下,占用耕地7000平方米和河道采沙石;致每年汛期洪水受阻,水从桥上漫过冲毁农田。

桦甸市

生态

第二个问题:为加大该水泥路管护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由金沙镇政府负责督促,金沙河卫星采沙场无偿提供钩机、铲车和运沙车,对这段道路进行维修维护,力争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确保道路畅通。同时,由金沙河卫星沙场负责,每年协助村委会对这段道路进行维护。2.由桦甸市金沙镇政府和市交通局共同负责,加大路面巡查看护力度,严格控制运沙车及其他大型车辆超载运行。3.将此条道路纳入桦甸市交通道路数据库,尽快启动改造项目。第三个问题:桦甸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违法占地行为,于9月10日立案调查,9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

5616

有人在舒兰市吉舒街德元村关马屯山上砍伐大面积幼树改为参地,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经查,2015年10月舒兰市大北林场第四管护工段护林员巡护关马屯的责任区时,发现大北林场职工刁某某为种植林下参在国有天然林林地内清理林下枯枝枯叶,面积2.6公顷。护林员明确告知,在未得到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林地种植林下参,刁某某停止了清理行为。在护林员告知后,没有种植林下参,天然林下不存在大面积幼树,植被没有遭到破坏。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4

5617

有人在舒兰市吉舒街十里村蛤蟆塘山头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蛤蟆塘山位于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窝吉村与舒兰市吉舒街道十里村交界处,几十年来村民建房、垫院子和村里修路均在此处取砂,形成蛤蟆塘山老砂场。2017年7月3日张某某在蛤蟆塘山老砂场位置取砂100多立方米,7月4日因山体过硬停止取砂。举报问题属实。

舒兰市国土局已于2017年9月12日立案调查,目前现正在固定证据,待证据固定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

5618

有人在蛟河市放牛沟村松花湖(湖叉)拦网捕鱼、用电打鱼,造成该区域鱼类数量严重减少;该人还在对岸毁林建房、建停车位、修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蛟河市

经查,该水域拦网捕鱼属于正常渔业生产行为,未发现用电打鱼现象,业主在承包水域内每年投放大量鱼种,未造成鱼类数量严重减少现象。当事人周某某在腰岭子村一队建房屋1栋,房屋周边进行了硬覆盖(停车位),路是原有的林间道路。房屋坐落在81林班6小班,建在国有林间空地内,没有树木。硬覆盖(停车位)面积310平方米,房屋面积60平方米,林地权属为国有。举报问题属实。

丰满区林业稽查大队于9月13日对周某某做出行政处罚,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给予罚款,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行政警告1人。

6

5619

舒兰市平安镇李某某伙同金马镇原林场场长陆某某、国土局副局长郭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舒兰市平安镇与金马镇朝阳村交界处的大山上破坏耕地十几万平方米,大量砍伐成材大树,挖出一个10几米深的大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其他

经查,舒兰市金马镇诚信砂石场法人李某在2006年4月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挖砂,破坏林地43981.10平方米,其中李某非法占用林地18866.6平方米、国土局非法批准使用林地25114.5平方米。2007年8月15日,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舒兰市人民法院判刑。2007年5月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责任人舒兰市国土资源局李某某被舒兰市人民法院判刑。负有领导责任的科长李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对负有监管巡查责任的刘某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查证李某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卷宗及与其本人核实,非法侵占林地挖砂取土行为与陆某某无任何关系,也不存在与国土局副局长郭某某伙同开采问题。经金马镇林业站和金马镇朝阳村村委会证实,2006年李某非法开采时,该区域内多年前已被村民开垦,没有林木,不存在大量砍伐成材大树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6月林业部门已经将该砂坑封闭,建设围栏200多延长米,设立警示牌1处,回填土方1500立方米,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护,禁止一切挖砂取土行为,并开展了恢复植被工作。国土部门已将该区域列在舒兰市重点矿山恢复治理项目中。

诫勉1人。

7

5621

磐石市红旗岭镇吉林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吉林镍业第三精炼厂)未经环评审批,未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羟基镍和羟基铁两个车间内有多个装有氢气、一氧化碳等易燃易爆气体的罐体,存在安全隐患;生产期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周边空气;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区外3里处的尾矿坝附近,高温天气会发生自燃,并产生大量红色刺激性浓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区域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磐石市

水大气

8

5622

船营区大绥河镇小绥河村村长张某某,于2009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小绥河南沟20多垧荒山林地林木砍伐,建摩托车越野赛道,破坏林地植被;自2010年至今,张某某大量占林、乱砍盗伐林木建房屋、挖鱼池;2017年4月,张某某私自砍伐大量树木卖给圣德泉温泉度假村;非法开矿采石,破坏生态环境。

船营区

第一个问题:经查,2003年4月10日,小绥河村村委会主任张某与小绥河村委会签订了《承包荒山合同书》。2009年前后,张某在小绥河村南沟荒山上建造了摩托车越野赛道。2016年1月4日,大绥河镇林业站发现此案。张某承认擅自开垦林地,经测量面积3150平方米。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在张某承包的小绥河村一社荒山中共建房屋及临时建筑8处,鱼池2处。张某某承包的小绥河村南沟沟里有房场2处,3个林蛙池和1个池塘。举报问题属实。第三个问题:经查,2016年末,张某某在大绥河镇治新村7社电力占地(电力占地有采伐证)的地块上采挖三角枫194棵,2017年4月卖到圣德泉温泉度假村绿化使用。反映情况不属实。第四个问题:经查,2016年秋天,“六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修建公路至李家村,小绥河村路段。经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同意,修路基础用的渣石从张某某承包山片中采挖。依据《矿产资源法》,小绥河村村民委员会所用砂石采挖自张某某承包山片,用于本村维修道路自用公共事业,且经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同意,没有进行买卖,无收益,不存在非法开矿采石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6年1月9日,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向张某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地已人工栽植的树木和自然生长的植被。第二个问题:吉林市林业稽查支队对张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罚款;2016年1月9日、1月17日,船营区林业畜牧局以张某在自家承包林地内私建车库私自建房破坏林地为由,分别对其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限2016年5月1日前恢复原状。2017年8月11日,船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9

5625

蛟河市太阳林场和龙凤林场内的大面积林木被人盗伐,导致雨季水土大量流失。

此案件与第26批4866号、第27批516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10

5633

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吉化炼油厂硫化氢车间生产期间设备噪声严重扰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农田秧苗枯萎、果树不结果、农作物大面积死亡。

水大气生态噪声

此案件与第978、2768、4909、522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11

563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4857号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称江南乡政府只是对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清理,将垃圾倾倒在腰岭道边沟塘,造成二次污染;举报人上次反映的所有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松花湖管委会、丰满区

垃圾其他

第一个问题:丰满区江南乡政府已经组织人力物力,9月13日将掩埋的垃圾进行清运,现已清运完毕。丰满区政府已经加强对该区域卫生情况的巡逻监管,确保发现垃圾及时清运。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责成属地派出所对该区域经营场所进行逐一告诫,并在夜间安排2名值班民警对该区域进行巡逻防控,及时制止燃放烟花和外放音响等行为。第二个问题:2013年以来,松花湖管委会、丰满区政府就该区域违法违规生产,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相继问责了一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通报1人。

12

5654

蛟河市黄松甸镇302国道边的吉林省花园食用菌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无规划许可证、无用地批准书的情况下,占用耕地建4000平方米四层大楼及2000多平方米的两个仓库。

经查,吉林省花园食用菌业有限公司所建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2015年8月竣工,占地5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93平方米,项目用地符合《黄松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2014年6月11日,该地块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反映情况属实。

13

5659

船营区大绥河镇小甸子村张某某在山上挖树2千多棵,砍伐杨木100余棵,钩机上山将树压死1万多棵,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2017年5月3日,接到市长热线举报后,吉林市林业局同大绥河镇林业站到现场进行制止,并交由大绥河镇林业站进行调查处理。经确认,钩机上山损坏树木共计247株。6月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接手调查,现已立刑事案件。8月24日,大绥河镇林业站接到群众来电举报,反映小甸子村3社张某某未经批准滥伐杨树,数量较大,要求处理。8月30日调查取证,现场发现伐根67个,蓄积21立方米,已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8月31日,大绥河镇林业站将案件移交到船营区森林公安大队调查处理,正在侦破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由于损坏树木数量较大,2017年5月12日,大绥河镇林业站将案件移交到船营区森林公安大队。6月23日,吉林市船营区物价认证中心对钩机上山损坏树木进行价格认证,共计247株,总价值19000元。6月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接手调查,现已立刑事案件,确定嫌疑人为王某,张某某为卖树人。2017年8月31日,船营区大绥河镇林业站将滥伐杨树案件移交到船营区森林公安大队调查处理,正在侦破中。

行政警告3人,党内警告1人。

14

5660

举报人此前曾向督察组反映磐石市牟家村蛋鸡养殖园区鸡粪污染水库的问题,磐石市环保局歪曲事实,欺骗督察组与群众,未上报真实情况。举报人现举报磐石市环保局和石咀镇政府不作为,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调查人员到水库调查之后,水库业主已将水质检测报告及鸡粪污染水库的照片交给调查人员;但调查组上报给督察组的情况却说没有发现鸡粪排入水库,水库没有死鱼,没有造成污染,未采纳水库业主提供的证据。二是养殖户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调查人员未将养殖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鸡粪污染井水的检测报告已交给调查人员,至今没有结论。四是养殖粪便污染问题已持续长达3年,举报人多次向石咀镇政府佟镇长反映但至今未解决,当事人为何没被追责。五是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污染问题,环保局却迟迟不到现场调查处理,还推脱称水库污染问题由其他部门管理。六是水库水和井水被污染问题,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

其他

15

5661

一是永吉县万昌镇镇区的生活污水均利用明渠直排石头口门水库。二是万昌镇辖区内有4、5家大型温泉度假洗浴,均无污水处理设施,营业期间产生的污水全部直排,最终汇入石头口门水库。三是岔路河镇污水处理厂至今未投入使用,中心食品区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镇区生活污水全部直排入河,最终汇入石头口门水库。

永吉县

水其他

此案件与第25批468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16

5664

龙潭区政府将八家子居民回迁至化工工业园区内,居民区周边有20多家化工厂,其中有的化工厂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龙潭区政府当时承诺在居民入住前将所有化工厂搬迁,但至今未履行承诺。上述化工厂生产期间排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当地居民曾多次向区政府反映,但区政府以各种理由推脱,让居民去找市政府。

通报批评1人。行政警告1人。

17

5666

一是桦甸市永吉街道小城子村村书记王某某,将小城子村三队南山采石场非法低价卖给赵某某经营,该采石场无任何审批手续,开采过程中污染小城子一队、三队和九队的饮用水水源。二是王某某将小城子村南山上的林木砍伐,私挖山体建住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三是王某某强占刘某某承包的山转让他人经营取土场,非法采土。

第一个问题:2017年8月20日,桦甸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产,并加强扬尘污染防治。8月25日,桦甸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并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第二个问题:1.对于尹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的违法行为,桦甸市清水林场于9月11日立案调查。2.桦甸市国土资源局于9月11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月13日已拆除硬覆盖,并恢复土地原状。

18

5675

水生态其他

施工单位同意黑山屯养猪场的要求,在打出新井之前,承担其拉水的费用150元/天。同时,县水利局、西阳镇政府和养殖户共同协商,由养殖户出面找钻井队选择合适位置再打深水井。今年6月,钻井队根据物探结果开始打了一眼井,但由于物探结果有误,该井出水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能成井。之后,又开始了第二次物探初步选了一个井位,但由于天气原因,至今未能施工。2016年末,永吉县水利局改造了相邻的大朝阳屯饮水安全工程向小朝阳屯供水。2017年初,在小朝阳屯打了一眼178米深井,出水量满足村民春季水稻育苗生产和日常生活用水需要。2017年3月,永吉县水利局、西阳镇政府启动了大朝阳屯应急抗旱工程,在大朝阳屯附近扩建两个塘坝,作为大朝阳屯稻田灌溉的补充水源。春灌前两个塘坝竣工投入使用,基本解决了大朝阳屯稻田用水问题。春灌结束后,针对库水不足不能保证后期灌溉的问题,6月12日启动小朝阳灌区应急抗旱供水工程,从西阳河提水给村民提供灌溉水源,4日内完成了4公里的供水管线和两座泵站的建设。下一步,永吉县政府继续与省水利厅、省水务集团沟通,查明原因,对症采取处理措施。

19

5677

2010年8月,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导流洞发生坍塌,大量尾矿冲毁板庙子河下游3535.8亩水域,污染面积达22840万平方米,最后冲入桦甸市红石砬子镇高新村水库,严重破坏水体环境。举报人称桦甸市安监、环保部门只作出书面说明,未对该企业作出任何处罚。

此案件与第288、3821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2017年9月13日,经长春黄金设计院、长春黄金设计院、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的三位省级尾矿库安全专家一致认定超标洪水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征收了排污费,事故是由2010年“7.28”特大洪水的后续影响造成,属不可抗力,故未予处罚。

20

5684

丰满区四合村村民王某某,串通勾结四合村原村主任张某某、四合村村委会、乡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工作人员,于2007年至2017年期间从事非法采沙活动,具体如下:一是在其承包的集体耕地和林地上毁林毁地挖沙,毁坏5块林地共7.9公顷,毁坏耕地和荒地10公顷。二是在上述林地和耕地上违规建一占地10000平方米的预制构件厂房;该厂房在耕地和林地用地性质未改变的情况下,获得土地、规划部门等审批件。三是在松花江支流温德河段,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防洪堤挖坑采沙,沙坑深度达20米,挖出的沙子堆积如山,风天漫天黄沙,严重污染空气;防洪堤被毁坏致使汛期洪水淹没附近村屯;利用沙坑经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填埋的垃圾污染松花江水体环境;垃圾运输车辆不分昼夜,噪声严重扰民。闻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王某某将沙堆摊平并用遮阴网苫盖,掩盖其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实。

丰满区

水大气土壤生态

第一个问题:此问题与第3403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第二个问题:经查,1998年10月10日,王某某与丰满区小白山乡四合村委员会签订征地协议书,依据勘测定界技术图征用地类为荒地,经吉林市丰满区土地管理局审批同意办理占用手续,于1998年12月20日取得了《使用土地批准书》,取得方式为占用。2003年8月吉林市丰满区国土资源局依据《使用土地批准书》为该厂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吉林市丰满区四合预制构件厂,土地所有者为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四合村村民委员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000平方米,与群众反映的10000平方米有较大出入。2017年9月11日,经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现场核查,该厂周边无圈占行为。该预制构件厂于1998年12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集体土地0.2公顷。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三个问题:此问题与第3403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21

5686

船营区迎宾大路1199号的吉林市日新恒通电气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建一台供暖燃煤锅炉,未按市政府要求取缔,冬季供暖期间冒黑烟。二是新建厂房内有几个1000立方米的酸洗槽,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酸碱废水直排厂外路边的水沟;烤漆房作业时排放的刺鼻性气味严重扰民。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企业锅炉2000年11月份投入使用,2012年9月更新一台锅炉。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对其下达《关于船营区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通知》,要求其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取缔或改燃。该企业在得知燃煤锅炉不得在建成区内使用的要求后,已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取暖用4吨锅炉及附属的除尘器、烟道、风机等全部拆除。“自建一台供暖燃煤锅炉”问题,属实;“未按市政府要求取缔,冬季供暖期间冒黑烟”问题,不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酸洗车间已停止生产多年,车间内已看不到污染防治设施。2003年环评批复的酸洗车间内剩下酸洗槽6个,其中3个有废水,现工厂已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经过对厂外路边沟的检查,没有发现酸碱废水直排厂外路边的水沟情况。存放在酸洗车间酸洗槽内的废水,已要求企业找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拆除酸洗槽,于9月14日完成。该地区由于没有市政管网,按环评要求该企业建有生活污水储池并定期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有烤漆房车间,已封存多年,设备已拆除。目前企业涉及到酸洗、喷涂、烤漆工序的产品,均采取外购方式。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在该企业更换锅炉后,要求企业对生产工艺的改变做一次环境影响后评价,依照评估情况,做出相应的整改。

22

5687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其他

23

5689

龙潭区大砬子村委会前行300米处有一造纸厂,生产期间废水直排到附近河沟和道路上,污染周边地下水。举报人曾多次向龙潭区环保局反映无果;称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存在不作为行为。该企业在环保部门严查时就停产整改,执法人员离开后就继续生产。

经查,举报问题所反映造纸厂应为吉林市纵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两套造纸生产线进行维护,该企业生产废水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未发现该企业向附近河沟和道路排放废水。2015年3月,吉林市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发现该公司10万吨/年瓦楞纸生产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2015年3月29日对企业后督察,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9月,龙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了一台10吨锅炉,并投入生产。2017年6月19日,吉林市环保局对吉林振源纸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吉林市纵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将10万吨/年瓦楞纸生产项目租赁给吉林振源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且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企业一直在停产整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5年3月27日,吉林市环保局责令吉林市纵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10万吨/年瓦楞纸生产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针对企业未批先建了10吨锅炉,并投入生产的问题,龙潭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针对将10万吨/年瓦楞纸生产项目租赁给吉林振源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且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问题,吉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19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1日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月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24

5692

桦甸市横道河子乡荒山村,中砬子社西山有20公顷人工林、天然林被全部砍伐种参,当地护林员和林业站都不管,林地所有者是林业公安局工作人员。

25

5694

水大气其他

2017年5月,《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含北大沟)正式印发,2017年8月22日、9月4日,市政府两次组织工程可研方案论证会,目前可研正在修改完善,工程预计2019年底竣工。

26

5695

一是龙潭区三星化肥厂生产废水呈酱油色,直排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生产期间排放烟尘和化工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二是三星化肥厂周边还有几个这样的化工厂,同样存在污染问题。

第一个问题:经查,自2012年4月以来该企业长期停产。因长期无人管理,厂房屋顶已大部分坍塌,坍塌物杂乱无章堆放在厂房内,生产设备锈迹斑斑,基本报废。厂房东北角堆有一堆复混肥原料,部分无遮挡。少量化肥被雨水浸泡后,形成少量带颜色积水污染到低洼处,未形成径流。不存在“直排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的情况。企业生产期间燃煤锅炉产生的污染物有烟尘、二氧化硫等,复混过程中污染物有氨气和粉尘。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三星化肥厂周边还有两家化工厂。吉林市一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废水排出,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与无组织产生的硫酸雾、甲醛、非甲烷总烃。吉林市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废气达标排放。该公司属于以销定产形式,现场检查时无订单未生产。吉林市合兴化工厂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水均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期间的废气是精馏塔顶冷凝水蒸气,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检修,自2017年6月份停产至今。反应情况不属实。

三星化肥厂从9月18日开始清运厂区内剩余的化肥,9月28日前全部清运至有资质的复合肥企业。运输过程中由龙潭区环保局、公安龙潭分局、龙潭区承德街道全程跟踪,属地街道负责清扫厂房垃圾。

27

5717

丰满区二道乡二道村河边两侧有人建房,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污染河道。

水垃圾其他

经查,二道乡二道河南侧为基本农田,北侧长久以来即有农户生活并建有住房,属历史延续问题。农村“六清”工作以来,二道河边住户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有指定的倾倒垃圾池,并能做到日产日清日洁,不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排放的问题。因前二道乡距市区较远,无法对接污水干线,目前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群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大都采用传统的原地倾倒的方式。2015年丰满区政府针对此问题在二道河入温德河河口建设了回转式人工湿地工程,依靠生物吸收方式,有效削减入河负荷。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丰满区前二道乡政府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河边建房和私搭乱建问题发生。前二道乡政府和环保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村民生活污水和垃圾问题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河流两岸污染源的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28

5723

昌邑区经开区九站办事处哨口村1组村民侯某某,于9月7日开始在农田旁的沙坑里非法开采沙石,破坏土地资源。举报人称侯某某现在处于是刚刚开采的阶段,准备等督察组离开后大量开采。

经开区管委会

经查,实际情况为2017年9月7日,侯某某对承包地上的鱼池进行清淤,清理出的淤泥和沙石现场堆放在鱼池中心,并未外运。吉林经开区国土部门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允许非法采砂外卖,已清出的砂石必须回填鱼池。反映情况不属实。

29

5734

永吉县双河镇芹菜沟村村书记,近2年将村内几垧林地的树木砍伐建房屋。

经查,2016年12月份本村村民张某某在芹菜沟村7社水库西山申请采伐林木,属于正常审批采伐,有采伐许可证,村支部书记汪某没有参与申请采伐树木。对芹菜沟村山林检查,没有发现滥伐或盗伐林木伐根现场。2005年5月2日,汪某父亲汪某某从本村郑某某手中购买过小水库一座,此后在水库周围建有房屋圈舍。该地为林业用地,汪某某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汪某在本村除了自用民宅,没有另建其他房屋。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9月11日由永吉县林业局双河镇林业站对汪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72平方米行为立案,案件正在查处之中。汪某身为村支部书记,对父亲侵占集体林地行为不予制止,双河镇党委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30

5762

第一个问题:经查,磐石市烟筒山镇自来水水质浑浊有沉淀物,偶有漂浮物。烟筒山镇新沃特自来水公司处于正常营运状态,净水厂出厂水质检测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经专家分析,造成水质下降、水体混浊的原因是管道多年沉积、管道渗漏等原因。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黄河水库上游企业主要集中在明城经济开发区,涉水企业共有5家。检查组通过对涉水企业厂区及周边环境逐一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向水体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烟筒山镇政府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对可维修漏点进行维修;二是立即对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清理,以后每季度清理一次;三是于9月6日开始采取24小时供水方式,改变供水时对管内沉淀物的冲击;四是加快推进烟筒山镇供水管网改造进程,力争2019年8月前全面完成供水管网改造。

31

5764

昌邑区解放大路铁成花园小区内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排风机噪声扰民,油烟均对着小区内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昌邑区

噪声油烟

第一个问题:9月11日,昌邑区环保局对正常营业商家进行监测,解放大路铁成花园小区周边14户商家边界噪声超标。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昌邑区解放大路铁成花园解放大路有5家餐饮业户、四川街14户餐饮业户,青年路2户餐饮业户。其中解放大路喜家德水饺、解放大路十三蜀猫抓火锅、青年路老易记灌汤包不存在油烟排放。青年路吉瓦一族处于停业状态。解放大路的猿来N年以前动手吧徒手餐厅、姐夫家小菜”、1937正月初一有机菜坊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猿来N年以前动手吧徒手餐厅烟道已安装至四川街二楼门市房楼顶。姐夫家小菜”、1937正月初一有机菜坊,烟道安装至小区大门顶上西侧山墙;四川街铁成花园临街有小南屯农家院、董三串店、我有一池虾、玉钢星原涮肚、就是火、最爱小龙虾、九阳干锅鸭头、重庆火锅、簋街小龙虾、泥烧鸽子、鞑靼烤羊腿、小妹爱尚鸭爪爪、丙丁串坊、老胖串店14户有专烟道,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昌邑区环保局对边界噪声超标的14家商户下达《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后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我局将对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依法处理。第二个问题:经过多次督促“姐夫家小菜”、“1937正月初一有机菜坊”,两户商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已进行整改,烟道口朝向小区外。

32

5769

一是磐石市烟筒山镇青工市场内共有12家烧烤店,营业期间排放烧烤烟尘,污染周边空气。二是烟筒山镇自来水厂被个人买断,每天定时供水,从水库库区内取水后直接供应给各家各户,没有进行净化处理,非常浑浊,当地居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三是烟筒山镇的饮马河沙场被个人承包,采沙后未进行填埋。四是烟筒山镇通往长春方向公路旁的大山被烟筒山镇杏树南村村民苑某非法破坏开采。

水大气生态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12家烧烤店营业期间存在排放烟尘的情况。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此案件与第576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第三个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该沙场由张某承包,2015年以后没有对外承包,未发现个人承包问题。近几年,由周边村民自用采沙后遗留沙坑,四周有建筑垃圾,未进行填埋处理。举报问题属实。第四个问题:经查,该砂场是因山体多年风化及雨水冲涮,造成砂石滚落而自然形成的民用砂场,属杏南村和北安村共同所有,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和林地。20多年来,两个村及周边村民修路、铺路、铺院、建房均在此取砂,举报件中所指的苑某前几年也曾在此处取过砂石,取砂为自用。举报问题属实。

诫勉谈话1人。

33

5785

龙潭区中冶江山如画小区附近江边有人偷挖沙,夜间挖沙噪声扰民;该人将垃圾堆积在江边和小桥边,为逃避检查将垃圾用绿网盖上。举报人曾多次向物业、龙潭区政府和吉林市政府反映无果。

生态垃圾

经查,未发现有偷挖沙行为。但在2017年春季,发现在嘎牙河入江口处有私挖滥采行为并予制止。现场发现附近确系有多处绿网,但覆盖的是工地遗留建材,并非建筑垃圾。在嘎牙河小桥附件,有多处建筑残土,经询问附近群众,该建筑残土系夜间运输车辆私自倾倒的。龙潭区农牧水利局确实接到过关于该问题的举报,接到举报后,龙潭区农牧水局均派人赴现场进行了核实处理,不存在反映无果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34

5788

一是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旁边有一燃煤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烟粉尘和炉渣扬尘严重扰民。二是蛟河大街去往矿山的路上,有多家烧烤摊贩为躲避检查,将烧烤炉推进居民区内的胡同里烧烤,油烟和噪声扰民;当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烧烤摊贩待督察组走后再出来营业。

大气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第一个问题:与第18批3599号、第20批3952号重复,信息已公开。第二个问题:经查,2017年6月20日前,该区域10家烧烤店个别业主确实有在马路边或居民区胡同里进行烧烤的行为,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2017年6月13日,蛟河市政府下发了《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市区露天烧烤的通告》,全面禁止市区露天烧烤行为,责令广大业主1周之内全部进入室内烧烤,并对油烟排放采取治理措施。经蛟河市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严格监管,市区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至2017年6月20日,市区所有烧烤业主全部进入室内烧烤,并对油烟进行高空排放。蛟河市城管执法人员没有告知任何一家烧烤店在督察组走后可以出来进行露天烧烤。

下步,蛟河市将严格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严肃查处市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

35

5796

一是松花江城区江段万科游园、乌拉公园、阿什哈达摩崖等景观游园区域垃圾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导致涨水时垃圾全部流入松花江。二是嫩江街、北京路、光华路西侧等街道两侧有多家汽车维修店,室外喷漆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废机油污染路面。

高新区管委会、丰满区、船营区、昌邑区

大气垃圾其他

第一个问题:万科游园内存在垃圾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吉林乌喇园区处于关停状态。不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和垃圾随意堆放问题,情况不属实。阿什哈达摩崖景观游园区确实发现有垃圾随意堆放的情况,不存在涨水时垃圾全部流入松花江的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第二个问题:嫩江街、北京路、光华路西侧等街道两侧有多家汽车维修店均未发现有室外喷漆作业和废机油污染路面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工作人员下达《爱国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万科地产牵头在2日内清理完游园内垃圾,并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调查,万科游园内垃圾已清理完毕。阿什村委会及时进行了清理,并安排派专人进行看护。

36

5807

大气

此案件与第23批437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37

5818

蛟河市庆岭镇杨木沟五队的祥颐山庄,非法侵占林业用地,昼夜施工噪声严重扰民;随处倾倒垃圾,散发难闻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曾向市政府和镇政府反映未果。

蛟河市、松花湖委会

生态噪声垃圾其他

目前山庄内已设置了4个可移动垃圾箱临时储存垃圾,购买了一辆垃圾清运车,定期将垃圾运输到蛟河市庆岭镇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同时,祥颐山庄生活污水及粪便排入自建的防渗化粪池,由吉林省晟铭管道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

38

5830

一是2015年蛟河市青背林场的经理和场长,在无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砍伐国有林木3万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二是2015年太阳、平川和龙凤等3家林场各盗伐林木1万立方米,该案被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至今未办结。三是天岗镇和庆岭镇有200多家矿山和300多家石板厂,上述企业非法侵占林地达400-500公顷,且多数都无手续;生产期间固体废弃料堆积如山。四是有人在无林业、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庆岭镇沿松花湖边杨木沟附近建山庄,破坏生态环境。五是蛟河市前进乡、新站镇、松江镇、漂河镇和天北镇等乡镇,有人无采伐手续大量毁林种参,破坏生态环境。

此案件与第26批4866号、第27批5166号、第29批562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39

5832

桦甸市桦郊乡太平村新正源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砖厂)排放烟气和噪声严重扰民。2017年8月18日,举报人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举报人对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满意,要求彻查上述问题。

大气噪声其他

经查,桦甸市桦郊乡太平村新正源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砖厂)确有排放烟气和噪声情况,2017年8月19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对该公司厂界噪声、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该公司原料堆未全部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桦甸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并于8月2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9月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原料堆已按照整改要求采取了覆盖措施。

40

5837

船营区九站乡三台村龙某某家养猪场,散发异味大,将粪污倾倒入该村南侧大河,臭味熏天,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经查,九站街道畜牧站对龙某某生猪养殖场按照家庭散养户管理。2017年6月龙万友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下,建成启用180立方米粪污储存池1座,随满随淘,能够完全满足该养殖场需要。储存的粪污发酵后用抽粪车运至自家耕地,作为农家肥使用。同时,经走访询问周边村民,未见龙某某向该村南侧大河倾倒粪污,散养生猪产生的异味轻微,周边村民历年未感到不适。反映情况不属实。

41

5838

2015年以前,丰满区旺起镇很多村民都在松花湖风景区滩涂地耕种,施用的化肥和农药排入松花湖,污染水源;2016年,政府明文规定禁止耕种滩涂地,但当地仍有禁不止。举报人要求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避免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束后出现反弹。

此案件与第279号及258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42

5847

一是高新开发区海口路的普吉岛温泉汗蒸会馆南侧有一泵房,泵房内设备全天运行,噪声严重扰民。二是海口路的垃圾中转站,每天运行期间设备噪声和气味严重扰民。

噪声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林市楷强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普吉岛温泉汗蒸馆的四个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均不超标。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海口路的垃圾中转站,每天运行期间存在设备噪声和气味严重扰民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要求进行每天三次以上水洗作业、撒白灰、喷消毒液清除异味。要求作业期间降低噪声并铺设了降噪音胶垫,以进一步降低噪音。

43

5851

吉高集团在修建魁元屯互通工程施工期间,非法将施工废土倾倒在高新区新北街道张久村张久水库内,导致水库水体浑浊,无法养殖水产品和灌溉农田;该集团还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泥浆随处倾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水生态

经查,吉高集团正在进行基础开挖施工,产生的残土暂时堆放在施工现场内,待基础完成后进行回填,未将施工废土倾倒在高新区新北街道张久村张久水库内,水库水体清澈。高新区管委会调查时发现吉高集团修建施工便道时,产生的泥浆没有及时清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高新区管委会当场要求吉高集团立即清理。9月11日,再次到施工现场核实,泥浆已清理完毕。

44

5864

丰满区孟家村三社村民李某某在靠近山的位置盖牛棚养牛,牛棚产生的臭气污染周边空气,粪便污染地下水;李某某为盖牛棚,用钩机毁坏树木,破坏生态植被。

大气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李某某牛场建有两个砖石结构粪污储存池,中间建有间隔,养殖场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都流入这两个池内,养殖场能定期对池内粪污进行清理还田。现场没有发现粪污渗入地下迹象。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当事人在2012年松花湖实验林场6林班27小班内建牛棚,圈占林地400平方米。于2017年6月修建化粪池非法侵占林地86平方米。未发现有用勾机破坏树木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在七日内给粪污储存池加盖防雨棚,并增加对牛舍和运动场粪污的清理频次,牛粪做到及时清、及时运,减少粪味的释放。同时对牛舍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养殖户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第二个问题:2012年11月,吉林市林业稽查支队对当事人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限期2013年4月30日前恢复原状;2017年7月,松花湖实验林场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限期8月31日前恢复原状,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6个月仍不恢复原状,将移交丰满区法院强制执行。

45

5885

第一个问题:经查,“李大山烤羊腿”、“哇哇叫干锅时代”两家饭店门前放置有可伸缩铁棚。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李大山烤羊腿”、“邪味烧烤”两家饭店有占道铺设的水泥台阶和地板。光明小区1号楼为弃管楼,楼后地砖破损严重,“哇哇叫干锅时”为方便居民通行铺设地砖。举报问题属实。第三个问题:经查,光明新村1号楼为弃管楼,2号楼有物业进行管理。物业为加强小区管理修建了铁艺栅栏,此栅栏不是路障,不能拆除。举报问题属实。

第一个问题:当场要求两家饭店立即自行清理。目前,门前可伸缩铁棚已清理。第二个问题:当场要求立即自行拆除。目前,水泥台和地板阶已拆除。

46

5889

吉林市江南、东市厂、致和、口前等屠宰厂,无任何环保手续,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船营区、高新区管委会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江南片区:吉林市丰满区秀华屠宰厂、吉林市育民屠宰厂环保手续齐全。吉林市丰满区成祥屠宰厂、吉林市丰满区老兴旺屠宰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丰满区老兴旺屠宰厂建有防渗漏的污水储水池,宰杀生鸡废水进入储水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其余3家屠宰厂都建有防渗漏的污水存储池,废水经有清运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污水管线,未发现污水直排行为。东市场片区:吉林市昌邑区汝香禽类屠宰加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生产期间采取了相应环保措施。该案件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18批第3542号问题为重复案件,信息已公开。致和片区:吉林市船营区回民生鸡屠宰厂无环保审批手续,生产期间存在非法排污问题。口前片区:永强家禽屠宰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屠宰厂前期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情况。

江南片区:2017年9月11日,丰满区环保局对丰满区老兴旺屠宰厂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要求在没有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前严禁生产。致和片区:2017年5月31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要求企业在没有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前严禁生产。6月26日又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现已处于停产状态。口前片区:2017年9月8日,永吉县环保局向该屠宰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在没有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前严禁生产。

47

5891

永吉县西阳镇大岔村原敬老院处有一养猪场,猪粪污直排废弃鱼塘,致周围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污水直排河中,流入星星哨水库,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将该养猪场搬迁。

第一个问题:经查,2017年3月30日永吉县环保局对该养殖户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将养殖污水排入场区南侧鱼塘行为,因当时该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即投入生产、利用鱼塘排放猪粪及尿液,永吉县环保局已分别于4月26日和8月19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2日,该养殖户已建成防渗带罩棚半封闭堆粪场1座,猪粪堆存于场内;建成3级沉淀池1座,养殖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池,定期抽掏还田。鱼塘已经恢复,现场未发现污水再排入该鱼塘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养殖户养殖生产过程中确有臭气产生,周边1公里内无居民区,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举报问题属实。第三个问题:经查,该养殖户场区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池,定期抽掏还田,没有污水直排行为。该养殖场不在星星哨水库流域,不存在污染水体环境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

48

5902

丰满区厦门街万星亲亲家园北区外侧的中华坊老味饺子饭店,将一楼和二楼私开两个后门,擅自安装铁梯子和铁栅栏,在小区内侧安装多个直排烟道;后门正对小区内,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污水经常排放到小区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饭店从小区内运送大型煤气罐,直接将煤气罐从车上扔到地上产生的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封闭该饭店两个后门,拆除其楼外铁梯和铁栅栏,解决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

噪声油烟其他

经查,该饭店一楼和二楼的两个后门是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楼梯,不是违章建筑,楼后围栏是小区物业部门设置的。该饭店设置了专用烟道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营业中产生的油烟和蒸汽通过设置的专业烟道排放。产生的污水由下水道排放。饭店后门上方安装的蒸汽排风口,冬天温差大的时候有水滴滴出。饭店后厨使用的煤气罐每两天更换,在小区内运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执法部门要求饭店不能超时经营,立即将蒸汽排烟管道拆除,停止在小区运送煤气罐。目前,饭店已停止在小区内运送煤气罐,设置的蒸汽排烟道已拆除,22点后饭店已停止经营。

49

5919

桦甸市新时尚文化传媒安装了几十个大小不等的屏幕,播放声能使电动车报警,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向当地启新派出所、信访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反映无果。

第一个问题:经查,9月11日现场检测,综合环境噪音超标。举报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桦甸市启新派出所、信访局和环保局未收到有关该噪音问题的上访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9月11日,桦甸市市容局执法人员对新时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降低噪音污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执行,确保噪音扰民情况不再发生。

50

5921

丰满区前二道乡西行150米左右,有一占地5000多平方米的耕地已荒废7、8年,无人耕种,野草丛生,垃圾成堆。

经查,2000年,二道村因二道村修路需要资金,决定抽取各社土地集中成块进行转让,转让所得作为村修路资金,由于不能改变耕地用途,该地块没有进行转让,而由集体所有并进行耕种,修路资金二道村采取集体自筹分期支付方式解决。2003年,省、市、区提出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村两委研究决定拟将此地块作为建设预留地,用于建设二道村村级活动场所,此地块用地性质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2001年-2010年,此地块由村委会集中耕种。2010年-2013年,由于村委会人员不足,无法实现集中耕种,经研究决定,将此地块租赁给百姓耕种。2013年至今,百姓对租赁权属产生争议,不缴纳租赁费,因此二道村村委会将土地收回。该地块位于二道河边,长有水草,受2017年7月13日水灾影响,地里存有上游冲击下来的玉米秆等废弃物,不存在垃圾堆放现象。举报问题属实。

责成前二道乡政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地块实现复耕。二道村两委表示在该地块没有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对该地块将在2017年秋季进行平整、修复,2018年实现复耕。

51

5924

丰满区吉丰东路卓越上乘小区南侧有多家汽车修理店,喷漆作业时散发刺鼻气味扰民。举报人要求禁止喷漆作业。

经查,4家汽车4S店均具备喷漆作业功能。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用活性炭吸附法除去。市环境监测站对4S店产生的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不超标。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52

5925

船营区吉林市东北电力大学新校区内,学府超市主体楼门前私搭乱建的多家小吃铺,营业期间直排油烟,污染校园环境。

油烟其他

经查,吉林市东北电力大学新校区内,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学府超市楼门前,有5家涉及餐饮行业商户。现场为主体楼一楼外接多个门脸,外接门脸未经审批,属违章建筑。上述5家商户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许可证。1家处于停业状态,1家只销售蛋糕;1家无油烟;另外2家按照东北电力大学要求,均用电器制作食品,无明火,现场调查油烟非常轻,几乎没有影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长春路街道办事处当场通知东北电力大学自行整改,截至目前,违章建筑已拆除一部分,2日内全部拆除。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长春路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强该处私搭乱建行为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3

5932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青岛街道办事处当场要求其立即更换油烟净化设备。该商户已购买油烟净化设备,准备安装。由于居民楼外侧的烟道为高空直排烟道,符合排放标准,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无任何合法依据对其进行拆除。

54

5934

。各监管部门在该企业恢复正常营业后加强监管,并监督该企业达标运行。

55

5943

龙潭区乌拉街镇张老村有多家养殖户,无污染防治设施,将粪便全部倾倒在道路两侧或排入张老河,污染水体环境;粪污散发臭气,污染周边空气。

经查,张老村共有养殖户54户。均为一般散养户,无污染防治设施。举报问题属实。2017年6月9日,乌拉街镇政府针对张老村养殖粪便问题,向各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养殖户及时清理产生的畜禽粪便,不准随意堆放。2017年6月13日至6月23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综合考虑张老村养殖户实际情况,共修建了21个临时粪污储存池,但仍然存在粪便随意散落、沿路堆放、雨天粪便入河、散发异味等情况。

一是乌拉街镇政府组织养殖户对粪污储存池周边、道路两侧及河边堆放的粪便进行了集中清理,已于9月12日清理完毕;二是要求距离临时粪污储存池较远的养殖户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粪污储存池建设;三是引导各养殖户将畜禽粪便送至大口钦镇吉林市大军元牧业公司有机肥厂再利用;四是乌拉街镇畜牧站已于9月12日前将消毒药品发放至各养殖户手中,指导养殖户做好消毒工作。

56

5950

丰满区高新区深东路1988号,绿洲公园一期小区附近的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生产轮毂时产生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空气;闻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该企业昼间停产、夜间生产且偷排废气。举报人称当地环保监管人员和该企业存在串通的可能性,担心督察组离开后问题出现反弹。

第一个问题:与第2211、3802号访案重复,信息已公开。第二个问题:环境监察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主要任务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行了工作职责,对企业开展现场监管工作。自接到群众反映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气味扰民的环境信访问题后,多次到企业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排放情况。同时,对企业厂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有机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反映情况不属实。

57

5960

龙潭区缸窑镇万林碳素厂燃煤锅炉冒黑烟;焙烧炉无除尘设施,沥青直接燃烧,产生刺鼻黄烟,污染周边空气;该厂白天不生产,晚10点至凌晨4点之间生产,存在逃避检查的嫌疑;龙潭区监察大队杨某某充当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市督察组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向龙潭区工作组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对企业煤气发生炉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未批先建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对企业焙烧窑加热升温阶段、保温阶段加密监测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监督企业对浸渍车间、压型车间落后淘汰设备彻底拆除。

58

5961

丰满区吉林高新区宏海汽车零配件经销处(宏海钣金喷漆店),私建喷漆车间超范围经营,作业时排放喷漆异味且噪声严重扰民;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高新区多家喷漆行业张贴休息告示逃避检查;8月30日宏海钣金喷漆店夜间经营。举报人称当地工商、环保部门充当该喷漆店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经9月11日高新区管委会和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现场调查,只有宏海汽车零配件经销处门上用报纸粘贴标注“休息”,牌匾、门边标有“钣金喷漆、凹陷修复、快速补漆”字样。经营者到达现场承认以前有“钣金喷漆”行为,现已停业出兑,以后不再经营。宏海汽车零配件经销处经营者为蔡某某,未发现与工商、环保等部门有不正常来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59

5968

船营区北山街道迎山社区金江小区门市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排放油烟和异味,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污染周边空气。

大气油烟

此案件与第17批334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60

5969

永吉县岔路河镇、万昌镇、金家满族乡秋季焚烧秸秆现象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此案件与第21批4123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61

5970

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祥康水泥搅拌站的水泥罐爆炸两次,破坏举报人家的5亩多耕地、基本农田及水利设施;举报人曾多次向官地村村委会和龙潭区江北乡政府反映要求恢复其农村集体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至今无果。2017年4月20日和6月26日,举报人向龙潭区环保部门反映上述问题,但环保部门对该搅拌站只罚款一万元,未作任何处理;告知举报人用司法途径解决。举报人称龙潭区江北乡政府、环保部门不作为,要求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土壤其他

4月20日,龙潭区环保局再次核查,并于4月28日对祥康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1万元罚款。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江北乡政府将督促企业秋收后立即清理耕地及水渠内的粉煤灰。

62

5977

昌邑区孤店子镇张家店村于某某家诊所,医药废水一直通过渗水井排入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

经查,张家店村共有于姓村民44人,无人从事医疗工作。张家店村卫生室为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也是全村唯一一所医疗卫生机构,无于姓村医。该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卫生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医疗废弃物,设立了医疗废弃物暂存处,为独立封闭区域,并且能够上锁,地面为防蛀蚀水泥地面,暂存处标识清晰,医疗垃圾收集、分类合理。该村卫生室不产生医疗污水。反映情况不属实。

63

5980

一是丰满区江南乡孟家村有人用挖掘机将三里长的河道挖松,造成沙石裸露,导致二社到四社的河道被冲垮,大量泥沙冲入松花江。二是村民周某某将村民王某某的承包田填上残土400-500车,占用河床面积近一半。三是该村村干部的亲属占用河堤和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第一个问题:经查,今年7月,丰满区江南乡孟家村遭遇了“7.02”“7.13”“7.19”三次特大暴雨,山水冲下的沙石导致河道堵塞。孟家河二社到四社河段河岸损毁,河床淤平,河道失去了承载能力。7月3日第一轮洪水过后,江南乡孟家村各社陆续开展灾后清淤工作,为了尽快恢复河道行洪功能,村委会组织机械和人工对孟家村二社至四社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工作。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王某某位于孟家二社河边小桥附近有一处承包地,地势较低,属涝洼地。2017年,王某某与周某某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将上述承包地转让给周某某用于生产经营。洪灾过后,该地块被洪水冲毁,周某某为了保证该地块能够正常耕种,用自家车辆拉黄土,将该地块进行平整、覆盖,以恢复正常耕种条件。经丰满区农水局、江南乡政府现场核实,土地平整后,现河床宽约4米,比原河床宽0.5米。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三个问题:经查,经7月份连续三场洪水过后,河床因洪水冲击被拓宽0.5米,现场并未发现周某某侵占河道现象。曹某某不是孟家村村干部。反映情况不属实。

64

5981

丰满区恒山东路二手车市场后的沤盛林业,无手续生产,生产期间散发甲醛气味扰民。

通过对恒山东路二手车市场后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沤盛林业”及相似企业。经查询吉林工商综合业务系统没有此户企业。反映情况不属实。

65

5999

船营区向阳街天北小区勤劳胡同(原老中级法院南门)的国辉物流公司送货站,在马路上堆放货物,喧闹声扰民且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经查,国辉物流公司送货站货物全部堆放于公司院内,现场未发现马路上堆放货物情况。经与公司人员了解,马路上堆放货物、喧闹声情况确实存在,是由于前来取货的群众临时堆放装车时产生的。举报问题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已当场要求其规范经营,在公司院内设置取货区,并自行清理周边环境卫生,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66

6007

蛟河市金星综合楼1楼粪长安摩托车修理部,营业期间噪声和尾气严重扰民,修车垃圾和废机油污染柏油路面。

大气噪声垃圾

经查,蛟河市长安摩托车修理部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营业期间噪声和尾气扰民问题。2017年9月10日,蛟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蛟河市长安摩托车修理部厂界噪音进行监测,因该修理部修理摩托车和停靠摩托车时产生的是偶发噪声,又因门前街道通行车辆及其他因素产生噪音,背景值过高,按照环保监测规范无法监测。该修理部门前非机动车道上停靠正在修理和待修理的摩托车,地面上有明显油污痕迹。经核实,蛟河市长安摩托车修理部修车期间产生的垃圾和废机油,对期店铺门前的路面造成了污染。举报问题属实。

2017年9月10日,蛟河市公安局对蛟河市长安摩托车修理部制造噪音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受理行政案件,对修理部实际经营人卢某某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蛟河市城管局按照对其下达了《城管执法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蛟河市长安摩托车修理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污染的路面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原状。2017年9月11日,经现场检查,摩托车修理部不在室外修理摩托车,营业期间不开启门窗。污染的路面已经清理到位。

67

6016

昌邑区青年路延庆胡同内,延庆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平房处有多家小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还有很多外来租户在此烧柴生火做饭,排放烟粉尘,严重扰民。

大气噪声油烟

经查,鸿原粥点是粥铺,不经营炒菜,营业期间没有油烟;泥瓦罐饭店已安装高空烟道及油烟净化器,油烟扰民情况不属实。昌邑区环境监测站对翔允泥瓦罐烧烤吧、张记鸿原粥点两家饭店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张记鸿原粥点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翔允泥瓦罐烧烤吧监测数据显示边界噪声排放值超标,噪音扰民情况属实。经文庙街道核实,延庆胡同在2016年9月15至2017年8月30进行老旧小区改工程,建设单位为吉林众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施工期间曾借用延庆小区2号楼车棚为工人生火做饭,产生烟粉尘,扰民问题属实。至2017年8月30日施工结束后,施工队已经撤离现场,目前已无生火做饭现象。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9月13日区环保局将对翔允泥瓦罐烧烤吧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店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于10日后进行复测,如未改正,将依据相应法律进行行政处罚。

68

6017

69

6018

永吉县西莲花村河边有一采砂厂,毁坏耕地、破坏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该砂场于2012年和2014年,经永吉县水利局批准在此河段采砂,2013年,因该砂场业户未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因此,永吉县水利局当年未审批该砂场,砂场也未生产。在砂场经营期间,永吉县水利局河道执法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该砂场有违法、违规行为,采砂生产均在审批范围内,未发现毁坏耕地,破坏河道现象。经村干部现场查看并查阅耕地台账,证实李某某砂场所在场地属河滩地,不是在册耕地。目前,场地已平整且长有植被,河岸也长有植被,此处河道生态环境未见破坏。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5年3月,永吉县政府发布《饮马河万昌镇裴家村至新房子村河段划为河道采砂禁采区通告》后,永吉县水利局河道执法人员,对该砂场及时下发了《通告》,并责令其不得再行生产,并将砂石料、机械设备、板房等撤出河道管理范围。2016年5月,砂场完全撤出河道管理范围。

70

6022

水大气噪声

经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废水直排下水道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黄浆废水、豆腐渣等存放在室内专门的存储箱、存储池内。该公司与多家养殖户签订了出售豆腐渣和免费运送豆浆水的协议,每天用罐车运送。无豆腐渣及废料堆积如山,散发恶臭气味扰民现象。该公司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炉,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现场检查无燃煤锅炉,无黑烟及烟粉尘排放。龙潭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和排风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反映情况不属实。

71

6023

经查,举报反映的豆制品厂应为吉林市豆鼎鲜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3日通过吉林经开区环保局批复。该公司利用现有厂房按照标准化工艺生产,生产车间环境干净整洁,产生的豆腐渣经由密闭装置,收集存储在标准的独立库房内,日产日清,无异味。豆腐渣销售给附近农户作牲畜饲料,供不应求。反映情况不属实。

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该公司尽快按规定开展环保验收工作。

72

6024

经查,杨记食品厂于2013年11月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2月通过丰满区环保局的验收,2016年8月由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批准,取得营业执照。经现场查看,该厂建有防雨防渗储水池,生产时产生的废水排入储水池,定期由吉林市昌邑区万家帮管道维修部进行清运处理,有污水清运协议和清运记录。该厂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分类堆放,并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所,没有恶臭气味产生,现场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丰满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该厂进行巡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该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安全生产。

THE END
1.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下载8篇.docx合同协议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下载8篇.docx 27页内容提供方:软件开发 大小:17.37 KB 字数:约1.01万字 发布时间:2024-12-28发布于广东 浏览人气:0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下载8篇.docx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227/7113046152010013.shtm
2.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书(精选6篇)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书(精选6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乙方就该地块长__米,宽__米,(包括一座厂房,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租给甲方使用事项签定该协议,租用期暂定年,租金自年月二、本协议所约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由甲方按年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ti593m.html
3.养殖场合同范本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殖场地转让包括如下 瓦房___间、牛棚___间、树___棵、自来水管道___米、围墙___延米、大门两幅。 二、租赁期限 苗立生在___年向前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___亩养殖场地。 三、租金 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hetongfanben/20230129101935_6332766.html
4.包地合同范文14篇(全文)看过农村承包地租赁合同的人还看了: 1.农村场地租赁合同范本2篇 2.最新农村土地出租合同范本 3.农村耕地租赁协议范本 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5.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3篇 6.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3篇 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3篇 8.集体土地出租合同范本 包地合同 第7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 (以下https://www.99xueshu.com/w/filecveetylj.html
5.合规纳税培训财产行为税管理课程周雅卉讲师互动讨论:猪舍、牛棚、蔬菜大棚等生物资产用房,属于房产吗? 2、均征收房产税 3、征收房产税的其他建筑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 互动交流: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是否属于征税稽查案例:黄冈税三稽 罚[2024]4 号因租赁合同企业未实际执行,也未支付租金和列支成本,企业以为不用https://m.nlypx.com/gkk_detail/310555.html
6.农场流转农场出租农场转让农场价格查询农场 现成猪舍牛棚羊场底价出租 李政的店 武汉 16800.00 元/亩 农场转让面积100亩 包邮 陈惠星的店农场 土地租赁服务。专业找地,托管和设计规划等 货版一致 红果先峰种植园 周至县 2100.00 元/亩/年https://www.cnhnb.com/p/nongc/
7.直接用于养牛的牛棚和饲料库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谢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租赁厂房,作为库房办公场所,需要缴纳房产税吗?租赁房屋为农村土地,不是商业办公楼 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63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