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概念还需有明确的界定机械包装

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关于海参标签的行政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涉案食品干海参属于散装食品,即使经销商根据顾客订购的量称重之后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出售,也不能将其归类于预包装食品。该案中,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可了北京某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涉案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的判断,都判决行政机关胜诉。

由于此案,食品监管领域中对“预包装食品”概念的争议又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争议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现行食品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不严谨,导致预包装食品所涵盖的范围模糊:不属于预包装食品的被圈了进来;同时,由于定义中限定条件过多,反而漏掉了本该属于预包装食品的产品。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定义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在对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业态进行分析后,再结合监管实践以及食安标准等内容,笔者认为,预包装食品是一个专有概念,其核心意义在于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具体来说,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企业(含其他组织及个人)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行政判决书中也引用了笔者的这个说法。

从食品的法律性质来看,预包装食品这一专有概念理应排除掉4个类别的食品: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小作坊及摊贩食品。上述4个排除项之中,当前存在争议较多、最易混淆的就是散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里提到了散装食品,但没有予以定义。《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718—2011)》(以下简称《标签通则》)有明确说明: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可见,散装食品既无法律也无强制标准的定义,目前只能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找到散装食品定义: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笔者认为,上述定义是模糊的、不规范的。可以说,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二者界定模糊是预包装食品概念绕不过的坎。

预包装食品除了强调预先之外就是强调定量,定量并非等量这一点大家已有共识。但是,何为非定量包装却语义不明,按预包装食品的法律定义第一句话,定量的“量”并未限定于质量与体积,在法律定义上也可能指“数量”。举例说明,某食品企业生产的糖果,以每袋5粒装入塑料袋小包装,在商场销售时标明“称重销售”,那么这个糖果究竟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

若对照《食品安全法》给出的定义:糖果就是定量的,每袋5粒;糖果也是在生产环节预先包装出厂的,因而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但是这一观点在《标签通则》中遇到了障碍,《标签通则》严格规定必须标注有净含量,其单位只有体积、质量两种,而并没有粒、块、片等数量单位。

这里就出现了悖论:结合目前的法规与标准规定,上述已经定量但未进行最终销售计量的“每袋5粒的糖果”不是预包装食品;只有等量包装成销售计量状态的食品,如“每袋250克的糖果”才是预包装食品。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作这样的区别有何实际意义?

当前,值得期待的好消息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部门也在试图消除这一悖论,现行《标签通则》的表述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2019版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或)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及长度标识的食品,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

所以说,预包装食品的概念争议还是有望解决的,希望修订后的《标签通则》,至少在称重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概念上予以明确,取得实质突破,达到定分止争的积极效果。(王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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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检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的区别视频不具有"预先定量"特征的食品,就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是指称量销售的食品,即不预先确定销售单元,按基本计量单位进行定价、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预先定量食品和散装食品是一对相对立的概念。显然,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食品,但预先定量食品未必是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食品也包括无包装的预先定量食品,预包装食品只是预先定量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18657014.htm
2.散装食品各环节法规要求梳理熟食即食半成品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食品销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https://www.163.com/dy/article/IUF5JP940514EAHV.html
3.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区别——顶端新闻那么这种小包装算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 答:分两种情况 1、如购买结算方式以计量称重或小包装标注散装称重,则产品标签按散装食品要求执行; 2、小包装标注了具体净含量满足预包装食品定量包装要求,则产品标签按预包装食品要求执行。 (顿广会 陈明) ?https://www.dingxinwen.cn/detail/440F82B747BA4873BD699063929407
4.科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到底有什么区别?从预包装食品的两个必备特征来看,预包装食品肯定属于预先定量食品的范畴,但预先定量食品却不等于预包装食品,两者是包含关系,显然预先定量食品的范围要比预包装食品的范围要大。而散装食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并非“预先定量”。而实务中也有把散装食品等同于裸装食品,事实上这也是错误的。裸装和散装是不同的范畴,并不具有同一https://www.meipian.cn/55rasdkn
5.我们来讨论下,散装糖果巧克力算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散装的糖果:归属预包装食品,因为预包装的规定是符合的。2.散装食品定义: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https://bbs.foodmat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97782
6.收藏!与预包装食品概念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辨析基本可以认为,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是一个相对立的概念,是预包装食品就不是散装食品,是散装食品就不是预包装食品。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标识、以及现制现售食品标识做了并列列举,其隐含的意思是在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外,还有处于储运状态的食品和现制现售的食品。在其它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961304
7.无讼阅读食安法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适用的十二个干货问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商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对食品进行现场包装的行为不符合GB7718关于对食品预先包装的规定,因此该类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在经营散装食品时同样需要符合所食品监管部门核准的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否则即便所经营项目不构成预包装食品,其经营行为也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64e61941-b10d-4542-80c3-6d8892df43e0
8.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范围明细,经营范围怎么填写?4.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房屋租赁;食用农产品、食品、日用杂货、工艺品、乳制品、卤制品、水果的销售。下设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凭有效合法的餐饮许可证经营);餐饮管理。https://m.kuaidianban.com/caishuizixun/1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