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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年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卫生部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卫生部
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卫生部
WS/T312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卫生部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
3.2人工气道artificialairway,AA
为保证气道通畅而在生理气道与其他气源之间建立的连接,分为上人工气道和下人工气道。上人工气道包括口咽气道和鼻咽气道,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
3.3机械通气mechanicalventilation,MV
借助呼吸机建立气道口与肺泡间的压力差,给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呼吸支持,即利用机械装置来代替、控制或改变自主呼吸运动的一种通气方式。根据机械通气是否建立人工气道分为无创正压通气和有创正压通气。
3.4无创正压通气non-invasivepositivepressureventilation,NIPV
无需建立人工气道,通过鼻罩、口鼻面罩或全面罩(fullfacemask)等无创性方式将患者与呼吸机相连进行正压辅助通气的方式。
3.5有创正压通气invasivemechanicalventilation,IMV
需建立人工气道,经鼻或经口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等有创方式将患者与呼吸机相连进行正压辅助通气的方式。
3.6声门下分泌物吸引气管导管Endotrachealtubewithsubglotticsecretiondrainage
一种在气囊上方带侧腔的气管导管,可用于气管插管患者定时或持续吸引积存于声门下气囊上方分泌物。
3.7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selectivedecontaminationofthedigestivetract,SDD
局部使用抗菌药物以杀灭口咽部和胃肠道的条件致病性需氧微生物。
3.8加热湿化器heatedhumidifier,HH
将无菌水加热,产生水蒸汽,与吸入气体混合,使吸入气体加温、加湿的装置。
3.9热湿交换器heat-moistureexchanger,HME
将呼出气中的水分和热量吸收,使吸入气体加热、加湿的装置。又称人工鼻,是仿生骆驼鼻子制做而成的,由数层吸水和亲水材料制成的细孔网纱结构,使用时一端与人工气道连接,另一端与呼吸机管路连接。
4一般要求
4.5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手卫生规范。
4.6医务人员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病原体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7医务人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综合征,应避免直接接触患者。
5患者管理
5.1若无禁忌症,患者床头应抬高,以30-45°为宜。
5.2应定时进行口腔卫生护理,至少每6-8h一次,尤其对经口气管插管的患者。宜使用含有0.12%-2%氯己定的消毒剂漱口、口腔粘膜、牙齿擦拭或冲洗。
5.3实施肠内营养时,应避免胃过度膨胀,宜采用远端超过幽门的鼻饲管,注意控制容量和输注速度,条件许可时应尽早拔除鼻饲管。
5.4应积极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
5.5对多重耐药菌如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多重耐药或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MDR/PDR-AB)、耐碳青霉烯肠杆菌科细菌(CRE)等感染或定植患者,应采取接触隔离措施。
6气道管理
6.1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指征。对于需要辅助通气患者,应尽量采用无创正压机械通气(NIPV)。
6.2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经鼻气管插管可增加肺炎的风险。短期内(2周)不能撤除人工气道的患者,宜尽早选择气管切开。
6.3应选择型号合适的气管插管,并常规进行气囊压力监测,气囊压力应保持在25-30cmH2O。
6.5尽早拔除气管插管。每日停用或减量镇静剂一次,评估是否可以撤机或拔管。但应避免无计划地拔管和重插管。
6.6应定时抽吸气道分泌物。当转运患者、改变患者体位或插管位置、气道有分泌物积聚时,应及时吸引气道分泌物。吸引气道分泌物时,应遵循无菌原则,每次吸痰应更换吸痰管,先吸气管内,再吸口鼻处,每次吸引应充分。气管导管气囊上滞留物的清除方法见附录A。
6.7可采用开放式吸痰管。对于部分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如MRSA、MDR/PDR-AB、CRE的感染或定植,以及疑似有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患者,宜采用密闭式吸痰管。
6.8连续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患者,不要常规更换呼吸机管路,除非有明显污染或功能出现障碍。
6.9患者翻身或改变体位前,应先清除呼吸机管路集水杯中的冷凝水,避免冷凝水流入气管插管和呼吸机管路上的湿化器或雾化器内。清除冷凝水时呼吸机管路应保持密闭。冷凝水应倾倒进入下水道,避免污染室内环境和物品。
6.10应在呼吸机管路中常规应用气道湿化装置,可选用加热湿化器或热湿交换器,不应常规使用微量泵持续泵入湿化液进行湿化。加热湿化器的湿化用水应为无菌水。使用热湿交换器可减少或避免冷凝水形成。热湿交换器的更换频率不宜短于48h,除非有明显污染或功能出现障碍。
6.11雾化器应一人一用一消毒。雾化器内不宜添加抗菌药物。
7清洁、消毒管理
7.1应遵循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灭菌基本要求。
7.2使用中的呼吸机外壳、按钮、面板应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遇感染暴发或耐药菌流行时应消毒。
7.3无菌物品应一人一用一灭菌。接触患者粘膜的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中度和高度危险性医用物品如呼吸机螺纹管、雾化器、金属接头、湿化罐等,宜由消毒供应中心(CSSD)集中处理。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水平湿热消毒方法,不耐热耐湿物品应选择低温灭菌方法。物品消毒后清洗、干燥和包装过程应避免污染。物品应贮存在清洁区域内,避免灰尘、高温和受潮。
7.4呼吸机内部不必进行常规消毒,除非有明显污染。
7.5麻醉机应使用细菌过滤器防止病原体污染麻醉机内部,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进行适当的卫生处理。加热湿化器、活瓣和管道应一人一用一更换,明显污染或功能出现障碍时应随时更换。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应更换细菌过滤器。
7.6患者周围环境中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床头桌、床栏杆、呼叫按钮等,应常规清洁消毒。
8监测管理
8.4出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特别是多重耐药菌或不容易清除的耐药菌、真菌感染暴发以及发生军团菌医院感染时,应进行目标性微生物监测,追踪确定传染源,并评价预防控制措施效果。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气管导管气囊上滞留物的清除方法
A.1操作前先清除呼吸机管路集水杯中的冷凝水。
A.2协助患者取头低脚高位或平卧位。
A.3先吸引下呼吸道分泌物,再吸引口鼻腔内分泌物,一次操作可使用一根吸痰管。
A.4将简易呼吸器与气管插管连接,在患者吸气末,一人轻轻挤压简易呼吸器,在患者呼气初,用力挤压简易呼吸器,另一人同时放气囊。
A.5再次吸引口鼻腔内分泌物。
A.6如此反复操作2~3次,直到完全清除气管导管气囊上滞留物为止。
A.7注意事项
A.7.1操作前应充分做好用物准备。
A.7.2操作时断开的呼吸机管路接头应放在无菌巾上。
A.7.3操作时医务人员应戴无菌手套,不宜使用镊子等替代方式。戴无菌手套持吸痰管的手应避免污染。
A.7.4冲洗吸痰管分泌物的无菌溶液,应分别注明“口鼻腔”、“气管内”的字样,不应交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