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2.34元/公斤!2023年新疆小麦收购政策解读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载注明出处!

一、什么是小麦市场化收购?

小麦市场化收购就是收购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买卖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做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双方平等协商交易价格。收购者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应当告知或在收购场所公示小麦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量(价)折扣规则,收购企业应当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粮食收购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粮食收购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什么是小麦应急收购?

自治区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收购政策,积极入市收购,在小麦收购中发挥收购主导作用、价格形成引导作用、市场供应稳定作用和宏观调控载体作用,稳定市场价格,保护粮农利益,保障粮食供应,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三、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轮换收购中如何执行质量安全检验?

四、粮食收购中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如何应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该款规定了国家对粮食收购者保证粮食质量安全的义务。要求收购者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一方面是从收购源头强化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严禁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超标粮食处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另一方面是将质量检验结果作为买卖双方议价的参考,但不是唯一定价依据。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要求粮食收购者在粮食收购中,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依照不同等级和各项质量指标按质论价。对于商品粮食的市场化收购,质量等级检测结果作为双方议价的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定价依据,相同等级不同品种粮食由于内在品质不同,价格也会出现差异,由双方共同协商交易价格。自治区应急小麦收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2010年制定印发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通过增扣量等办法协调买卖双方达成一致。

五、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市场化收购中如何确定收购价格?

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市场化收购中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在公布收购价格时,应当符合企业内控要求和决策流程,做到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暗箱操作。在收购价格张榜公示中,应当对不同品种不同等级执行不同价格情况予以说明,对相同品种相同等级粮食由于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质量指标不同是否执行增(扣)量或加(减)价规则予以说明,不能只增不扣或只扣不增,应当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坚决防止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坚决防止克扣农民、坑害农民。在市场化收购中,通过公开公平议价收购的杂质或水分超标的粮食,应当整理达标后方可入库,并规范处置筛下物。

执行加(减)价结算方式时,对相同品种不同水分、杂质等在公布的基准价格上给予增减。例如:以水分12.5%为基准,超0.5%(或1%……)在基准价格上扣0.01元(或0.02元……企业自行决定数值);低多少加价多少;杂质等其他指标增扣规则同上。

执行增(扣)量结算方式时,对相同品种不同水分、杂质等在标准计量净重数量上给予增减。例如:以水分12.5%为基准,超0.5%(或1%……)在净重数量上扣1%(或2%……企业自行决定数值);低多少增量多少;杂质等其他指标增扣规则同上。

执行一口价时,是指与售粮者一事一议,就交易价格双方公平协商达成一致,不再进行量(价)增扣。

六、粮食收购企业如何进行备案?

七、对跨区收购企业如何依法加强管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坚持平等准入、公平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对企业跨区收购粮食,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为企业做好服务,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价格法》《计量法》《反垄断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市场监管,督促跨区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备案管理、粮食收购质量安全检验、安全仓储、流通统计、经营台账管理等制度,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对粮食经纪人收购行为如何管理?

九、粮食收购时要检测哪些项目?

粮食收购质量安全检验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新粮仓〔2022〕48号)要求进行,小麦常规质量指标需要检测容重、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色泽气味,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需要检测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ZEN)。粮食收购者应当在收购一开始就要对小麦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在粮食收获季节发生暴雨可能产生真菌毒素超标的要加大检测频次。粮食收购者可采用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开展质量安全检验,发现检验结果接近或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复核检验,也可委托有检测能力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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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粮收购进入旺季澎湃财讯澎湃新闻今年我国粮食再获丰收,全年粮食总产量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把种粮农民的好收成变成好收入,关键是要做好粮食收购这篇大文章。面对粮食价格波动的挑战,中储粮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做好政策性收购,助力粮食加快变现,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经济日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726036
2.2022年新疆小麦收购政策解读四、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轮换收购中如何执行质量安全检验? 地方政府储备小麦轮换收购属于市场化收购,承储企业在轮换收购中应当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粮食储备质量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粮食储备仓储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执行,收购的粮食应当符合地方政府储备粮质量标准。直接向农https://www.xjwq.gov.cn/info/1169/43750.htm
3.夏粮收尾秋粮上市两者怎么区分?收购政策又有什么不同?夏粮的品种主要包括小麦、早籼稻,夏粮收购主要就是这两种,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夏季油料作物收购。 秋粮收购品种主要包括中晚稻、玉米、大豆等,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粮食收购分为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农民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择粮食收购者交售粮食。 http://m.cyol.com/gb/articles/2024-09/26/content_dqoaj5s07E.html
4.安徽:打造“种好粮收好粮吃好粮”的粮食流通新体系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安徽省粮食收购打破单纯依靠托市收购的依赖,逐步转向市场化收购为主,不断推动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巢湖市为例,截止2018年底,已累计完成秋粮稻谷收购42.52万吨,其中市场化收购量39.87万吨,占93.82%;夏粮小麦4.02万吨基本实现市场化收购。籼稻市场化收购价格最高时达1.27元/斤,粳稻(https://news.gmw.cn/2019-01/16/content_32361396.htm
5.我国粮食收购逐步由政策性收购为主转向市场化收购为主——中国央视网消息:由于今年小麦品质好,粮食储备企业、贸易企业、加工企业等均积极入市收购,而且市场化收购已经逐渐成为粮食收购市场的主导力量。 在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前来售粮的农民络绎不绝。早在小麦播种时,企业就与农户签订了6万多亩优质强筋小麦订单,现在回收价格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12元。 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jsxw/202106/t20210622_13041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