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22篇)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一直以来,我都对共和国文学避之不及,老舍的《茶馆》自然也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多少次过其门而刻意不入。若不是于是之等北京人艺的老一辈艺术家出神入化的表演诠释使之成为话剧经典,《茶馆》恐怕早就淹没在共和国文学连篇累牍的文字垃圾中了。我之所以看《茶馆》其实也是冲着北京人艺炉火纯青的表演去的。渐渐入戏之后,才恍然觉得,老舍的剧本虽然写于赞歌大跃进的1956年,系奉命而作,但是那颗体恤下层人民的心,却冲破了政治外壳的包围,就像云雀冲破了寂静黎明的禁锢,婉转而悠扬,直击人心。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改良,改良,越改越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这大概是中国人对于革命的一贯态度,几千年来未有改变。但是,越是苟且躲避以求自保,就越是被各色无赖欺压鱼肉,一轮轮地盘剥搜刮,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旧时的茶馆是市民们几乎仅有的公共空间,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混杂其中,上层人物与平民百姓一桌喝茶聊天,倒恍然间让人忘记了阶级差别的存在。但是再仔细琢磨茶馆中活跃的都是些什么人,就能看出平头百姓是坐不起茶馆的,在茶馆里悠闲品茗,提笼架鸟的几乎都是吃份额的旗人,前清遗老;吃洋人软饭的买办和“谁有钱就为谁卖命、充当打手”的地痞流氓;专心向佛不问政事的参议员……至于底层人民,这里则是他们卖命、乞讨的伤心之地。

作为公共空间的茶馆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西方大革命时期的咖啡馆。但是二者的意义却更好相反。本雅明说,巴黎的咖啡馆里经常挤进一些付不起80法郎高价订阅报纸的人,围在一起抢读一张报纸,议论国事,密谋革命。西人后来把这造反的发源地(包括小酒馆和街垒)冠上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公共领域”。但是《茶馆》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贴了几十年的“莫谈国事”,也没听说中国最后一个皇帝是几个爱耍嘴皮子的茶客硬给喝下台的。重农抑商,皇权浩荡的封建社会中诞生不了法国那样的穿着灯芯裤的中产阶级,《茶馆》中实业救国的那位民族资本家最后落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境地。中国的“公共领域”只是言论无路的上层精英们过过嘴瘾、发发牢骚的地方罢了,不是民主的酝酿所,而是民意的疏散地。后来北京的茶馆渐渐式微了,成都等地的茶馆依然花开遍地,不过依然是“莫谈国事”。至于传说中的“中产阶级”,咖啡馆可是彰显高雅品位,为权钱交易去臭的好地方。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沈从文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已然已经受不住这个以外得沉重打击,她当时就说“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一个善良的灵魂被彻底摧毁,欲做奴隶而不得的祥林嫂,终于一步一步地被推上了死亡的深渊。

而然,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祥林嫂这一连串悲惨的遭遇,而在于她一再地把自己的不幸当成幸福。这才是祥林嫂不幸中得最大不幸,悲剧中的最大悲剧。

鲁迅用这一支饱蘸了满腔悲愤的笔,入目三分地描写了祥林嫂悲剧的一生,也深刻揭露了国民的愚昧和当时如铁屋子般的社会黑暗。

鲁迅炉火纯青的艺术技巧让我震撼,而他笔下所流淌的那些深沉而激愤的思想,他所流露救国救民的情绪,深深眷恋祖国,却又憎恨病态社会现实的情感,更是让我掩卷沉思,感慨万千。是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读冰心,你可以在昏黄的灯下,捧一杯香茗,细细品读;读周作人,你可以靠在床头,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饶有兴味地翻开;而读鲁迅,你一定要正襟危坐,让灵魂经受那最睿智最深沉的思想的洗礼!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读了这一套书以后我真是感慨万千,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似一个知识库,点亮了我的心灵。“仁”里面的《美金的价值》、“义”里面的《大义桥》、“智”里面的《无心的鹿》……其中我最喜欢“信”这本书,我能从中体会到“信”让人受益非浅,那一句句简练的语言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例如有这样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言心信,行必果,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古今中外诚信使人们走向文明。季布大家一定都熟悉,他只要答应别人的事无论多困难他都想办法办到。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大将,曾几次打败汉军。刘邦当皇帝后下令通缉季布,季布只好化装到山东一朱姓家当佣人,朱家知道他是季布后收留了他,而且帮他向刘邦说情。刘邦后来封季布为中朗。季布有个朋友叫曹丘生,专爱拍马屁,听说季布当了官便来巴结。季布见曹丘生来就虎起了脸,骂了他几句。谁知无论季布态度多严厉,曹丘生照旧陪着笑还说:“我听说楚地有‘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季布听后很高兴就待他为上宾,曹丘生走后到处宣扬,季布的名生就越来越大。这就是一诺千金。

诚信是不分国界的,在美国一个庄园主的家里有一把新斧子,庄园主的儿子看见了十分喜爱,他想试试斧子快不快,就对准一棵樱桃树砍去,只听“咔嚓”一下树被砍断了。男孩一看不好,就把斧子放在原位躲进了小屋,但后来因为‘诚信’还是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这就是美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的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

不管是季布还是华盛顿,在他们身上都有个共同点“信”,我们必须要以诚待人,正如李嘉诚的所说“我们要以诚代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完成了她的巅峰之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书共有七章构成。首先是老胡家家破人亡的故事。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在经历了婆婆的毒打、跳神、用热水烫驱鬼后,奄奄一息,最终命归黄泉。小团圆媳妇的死去向我们展示了封建、迷信的传统风俗的恶果。

而小团圆媳妇就成了陋习的牺牲品。她的婆婆,只因媳妇走路快、在客人面前大方、不害羞,便认为她打破“常规”,无情地用烙铁去烫她。在小团圆媳妇死后,她的大孙子媳妇,聪明、能干的一个人,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她一定是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她的婆婆,为了拯救“被鬼附身的媳妇”而家破人亡后,她寂寞的甚至问过路人“你家里的大人、孩子都好哇。”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二伯。他身无分文,却热爱生活。带着小萧红去公园玩,没有钱给小萧红买玩具和糖果,只是说“快走,快往前走。”小萧红赖着不肯走,他只得无奈的说出实情:“你有二伯没钱。”他十分孤单,孤单的与动物谈话,与砖头谈话:“你这小子,我看你也是没有眼睛,也是跟我一样,也是瞎模糊眼的,不然你为啥往我脚上撞,若有胆子撞,就撞那个耀武扬威的,脚上穿着靴子鞋的……,你撞我还是白撞。”

他一切的吃穿用都是破烂不堪的,后来被逼无奈,只好去偷主人家的东西换点钱用。但是萧红是同情有二伯的,没有鄙夷有二伯偷她家东西。

《呼兰河传》十分生动地再现了小城风情,也深深地吸引了我。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

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

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

安娜的爱情虽然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但她永远都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鲁迅的乐园,是五彩缤纷的,是生机勃勃的.在这里,他可以无忧无虑地嬉戏,自由自在地奔跑;在这里,他有着成仙的梦想,有着摘到覆盆子的自豪……到了三味书屋,或许老师太严厉,规定太陈旧腐败,但鲁迅还是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快乐,虽然不多,却异常珍贵。

生活中的许多事我们都可以放进生命那美丽的宝盒中,等到慢慢老去时在打开看该是多么美好呀!

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无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THE END
1.一字传神——浅析《祝福》中鲁四老爷的形象.docx一字传神——浅析《祝福》中鲁四老爷的形象字传神浅析祝福中鲁四老爷的形象 0 朱小静阅读鲁迅先生的小说 ,人们能清楚地体会到鲁迅先生对人 物的刻画 ,语言极为简练传神 ,往往是 _.个字,一句话,一个 动作,一件衣饰 ,便能把人物面貌和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 .未 庄的阿Q,鲁镇的祥林嫂,茶馆的花白胡子和康大叔,成https://m.book118.com/html/2021/0210/6133032042003103.shtm
2.《当爱磕cp的我变成次十四》呐喊中的鲁四老爷^第15章^最新更新:2023作者:呐喊中的鲁四老爷 [收藏此章节] [免费得晋江币] [投诉] 第十五章“你们,这什么表情啊?!”你看着他们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双眼一眯像是想到什么,直接垮了脸。 “你们不会真的信了,还要自己来吧!”你不可置信地双手抱头 「老天呐!是我疯了还是他们疯了!」https://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7768520&chapterid=15
3.走进幕后专访(二)越剧《祥林嫂》·那些戏骨们为此,在整个表演上,王兴夫针对鲁四老爷的身份特点、性格特征,在借鉴前人影像的基础上,根据导演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细致入微地处理,从人物的语气、神态,到整个台步、肢体动作,和对待祥林嫂、鲁四太太时的态度反应等等。 在刚开始排练的时候,王兴夫说,其实自己心里也有些没底,但随着剧组排练的深入以及自己对人物的研究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613/22/33014958_918322384.shtml
4.人物分析“谬种”指荒诞性。鲁四老爷(鲁镇既有名望的人,说出‘谬种’),祥林嫂(被称为谬种),“我”(‘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这三人都是‘谬种’,实则是说这三个人都是都是荒诞的。 鲁四老爷为一个仁慈的长者。表现在:对我的到来扔忙中接待“晚饭摆出来了,四叔俨然的陪着。”④;在表达https://www.360wenmi.com/f/filebwtivtvi.html
5.景物描写的方法有哪些方法人物周围的环境,包括室内外的装饰布置,能够展示一个人的身份、气质、个性等,因此作家注意用景物来展示人物性格。例如鲁迅《祝福》中对鲁四老爷书房的描写: 我回到四叔的书房时,瓦楞上已经雪白,房里也映得较光明,极分明的显出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已经脱落,松送的卷了放在长桌上https://www.meipian.cn/37a957by
6.《祝福》:浅谈祥林嫂的抗争和认命她再次失败了,门槛也改变不了她的不干不净,伤风败俗的身份。她认命了,精神死了,成了没有生命力的木偶人,被鲁四老爷家赶了出来,成了乞丐。五年后在祝福的鞭炮声中,在漫天的飞雪中穷死了。 四、多次的抗争,没有争出一条出路 祥林嫂如果没有勇气,就不敢走出小山村;如果没有勤劳朴实的劳动本色,不会找到女工https://www.jianshu.com/p/c09673f42c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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