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把工作注意的重点逐渐从军事战线移到经济战线。此时他最关心的是国民经济能否迅速地恢复和发展,极度严重的经济困难能否尽快渡过,因为这是关系新生政权能否维持和巩固的根本问题。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曾明确地指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务须避免盲目地乱抓乱碰,把中心任务忘记了,以至于占领一个城市好几个月,生产建设的工作还没有上轨道,甚至许多工业陷于停顿状态,引起工人失业,工人生活降低,不满意共产党。这种状态是完全不能容许的。”他把话说得很重:“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上无知,不能很快地学会生产工作,不能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获得确实的成绩,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毛泽东选集》第4卷1428页)
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正面临着国民经济严重衰退和全面萎缩的严峻形势。农业减产,工厂倒闭,交通梗阻,物资奇缺,物价飞涨,失业众多。一九四九年夏季的特大洪水,更使得经济困难局面雪上加霜。当年的全国生产同历史上最高生产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了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百分之七十,轻工业下降百分之三十,农业大约下降百分之二十五,粮食总产量仅为二千二百五十多亿斤。人均国民收入只有二十七美元,相当于亚洲国家平均值的三分之二。
这种经济萎缩,在全国最富庶的上海和江浙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国民党政府在败逃前的大规模掠夺和劫运,这些地区的资金和物资严重匮乏,大批民族资本企业到了连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的地步。在大工业城市上海,刚解放时,全市煤的存量只够用一个星期,棉花和粮食的存量不足维持一个月的消费。全市一万三千六百四十七家私营工厂中,开工户数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相对景气的棉纺织业,每星期也只能开工三个昼夜。
中国共产党从国民党政府手里接收下来的就是这么一个烂摊子。由于物价暴涨,更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在新中国成立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却连续出现多次大的物价波动。每一次物价波动,都是由金融投机资本比较集中的上海等大城市领头带起来的。在上海物价暴涨时,出现了商店拒收人民币的情况,有些人兴高采烈,
以为共产党的势力将随着人民币的消失而被挤出大上海。中国共产党在军事上、政治上取得的巨大胜利,同在经济上遇到的严重困难,形成强烈对比。有些人对共产党管理经济的能力表示怀疑,有的人根本就不相信共产党会把经济管好。他们在观望,说“共产党在军事上得了满分,在政治上是八十分,在经济上恐怕要得零分”。
面对这种严峻的经济形势,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把平抑物价作为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的中心环节,大刀阔斧地加以解决。毛泽东把这一重任交给了有理财之能的陈云。一九四九年七月,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一成立,便立即投入平抑物价和统一财经工作的战斗。
平抑物价的关键,在于稳住上海和其他几个大城市的物价,尤其以上海为主。只有稳住上海,才能稳住全国。在上海刚解放不久,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经毛泽东同意,上海市军管会曾采取断然措施,查封金融投机的大本营上海证券大楼,沉重地打击了破坏金融的非法活动,取得“银元之战”的胜利,使人民币得以比较顺利地进入市场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出果断决定,以上海为主战场,打一场平抑物价的“歼灭战”。就在投机资本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时候,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大批粮食、棉纱、煤炭从全国各地紧急调往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物价上涨最猛的那天,各大城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一起动手,双管齐下,一方面敞开抛售紧俏物资,使暴涨的物价迅速下跌;另一方面收紧银根,征收税款。这样一来,投机商资金周转失灵,囤积物资贬值,两头失踏,纷纷破产。到十二月十日,“米粮之战”取得决定性胜利。上海一位有影响的民族资本家在事后说:“六月银元风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压下去的。这次仅用经济力量就能压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想不到的。”
经过“银元之战”和“米粮之战”两次交锋,民族资产阶级对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财能力有所认识,开始认真考虑要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初步取得稳定市场的主动权,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个话。要了解,现在没有资本家是不行的。”(苏马《向毛泽东学领导本领》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05月26日)
一九五〇年是恢复国民经济的第一年。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这一年国家财政收支怎么安排。毛泽东着重抓了这件事,指定陈云、薄一波、李富春、饶漱石、邓子恢拟定预算草案。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在出国访苏前,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经过修改通过了一九五〇年国家财政收支概算草案和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草案。第二天,又主持全国政协一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这两项草案。会议指定周恩来、陈云、黄炎培、薄一波、马寅初、施复亮、章乃器等对概算草案作进一步修改。
编制一九五〇年预算,遇到两大难题:一个是对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包下来的问题;一个是军费开支问题。这些都是带全局性的大事,而对财政经济十分困难的新中国来说,又是两项十分沉重的负担。怎么办?出路何在?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他的意见。关于对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包下来的问题,毛泽东说:这些旧人员能不能不管他们呢?人家不走,拥护我们,不管他们要骂人,只好收。不收比收要差些。不收他们还是要吃饭,没有办法的时候就会去抢或偷,用破坏的方法。这比四千斤小米(指政府当时养活一个人所需的费用)的代价就要多。要把这些人包下来,管他们吃饭。
无论国家财政怎样困难,也要把旧人员包下来,这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新中
国成立前夕就已经确定下来、在建国后又一再重申的一项重要政策。十一月二日,针对一些地方对这个政策执行不力的情况,毛泽东又重申:“关于新华社九月十六日《六评白皮书》社论中所称对待旧人员的原则及办法,中央曾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有了指示,全国各地党的组织、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政府必须一律遵照执行,必须避免过去北京、上海、南京等处粗鲁地、不负责任地遣散大批旧人员(北京万余人,沪宁二万余人)的错误,不要重犯。”(《毛泽东年谱》第1卷37页)十二月二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他再次强调:“人民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采取负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是对人民有利的。”(《毛泽东年谱》第1卷54页)把旧人员包下来,是人民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富有远见的措施。它在财政上带来的负担和压力是巨大的,为此大约每年要多付出相当于一百二十亿斤小米的开支。但在政治上,它提高了人民政府的凝聚力,使天下大定,人心归一。
第二节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适应全国基本统一的新形势,改进财政经济管理工作,我们采取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措施。在革命战争时期,由于敌人的封锁和分割,各革命根据地或解放区的财政经济工作,只能各自独立分散进行。当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各根据地或解放区在统一政策指导下,各自发行货币,各自管理财政收支,分别保障供给。这个方针适应当时情况,对支援革命战争起了重大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全国政治经济趋于统一以后,分散管理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特别是建国之初,经济破坏严重,财政入不敷出,通货急剧膨胀,投机活动猖獗,物价猛烈上涨,国家面临财政经济的巨大困难。于是,改变分散管理,实行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管理,就成为当时平衡财政收支,制止通货膨胀,战胜投机活动,稳定市场物价的决定性措施。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指出,目前我国除西藏外,中国大陆已全部解放,由通货膨胀而来的金融物价波动,已不能限于一地,势必影响全国。国家支出的大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和依靠增发通货,现在则公粮和税收大多尚由各区、省、市县人民政府管理。此种财政上的不统一和收支机关之间的脱节现象,如果任其继续下去,则势必额外增加通货的发行。但是全国人民在经历了多年战争及通货膨胀之后,生活已极困难,需要我们努力制止通货膨胀。因此,必须紧紧抓住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财政收支管理这些关键环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作如下各项决定:
(一)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以薄一波为主任,由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派聂荣臻为副主任。各大行政区、省、大市均分设编制委员会,制订并颁布各级军政机关人员、马匹、车辆等编制。各部队各机关的首长必须亲自负责,核实现有人员、马匹,消灭虚报数字。立即制止各机关不经批准自行添招人员及招人开训练班的现象。政府及企业部门编外及多余的人员,不得擅自遣散,均由全国和各地编制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各部门各企业如需增添人员,在经过一定机关批准之后,必先向全国编制委员会请求调配,只有调配不足又经一定机关批准时,才能另外招收。把所有旧军队旧人员包下来的政策不变,但在我军解放前已跑散的人员,不必继续召回。自己要求回家的人员,不必强留。包下来的人员,亦不应采取消极的包饭态度,应该有步骤地加以改造和合理使用。
(二)成立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以陈云为主任,杨立三为副主任。各大行政区、省、市、县,各后勤部,各工商企业,均分设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各级首长应亲自负责,指导清查仓库,在本年六月底前查明所有仓库存货,无隐瞒地逐级转报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不得打埋伏,不得擅自转移。所有库存物资,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调度,合理使用,以便减少今年的财政支出及向国外订货。
(三)厉行节约。所有机关和公立学校,必须规定工作人员的数量及每个人员的工作任务。所有国家工厂和企业,除规定职工人数及生产的质与量外,必须实行原料消耗的定额制度,铲除囤积材料的浪费行为。一切国营经济部门,均须提高资金的周转率,保护机器资材,建立保管制度,严惩贪污浪费人员。全国均应节省一
切可能节省的开支,缓办应该缓办的事项,以便集中财力于军事上消灭残敌,经济上重点恢复。
(四)全国各地所收公粮,除地方附加粮外,全部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各省、市、县、区人民政府,非依粮食局支付命令,不得支取公粮。同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有保管公粮不使损失腐烂以及协助运输的责任。由于若干地区去年歉收和大城市需粮数目浩大,必须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拟定全国范围的公粮调拨计划,以便达到合理使用的目的。除人马口粮和集中起来的残废军人优待、救济、婴儿保育粮外,不经批准,各地不得以公粮拨作经费。在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审慎计算其可能,发出调拨命令之后,各省不得拒绝以本省公粮运济外省或其他地区。凡属拨给外地的粮食,均应拨给近地的好粮。责成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制定关于公粮支付、保管、运输的各项规定。
前述四、五两项的公粮征收额,包括地方附加公粮征收额在内,以及税则、税目、税率,统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施行,不经批准,各地人民政府不得增减和变动。
(六)为了调节国内供求,组织对外贸易,有计划地供售物资和回笼货币,各地国营贸易机构业务范围的规定和物资的调动,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统一负责。各地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经济委员会,负有监督和协助本地贸易机构执行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统一计划的任务。非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批准,各地贸易机构不得改变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规定的业务计划。贸易机构与各工商企业、各合作社的营业往来,均须依照经营业务的正常经济核算制度,不得以财政经费不足为理由,拖欠贸易机构的货款。一切经济单位之间的营业往来,必须严守信用,凡遇对方失信
时,得向法庭控告。凡属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所属国营贸易机构每日售得的现金,必须逐日解缴国库,不得挪用延缴。各地贸易机构除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批准者外,不得向国库支取贸易金款。一切部队机关,必须严遵毛主席命令,不得经营商业。
(七)国家所有的企业,分为三种:一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各部直接管理者;二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有,暂时委托地方人民政府或军事机关管理者;三是划归地方人民政府或军事机关管理者。依此标准,责成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划清现有各类国有企业的管理责任,并制定对这些企业投资贷款的条例。一切公营企业及合作社,均须依照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规定,按时纳税。所有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经管的企业,均须将折旧金和利润的一部分,按期解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或地方政府,其解缴总数及按期缴出的数量,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地方政府根据情况分别规定之。
(八)指定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国家银行应增设分支机构,代理国库。外汇牌价和外汇调度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各公营经济部门及各机关请求外汇,统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核。私人请求外汇办法仍旧。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者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得对私人放贷,不得存入私人行庄,违者处罚。国家银行应尽量吸收公私存款,但国家银行本身业务上使用这些存款的限度,亦不能超过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规定。
(九)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必须保证军队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开支及恢复人民经济所必需的投资。对军队及地方经费的现金支付办法,应按照编制的确有人数,根据供给标准和全国概算所列的现金部分,按月按季地批准各部队各部门的预算,按期支付现金。其原则是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对地方经费的支付,照供给标准应发经费数额,扣除其地方税收及企业收入中归地方的部分。国营企业的投资,文教社会事业费的支付,依照全国概算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的各期支付数量支付之。国营企业请领投资款项前,必先有经过批准的工程预算。为确保军政费、事业费及企业投资的币值,国家银行对一切军政部门及公营企业举办短期无息的或一定数量低息的折实存款。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为保证上述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严格管理税款、公粮支拨、公粮实物变款、公债收入、国营企业上缴利
润、折旧金等等,以保证这些收入按时入库。
(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严格地实行上述九项规定,国家的财政困难就可能克服,军政费用的开支就可以保证,金融物价的大波动就可能防止,因此,必须严格地完全地予以执行。凡不实行、不遵守上述各项规定者,即属破坏人民利益,违犯国家法纪,中央人民政府将制订适当的法律,给予这些分子以必要的制裁,来保障上述各项规定的严格实行。
由于全国财政经济困难,收支机关脱节,金融物价不稳,要求我们必须有进一步的统一管理。但是,因为许多地方是新解放区,实行统一管理会有若干困难。同时,在公粮、税收划归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支配以后,地方经费开支,比以前更困难的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这种困难,比之全国财政经济的管理继续不统一和金融物价大乱而来的困难,其范围、程度和后果都要小得多。因此,必须强调部分服从全体,地方服从中央,宁愿忍受若干较小的困难,以避免发生更大的困难。在粮、税归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支配之后,一切地方工作同志不但不应有消极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而且对今后财政经济工作,应更加积极负责。这是我们的要求,也是地方工作同志的责任。
格指数,以三月份为一百,四月份是七十五,五月份是六十九。经过调整工商业,六月份制止了物价下跌趋势,使之略有回升,一二月份回升到八十五点四。从此以后全国物价基本稳定。
总之,经过党内外卓有成效的共同努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财经工作的决定迅速得到贯彻。由于全国财政收支统一,国家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很快集中到中央手中,由中央统一使用于国家的主要支出;与此同时,开始加强征收工商税和农业税的工作,发行了一部分公债,并大力节约国家机关经费的开支,使财政收支迅速接近平衡。一九五〇年财政收入是六十五点二亿元,财政支出是六十八点一亿元,财政支出只超过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四点四。一九五一年起出现结余,从而根本改变了依靠增发货币弥补财政赤字的局面。
第三节全面恢复国民经济
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一九五二年底,为中国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准备阶段。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和长期的战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社会经济十分落后而且破坏严重。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滥发货币,通货恶性膨胀,
市场物价猛涨。一九四九年城市中失业人数约有四百万人,农村灾民约四千万人,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建国后,必须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以巩固人民政权,改善人民生活,并为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条件。为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与大力支持下,做了不少工作:
一是平衡财政收支,稳定物价。恢复工作开始时面临着很大困难。帝国主义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战争挑衅,残留在大陆上的国民党武装尚待肃清,人民解放军还在向全国进军,军事行政开支猛增,一九四九年财政收入只及支出的三分之一,不得不靠发行货币来弥补赤字,加以私人投机资本乘机哄抬物价,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〇年初,连续发生四次大规模涨价风潮。在这种形势下,平衡财政收支和稳定物价,就成为当时巩固人民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人民政府在进行了几次平抑物价的斗争后,一九五〇年三月采取了决定性的措施,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人民政府这一决定迅速得到贯彻并取得成效,财政收支很快接近平衡,结束了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局面,为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顺利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是恢复交通运输业。在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〇年初,首先把重点放在铁路的修复上。在全体铁路员工的努力下,一九四九年一年内就修复了八千三百多公里铁路和二千七百一十五座桥梁,到一九五〇年修复的铁路达一万四千多公里,原有铁路基本畅通,公路、水运和航空也得到了恢复。对整个经济的迅速恢复起了重要作用。
三是恢复农业生产。人民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最主要的是实行土地改革和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一九五〇年六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一九五二年八月,全国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在这个基础上,又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一九五二年底,农业生产互助组达到八百多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四千多个,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与此同时,人民政府还从贷款、价格、投资等方面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三年间共发放农业贷款十五点七亿元;规定了一些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合理比价;领导农民开展群众性技术改造活动等。特别是兴修水利,起了很大作用,三年中政府用于水利建设的
经费共八点八亿元,占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百分之十三点二,除完成了大量堤防整修、河道疏浚外,还进行了治理淮河、荆江分洪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并且广泛发动群众兴修水利,防治灾害,三年间扩大灌溉面积约八千多万亩,初步改变了“中华民国”时期河堤失修、水灾频繁的状况,促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三年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四。
四是恢复工业生产。它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重点。其中首先要恢复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国营工业的生产。政府依靠工人阶级迅速修复机器设备,使之尽快复工。接着在工矿企业内部进行了民主改革,改造旧的经营管理机构,废除压迫工人的管理制度和封建把头制度,清洗潜伏的反革命分子,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群众进行生产改革,创造和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作方法,并开展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运动。由于政策正确,广大工人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很高,这三年国营工业的恢复发展特别迅速。在三年中全国工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四点八,而国营工业的产值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到百分之五十七,因而它在工业产值中所占比重由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二十六点三上升到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四十一点五。
五是调整私营工商业。一九五二年上半年物价稳定以后,由于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私营工商业遇到商品滞销的困难。政府及时合理调整工商业,根据公私兼顾的原则,在经营范围、原料供应、销售市场、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必要的照顾,并且采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方式,使私营工商业摆脱销路呆滞、生产萎缩的困境。随后又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运动,积极扩大农副产品的购销,为城市工商业开辟广阔的市场,使私营工商业迅速恢复发展起来。但是资本主义唯利是图的本性引导许多私营企业走上非法牟取暴利的邪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一九五一年底到一九五二年,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消极作用,使它们循着只能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到一九五二年,私营工业企业的户数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点四,产值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四点二;私营商业的户数增加了百分之七,零售额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六。
值增长百分之一百四十五,农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四十八点五,主要产品产量大大超过了建国前的最高年产量。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提高百分之七十左右,各地农民的收入一般增长百分之三十以上。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为开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三年中,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帝国主义在华特权被取消,官僚资本被没收,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消灭。到一九五二年底,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生产中的比重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百分之十九点一,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百分之一点五,公私合营经济占百分之零点七,资本主义经济占百分之六点九,个体经济(主要是小农经济)占百分之七十一点八,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已经确立。
此时此刻,毛泽东早已开始筹划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更大发展。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日,老人家在视察江西省九江市听取当地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后说:共产党从接管国民党政权的第一天起,就把眼睛盯住生产建设,不遗余力地抓好这一个中心工作。要让历史证明,我们不仅能够领导好革命战争,而且也一定能够领导好和平时期的经济建设,让全国人民过上好日子。从全国范围来看,三年来,由于全党全国人民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各项工作有很大起色,国民经济也得到了很快的恢复。今后,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克服困难,把注意力转移到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上来,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建设计划而努力工作。(《毛泽东年谱》第2卷35页)他同时强调,今年,是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年。各级领导,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熟悉经济工作。同时,还要下决心抽调大批干部到经济战线,加强经济战线的领导力量。
第四节增产节约与反对浪费
增产节约和反对浪费,既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提出的一项应急之策,更是当时确立的国家建设的一个根本方针。根据这一方针,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国上下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和反浪费运动。这场运动所取得的成效,不仅使我们克服了当时的财政经济困难,保证了抗美援朝的顺利进行,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党的自身建设,纯洁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毛泽东在“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的指示电中又强调,我们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着重整理税收,以增加收入,着重节约那些本来可以减少的开支,着重反对浪费,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笔很大的钱。同年十二月,周恩来也指出:“不抓生产是不行的”,“现在不抓生产靠什么来支援战争和巩固胜利?生产是我们新中国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想办法进行“节流”,“这虽是老生常谈,但还是有道理的”,“中华民族有勤劳勇敢的传统,我们党又有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在开始建设新中国的时候,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保持和发扬这种传统。”刘少奇从实现国家工业化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角度论述了增产节约和反对浪费的重要性。他指出:“发展中国经济,使中国工业化,是需要巨大的资金的”。怎样才能筹措这些资金呢?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筹集资金的方法,除了无情地剥削本国工人和农民,并使无数的小生产者和中等企业破产,以集中资本外,“照斯大林同志说,还有以下三种方法:依靠对于殖民地的掠
夺,依靠军事赔款,依靠奴役性的借款和租让。但是,这些办法,我们都是不能采取的。”我们筹集资金“只有由中国人民自己节约这一个办法。除开这个办法,我们就不能筹集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额资金。”毛泽东等领导人在建国前后的这些论述,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增产节约和反对浪费的高度重视,又为此后开展的增产节约和反浪费运动提供了思想理论指导。不仅如此,毛泽东还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一九五〇年三月一日,老人家对中共中央东北局、辽宁省、沈阳市的负责人谈话时说,我们的基层组织是贯彻中央精神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还存在问题,包括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内。这次我和恩来同志路过东北,主要想了解一下东北的工作情况,了解东北地方工业生产情况。发现浪费太大。我在哈尔滨提过不要大吃大喝,到沈阳一看,比哈尔滨还厉害。我和恩来不是为了吃喝,搞那么丰盛干什么?你们要做刘宗敏,我可不想当李自成啊!中央三令五申,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艰苦奋斗,你们要做表率。(参见《毛泽东年谱》第1卷97页)
和反对浪费”的认识并没有达到后来的高度,在具体做法上更没有与党的建设以及转变社会风气联系起来。所以,它只是一九五一年十月开始的增产节约和反浪费运动的一个“序曲”。
不过,“三反”运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增产节约和反对浪费工作的停止。实际上,这项工作一直延续着。一九五三年二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薄一波作的《关于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的报告》,要求各级政府必须“积极地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号召全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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