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方提出,“标准化饮食”的表述不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作出进一步明确,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表示,公务活动用餐涉及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无论从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都必然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她认为,草案二审稿强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等,既考虑到实际需求,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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