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贷”业务是指本行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建设,向粮食加工企业自主购进粮食,因其自有资金不足所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粮食收购包括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
授信额度300万元以内。
最长授信期限36个月。
一户一价,实行保本低利率运行。
1.借款人依法成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3.具有独立的粮食生产加工场所,配备有一定容量的粮食库房和生产加工设备(生产流水线不低于一条),原则上年粮食加工能力不低于2万吨、年销售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或年缴纳电费不低于20万元,大额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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