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的基本特点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小农经济的基本特点,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关于小农经济定义的争论

要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就要清楚小农经济的定义。而在对“小农经济”含义的认识上,目前学术界存在很多的分歧。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只是指自耕农,而不包括依附农和佃农(刘昶,1981);有的学者则把经营地主也包括到“小农(经济)”中去(黄宗智,1986);还有的学者把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类同于现代的“家庭农场”,并对“小农经济”这个概念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赵冈,1994)。

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得到的小农经济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对小农经济一词进行解释。该书指出:“小农是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在经济学里,‘小农’一词有时在较为狭窄的意义上用来指小农民(佃户或小自耕农),而不是农业劳动者或很大的地主。小农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在这种经济里,主要由佃户和小自耕农来耕种”。

以前苏联学者恰亚诺夫为代表的劳动—消费均衡学派认为,小农家庭以满足消费需要为首要生产目的,劳动供给与消费满足之间的均衡是决定其生产投入和运行机制的重要因素。恰亚诺夫认为,在生产力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场长期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西奥多·舒尔茨等经济学家则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提出了一种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追逐利润的农民经济模式。他们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业如同在特定资源和技术下的“资本主义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对价格反应灵敏,其生产要素的配置行为也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小农经济是“贫穷而有效率”的。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为小农提供现代生产要素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而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则完全可以保留下来。

我国学者对小农经济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李根蟠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其本质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程度的所有权。”

朱筱新认为:“小农经济,是以家庭或家族为组成单位,在小土地分散式经营中,通过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形成的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和特定的生产与生活格局。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更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乃至人们的观念意识及文化传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李伏明认为:“所谓小农,是一个与‘大农’相对的概念,指的是它的生产规模小—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与一个人或组织是否拥有土地及拥有土地的数量无关…这就是说,无论是地主、自耕农还是佃农,只要其生产规模小,以小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即是小农经济。”

综合上边的分析,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或体制环境、不同的分析视角,对小农经济的定义存在争论是必然的,因此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动态的、比较的分析才能得出合适的小农经济的定义。

二、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

古代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1、发达的古代农业(一)早期农业生产的出现

1、中国是世界农业起源地之一,距今一万年左右农业开始起源,距今七八千年时原始农业已相当发达,是世界上最早培植水稻和粟的国家。

原始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是刀耕火种。

2、商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农具,但使用并不普遍,农业生产仍以石器、木器、骨器为主;

人们已懂得了开沟排水、沤制绿肥、除草培土和治虫灭害等技术;西周时后世的主要农作物基本具备;家庭饲养业也得到发展;人们也由经常迁徙走向定居生活。

(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

1、耕作方式的发展:

自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逐渐推广;西汉赵过推广两人三牛的耦犁,并出现犁壁;东汉出现直辕犁;隋唐时期出现曲辕犁,并增加了犁箭、犁评。

2、耕作技术的进步:

①耕作方法:春秋战国出现垄作法,西汉赵过推广"代田法"。

②耕作技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旱地形成耕耙耱技术;南方水田也采用耕耙技术。

③耕作制度:汉代基本上以一年一熟为主;宋代推广水旱轮作的稻麦复种制;明清时期,北方黄河流域形成了两年三熟制和三年四熟制;南方长江流域发展多种形式的一年两熟制;闽江和珠江流域一些地区形成一年三熟制。

3、水利设施的完善:

著名的水利工程有战国时期的都江堰、汉朝的漕渠、白渠和龙首渠等;人们还创造和改进了灌溉工具,曹魏时马钧改制翻车用于灌溉;唐朝时创造了筒车;宋朝出现了利用水力的高转筒车;明清时出现风力水车。

(三)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1、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劳动者在田间集体耕作。

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逐渐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步形成。

2、小农经济的特点:分散性;

封闭性;落后性;脆弱性。

3、小农经济的地位: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始终占主导地位;

4、对小农经济的评价:

小农经济下的农业处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拥有一定的土地、农具和牲畜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除缴纳赋税外可供自己支配,因此他们具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术、精耕细作,在较长时期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和国家的统一。但随着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性别分工,很难扩大在生产、很难提高生产技术,这就日益阻碍了社会分工和社会交换,从而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持续发展。到了近代小农经济越来越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它成为了阻碍近代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2、古代手工业的进步(一)素称发达的官营手工业

1、官营手工业由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

它凭借国家权力,征调优秀工匠,使用上等原料,生产不计成本,产品大多精美。

①商周时代,青铜铸造进入繁荣时期,展示出辉煌灿烂的青铜文明。②西周晚期中国已有铁器,人工冶铁属于春秋时期,战国时期掌握了铸造生铁技术,发明铸铁柔化技术和多管鼓风技术,东汉杜诗发明水力鼓风冶铁工具--水排,北宋时普遍使用煤作冶铁燃料,南宋开始使用焦炭冶铁。③春秋晚期掌握了炼钢的方法和淬火技术,西汉掌握了炒钢技术,"百炼钢"在西汉出现,南北朝有灌钢法。

2、丝织业: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织绸的国家;

商代室内养蚕很普遍,并出现了织机;西周丝织技术突飞猛进,出现斜纹提花织物;战国时出现多种丝织品;西汉在长安设东西织室,发明了提花机;唐代丝织技术进一步提高,并吸收了波斯等国的技艺;宋代丝织品种类繁多,织锦吸收了花鸟画中的写实风格;明清时期,丝织业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明代中后期,丝织业最早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3、商代已烧纸出原始瓷器;

东汉烧出成熟的青瓷,北朝烧出成熟的白瓷;唐朝形成南青北白两大制瓷系统;宋代是我国制瓷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元代烧出了著名的清华和釉里红,我国进入彩瓷生产时期;明清时期,青花瓷、彩瓷、珐琅彩争奇斗艳;江西景德镇是著名的瓷都。

(二)艰难经营的民间手工业

1、元朝时,民间棉纺能手黄道婆推广先进的棉纺织技术,棉纺织品产量增多,改变了丝、麻、棉的纺织品比例。

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民营手工业甚至超过官营手工业,占据全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

中国古代手工业享誉世界

2、西汉开始,中国丝绸远销亚洲、欧洲,为中国获得"丝国"的誉称。

唐朝起,中国瓷器大量输出国外。

(三)资本主义萌芽

明朝中后期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一些地区、一些生产部门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其标志就是手工业工场。除苏州的丝织业外,在江南的棉布袜制造业、榨油业、矿冶业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资本主义萌芽。清代资本主义萌芽继续缓慢发展:手工工场的规模扩大了,分工更细密了;出现的手工业部门和地区增多了。

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稀疏地出现在个别地区、个别生产部门,多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发展速度又相当缓慢。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始终未能发展到工场手工业阶段,其力量还远远不足以分解封建生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仍占据主要地位。

3、古代商业的发展(一)重农抑商下的古代商业

1、先秦时期:古代商业活动兴起于商代,商朝的移民为了维持生计,进行商品交易,周人称其职业为在"商人";

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城市商业繁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各地出现了许多拥有雄厚资产的大商人。

2、秦汉时期:商业初步发展。

3、隋唐时期:商业进一步发展。

由于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特别是大运河的开通促进商品流通的范围扩大。都市和乡村贸易发展起来;柜坊和飞钱相继问世。

4、宋元时期:商业空前繁荣。

农业和手工业的高度发展,政府逐渐放松了对商品交易的限制,水陆交通便利,促进了两宋商业的繁荣,出现了纸币"交子"。商税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元代交通发达促使商业继续繁荣。

5、明清时期:商业继续繁荣。

农副产品大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货币的作用越来越大,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

(二)市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

1、宋朝以前,县治以上的城市,一般都在特定的位置设市,市四周有围墙,与民居严格分开。

官府设市令或市长,对市场交易进行严格的管理。

2、宋朝时,城市中坊和市的界限被打破,市分散在城中,城郊和乡村的"草市"也更加普遍。

3、丝绸之路的开通、大运河的开凿、经济中心的逐渐南移等,也催生了一批城市的兴起和繁荣。

扬州、成都成为当时最繁荣的大都会。

(三)官府控制下的对外贸易

1、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发展概况

西汉: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对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主要商品是丝绸。

唐朝:广州成为重要的外贸港口,政府设立市舶使,专管对外贸易。

两宋:为增加财政收入积极发展海外贸易,海外贸易税收甚至成为南宋国库的重要财源。

元朝:主要的港口有泉州、广州和庆元(宁波),泉州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明清:对外贸易萎缩。明清两朝实行"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

2、中国古代官方贸易的特点及目的

官府控制下的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朝贡贸易即通过朝贡和赏赐完成交易占有重要地位。特点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目的是在政治上宣扬国威,而不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4、古代的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公有制

(2)奴隶社会--井田制。夏、商、西周时期,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同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那时的耕地,成方成块,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种土地国有制度被称为"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名义上国有而实际上是各级奴隶主私有的土地制度。

(3)春秋时期--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4)封建社会--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土地制度所有制并存。封建社会有四种土地所有制;①土地国有制:国家政权直接掌握的土地,由国家经营,主要用于封赏和对农民授田。代表性的土地制度就是均田制,即封建国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使用。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③小农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占有很少土地。④君主土地私有制:君主直接掌握的一部分土地,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开支。

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它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2、土地兼并

①概念:指地主官僚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国有土地,使封建国家、农民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土地逐渐集中到地主手中。其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可以买卖和转让。土地兼并既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封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②土地兼并产生的影响:在政治上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尖锐;豪强地主势力的增强影响中央集权。

经济上造成农民普遍贫困,使之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影响了手工业扩大再生产,抑制了手工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它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③面对土地高度集中,历朝政府都采取措施抑制兼并,以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北魏至唐朝前期,政府实行均田制。制定官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

④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不能成功的原因:土地兼并的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规定土地私有,并可以自由买卖的转让;土地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财富和各种财富的最终归宿;封建政府是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不可能真正抑制土地兼并。

(二)"重农抑商"

1、目的:经济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政治目的是加强对人们的控制、巩固封建统治;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

2、演变过程:

①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禁止农民弃农经商,商鞅首倡"重农抑商"。

影响: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有利于巩固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保证赋役的征派和地租征收,巩固了封建制度和封建统治。

②西汉初年,社会经过长期战乱,经济凋敝,富商大贾乘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汉武帝推行一系列经济政策,盐铁官营,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对工商业征收重税,这些政策有效地避免了因商人非法牟利对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阻碍;打击富商大贾也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③明清时期,工商业空前兴盛,但封建政府依然固守重农抑商政策。明清两代继续实行专卖制度,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而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以致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三)"海禁"与"闭关锁国"

1、明太祖时期,实行"海禁",禁止官民私自下海,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

2、清初,为了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政府厉行"海禁"。

高中历史必修2专题1的第一个学习主题是古代中国农业,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要求“知道古代中国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虽然各个版本的教科书对这个主题的叙述方式有较大差异,但是都涉及一些基本概念,如古代农业、传统农业,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等。由于教科书的叙述比较简略,一些教师反映学生在学习时搞不清楚这些概念有什么区别。概念不清,要准确、全面地认识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就比较困难。本文对这几个概念略作梳理,供教师们参考。

如果用现代化史观来研究农业发展史,对古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做这样的区分是有意义的。古代农业与现代农业相对应,主要是用来定位农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相对应,则主要是为了反映农业发展的延续性、继承性。古代是已经过去的事情,而传统则是延续到现代的事情。做了这样的区分,我们就可以把现代化看做是“一个传统性不断削弱和现代性不断增强的过程”。②这样,传统农业就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农业现代化的出发点,有利于我们思考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例如:面对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文化变迁,传统农业做出了哪些反应?传统农业有哪些方面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需做出改进;有哪些方面可以继承和发扬?等等。

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古代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②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居于主导地位,商品性生产处于从属地位。在另一个历史时期,两者的地位可能持平。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则可能占主导地位。当然,从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整体来看,还是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

【作者简介】郑林,男,1966生,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课程与教学论,科学技术史、农业史。

【摘要题】农村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小农经济/公共产品供给/二元结构

【正文】

一、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二元均衡”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变动趋势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在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合法的制度安排下,土地的兼并成为一种不可抑制和逆转的必然趋势。兼并者为了从土地资源中获取更多的地租收益,有最大限度扩大土地规模的激励。在一定的技术生产条件下,他会选择能够最大化其地租收益的人地结合比例,这与资本主义中企业家行为选择存在着相似之处,就是以最佳的规模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大土地所有者会根据土地占有的多少,规模的大小(假定技术条件是一定的),来决定租佃或雇佣劳动者的多寡,吸纳或渗出农业劳动者,产生如傅筑夫将中国的土地兼并与英国的圈地运动比较研究后指出的,土地私有和兼并造就了大量的农业无产者,使中国的租佃关系中土地所有者一方能够对租税进行极端索取,对农民残酷剥削,农民只有以此作为交换才能与土地相结合,从而“在形式上也形成了像鸟一样无拘无束的无产者”。[1]

马克思在论述这种小农经济时说: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2]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不断扩大的应用。[3]据此,长期在我国史学界就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不能发展的根源,甚至造成了对现代化进程的阻碍。

傅筑夫认为在中国,土地兼并导致的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伴随的是经营规模的不断缩小,经营方式的更加分散。有经济学家称之为中国农业经营的“过密化”。这种特色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能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是依靠国家的支持实现的,这种支持一方面体现在国家通过政策(如均田、摧抑兼并等)稳定保持土地产权结构和经营方式上,另一方面,在农业领域中国家主动承担起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也成为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兴旺发达的重要原因。

二、公共物品的供给与小农经济的保障

1.传统农业中的技术创新和信息传播

前文论及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合法化对农业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产生出大量的与土地相脱离的“自由人”。这些人的存在会对政权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也还难以提供如此多的剩余产品养活过剩人口。因此,一方面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安全,“授田与民”来达到“人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的目的,另一方面为了能从产出中提取更多的租税收入,统治者对于能够提高授田农户劳动生产率和农业产量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十分重视。为此,各朝统治者都不遗余力地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新的工具,通过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产量来增加总的产量。在土地授民的基础上,推广农业技术和指导农业生产成为了历朝历代统治者责无旁贷的职能。

反观中国农业社会经济史,农业技术的发明、使用和推广都深深打上了国家行为的烙印。早在汉武帝的时候,就曾在全国范围内由政府倡导新技术和新工具的采用,大力推广犁耕和新的耕作方法(代田制和区田制),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在全国推动农业生产方法的转变,从而在短期内普及了新的技术,并迅速提高了农业产量,使中国农业生产就此走上精耕细作的道路。

国家以完备的层级官僚体制为依托,承担起技术创新和推广的主要责任,在客观上部分地替代了市场形成的自发力量。以至于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封建地主政权虽然不是由于管理水利灌溉而出现的东方专制国家,但在实行重农政策,保护小农经济时,却类似地采取了一系列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干预下的几次重要的农业耕作工具的发展推广使用,先进的耕作方法传播普及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足以证明这种方式对于市场自发形成的传播机制有很好的替代性。

随着国家经济控制权力被削弱和侵蚀,均田制度的逐步瓦解,这种技术创新和传播的信息体系也因之解体了。因此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后期,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再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突破,更多地是对原有技术体系的细化和完善。相较于国家主导型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而言,这一阶段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值的提高,更多地体现了市场化导向的特征。

2.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

小农经济细微的生产组织和广泛的地理分布不仅带来了农业生产上技术变革的麻烦,而且使得“公共物品”——水利工程灌溉设施及运输仓储等方面产生了先天供给不足的缺陷。对于自然条件不稳定、不平衡的农业大国,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保障稳定的农业产出和防止因天灾引起的农业波动,统治者以其所获取的租金中的一部分用于向社会提供必须的服务。这类服务的特征是必须有庞大的资金支持,有序的协作、计划和组织,复杂的技术和相应的大规模的劳动投入,这是国家机器所拥有和擅长的能力,可以凭借整个国家掌握的资源和权力作为支撑。

固然小农个体都可以意识到这类物品的供给对其再生产的重要性,但由其能力和性质决定,组织一个系统工程所需要的交易成本(组织费用、谈判、磨擦等等)足以破灭任何一个自发的小农组织下的雄心壮志。因此在初期,这类物品的供给是完全依赖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尤其是在各朝发展农业的初期,中央集权的力量最为强大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大投资的水利系统工程的进行。从汉武帝至三国期间,各政权都曾普遍兴修水利。这有助于我们观测国家在对经济资源控制力比较,对其“编户齐民”的授田者的经济效率既承担后果(获取所有权收益租金与税收)又负有责任(经济增长和社会安定)时,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设施等有稳定、周期性和地域性增长的现象。

由于水利工程的供给是以大规模、大系统、大协作、大投入的方式组织起来的,这样的国家供给部分替代了农户个体可能需要的投入。对于经济能力弱小、缺乏应对危机和风险能力的小型家庭农场,提供了较高层次的生产保障,使他们比较容易在现实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下生存。这样小规模、家庭经营、简单协作、小投入的生产方式与大规模、系统组织、高度分工协作、大投入的公共物品的供给相配合,宏观上减弱并消解了可能因缺乏此类供给而带来的农业生产风险和经济波动,提高了农业整体产出效率和生产水平;微观上为小型家庭农业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防止了小农阶层的迅速分化,使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在兼并和自由买卖的威胁下,有可能维持最低限度的再生产,降低了自耕农阶层瓦解的可能性。

一方面是国家机器上精密先进极具现代生产经营特点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是大量分散细小的家庭农耕方式的简单生产单位;不同于刘易斯二元经济中两部门的划分和两者间存在的巨大势差和隔离,他们都统一在中央集权的农业经济体系中。这两个规模、形式全然相反的二元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的高效率,维护了农业经济的稳定性。

这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混乱无序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的破坏,用现代经济学观点可以解释为“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以及“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市场失灵”。徐浩在解释为何中国华北农业由先进变为落后,在清代农业劳动生产率呈现出停滞和下降趋势时,认为农田水利失修是最根本的原因。农田水利失修造成水旱灾害,使农民生命财产被破坏,是对农村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打击,即使在一般年景也使农业水平下降,粮食单位产量普遍偏低。“河防不善,庐舍难保,水利未兴,耕凿何赖,试观历年以来土地之肥瘠,烟村之多寡,以及小民之贫富,大半均由河防水利之所致,合境大利大害无过于此。”[4]但我们也不能小视在这一过程里中心工程中私人投资兴起的意义,这是当国家财力有限却又需要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时,逐渐发展出的一种公私合作的权宜之计。它以给予合作投资个体某种优惠政策为前提,同时投资个体往往也是当地土地所有大户,当这种合作触犯到其自身利益时,工程往往就会半途而废。

由于国家势力的变动和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动,这种“二元均衡”在中后期尤其是均田、屯田逐渐缩小的趋势下,逐步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随着这种小农经济中个体农业经营和国家保障的“二元结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体现并加剧了传统农业经济及其经营模式的逐步分化衰落,直至被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所替代。

参考文献

[1]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关键词:农户金融服务;非正式金融;减贫机制

一、对农户(农民)经济行为的解读

英国学者弗兰克艾利思把农户定义为“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主要从农业中获得生活资料、在农业生产中主要利用家庭成员劳动的一个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他们部分地参与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的投入与产出市场”。对农户研究的本质目的是对农户行为的解读,其中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户是否经济理性,这涉及到是否可以把农户看作一个现代生产基本单位,以便选择农户金融服务的基本框架。张杰(2005)认为,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现在已经存在并很好地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

现代欧美学者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一类强调小农的理性动机,另一类则坚守小农的生存逻辑。舒尔茨把农户看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认为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据此,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激励农民为追求利润而创新的行为(1964)。波普金更进一步认为,农场完全可以视作资本主义的公司,小农无论是在市场领域还是政治社会活动中,都更倾向于按理性的投资者的原则行事(1979)。由于以上两者的观点十分接近,人们将其概括为“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这一命题实际上强调,对于农户或者小农,重要的是为其提供所谓的“现代市场要素”和创造外部市场条件,至于小农如何行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与“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的乐观倾向相比,小农经济的“生存命题”则显得有些悲观。他们从乡村社会关系与伦理角度出发,分析农户(农民)的生存方式与经济行为逻辑。其中,以察亚诺夫(Chay-anov,1925)、波兰尼(Polanyi,1957)为代表的“道义小农派”质疑古典经济学的严格理性分析范式,认为小农的行为明显偏离经济计算的路径,不同于资产拥有者,因为他不雇佣劳动,因此难以计算成本收益,其产品也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后来,美国经挤学家J斯科特(Scott,1976)通过细致的案例考察进一步阐发和扩展了上述逻辑,并明确提出著名的“道义经济”命题。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实际上,斯科特所揭示的这一“生存伦理”构成前资本主义农业秩序中诸多技术、社会和道德安排的基础,农村信贷安排自然也不例外。

对于中国农户的解读,华裔学者黄宗智教授的贡献是难以逾越的。他基于华北小农经济的史料研究提出了小农经济“半无产化”以及著名的“拐杖逻辑”。在黄宗智之前,人们已经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特征做过大量描述和确认,黄宗智自然也认同对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密化”刻画,但他对“过密化”的讨论旨在表明,由于“过密化”源自一个农户家庭不能解雇多余的劳动力,因而中国的小农经济不会产生大量原本可从小农家庭农场分离出来的“无产一雇佣”阶层。但他同时指出,在当时情境下,若剩余劳动力从家庭农场分离出来,他必然成为家族的最后一代,即作为雇佣阶层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是自我维生至消亡。如此,既然多余的农村劳动力无法独立成为一个新的阶层,那么,他们就必然会继续附着在小农经济之上,非农工作与收入只能成为生活的“拐杖”。这种状况长期决定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制度结构、演进走向以及总体绩效。可即便是富余大户,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这与中国长期封建历史过程中的重农抑工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有关。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农民表面的非理性恰恰是现实环境下的理性;解释农户行为特征与贫困的原因应从社会制度安排、农产品市场结构与生产要素市场的高度分割的原因结合出发;考察与安排农村金融服务时,要综合考虑历史与现实的各种制约因素,将之作为动态的变迁背景,才可能实现农村金融制度供给与需求的良性耦合。

二、农户金融服务的需求与信贷特征

对穷人储蓄能力的怀疑是补贴信贷与贫困者金融服务认识误区产生的主要原因。事实上,穷人不仅可以从收入(工资或其他收入)扣出一部分,也可以从支出(日常开支)中省出一些用于储蓄。即使是最穷的人也必须花钱购买如食物与衣服等最基本的物品,每一次他们的确存在储蓄的机会而且他们也确实这样做,无论金额多么微小。许多贫困家庭主妇在这样努力,尽管他们的丈夫不能从他们的收入中提供任何储蓄。她们的成功体现在她们每一次出借小额款项(也包括数量很少的米、煤油与盐)的习惯上。为农户提供储蓄便利可以增进农户储蓄,从而提高农户信贷能力。

在解决资金困境时,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即其融资顺序依次为:增加非农收入进行的内源融资、利用亲缘关系进行的友情借贷、利用本社区其他非正式信贷形式、国家信贷或带有官方性质的正规信贷、其他商业性的信贷。在还贷特征上也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契约信用相背离,带有乡土社会信用特征,有着明显的圈层结构:其信用由家庭圈层、亲缘圈层、社区圈层至社区之外依次减弱甚至完全丧失。根据郭晓鸣(2004)在四川4个不

同类型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随机抽取243户农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2001~2003年的三年间,农户在信用社贷款的按时还本付息率仅为34.3%,私人借款的还款率则达到86.8%。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是对还款能力不确定的理性选择,由于收入流的非稳定性特点导致的不确定性,当还款期来临而无法归还时,亲缘关系与社区内的融资易于达成谅解并顺延。事实上,贫困者对声誉可能也是很珍惜的,因为若更缺乏声誉资本,生存危机会更严重,对他们来说,一笔金额很小的融资可能是一笔救命钱。信用特征的圈层结构则与信息监控水平、重复博弈与违约惩罚力度有关。若是构建合理的制度安排,农户圈层结构的信用特征也是可以改变的。

三、农户金融服务的国际实践与困境

然而,小额信贷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非市场化模式的小额信贷存在着可持续性与选择性剥离。的问题。其次,市场化的小额信贷利率过高,根据MicmfinanceBulletin2003年7月号的调查,在向最穷的人发放贷款的49家小额信贷机构中,平均运营成本为其发放贷款数额的59%,而人力成本接近50%。尽管较高的利率可以扩展小额信贷的延伸性,但利率过高也会导致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的增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WollerandWoodworth,2001)。

在低收入国家,政府大都把农业信贷的名义利率定得很低,而贷给农村贫民的贷款利率则更低。德尔W亚当斯驳斥了用于论证低息农业贷款合理性的主要的八种观点:高利贷论、高收入国家的低利率政策、贷款者获得了廉价的资金、贷款者的生存力、农民的行为、收入转移机制、利率与通货膨胀、次佳论点。认为低息贷款政策是低收入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它们挫伤了农户进行储蓄的积极性,并对贷款者分配贷款的方式极为不利。而且,与低息贷款相对应的低息揽储极不利于动员农村储蓄以扩大资金供给。

四、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

关于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已有研究主要是遵循如下图所示思路进行的:

所谓可追加性研究是指农户获得贷款前后的境况改善与生活影响。在众多小额信贷制度影响分析的文献中,有关金融服务对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被集中在六个方面:平滑消费;减低对高利贷的依赖程度;对家庭开办小型企业的影响;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成员职业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收入的改善。其中,平滑消费与家庭资产选择是最明显的,而对高利贷依赖的影响是最不确定的(KacoskiandTownsend,2002)。

郭沛(2001)通过对陕西、河南小额信贷的受惠农户进行调查,并进行收入影响计量检验,认为小额信贷为贫困农户的收入增长具有正面的影响力,有助于贫困农户收入增加和财产积累。江曙霞、严玉华(2006)运用静态灰关联和前移动态关联矩阵对中国农村民间信用缓解贫困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民间信用可以有效缓解中国农户的贫困状况。Binawnager和Rosenzweing(1990)发现一个相似的利润最大化投资组合穷人比富人所得回报会低30%,而改善信贷可得性则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

内部的相互借贷对家庭间实现收入保险、平滑消费的可能性。Deaton(1992a)对村庄内部是否比跨村之间有着更多的收入共变进行了检验,其F检验表明结论是否定的,这实质上反映的是相邻村庄之间的同质性。其次是对农村变异的金融形式的研究。Becker(1974)、LueasandStark(1985)、Cox(1987)对承受疾病灾害的家庭接受亲戚与邻里的馈赠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这是类似于信贷、相互提供收入保险的一种形式。姜旭朝、蒋贞灿(2005)则认为,农村婚嫁费用及其中的民间资金流动也反映着社会保障因素,亦即一种民间互保形式。

五、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

政府优惠信贷容易产生指向偏误,小额信贷的高监控与收贷成本会内生过高的利率,因而,非正式金融作为农户信贷的补充形式是必要而且客观存在的。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分别采用不同的行为规则集合与激励结构去处理监控与激励问题,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借款者的需求。非正式金融在农村与城镇充满活力地运行,成为许多借款人主要的信贷资源。Tsai(2003)对中国江浙农村非正式金融的研究表明,在有的乡村地区,正规金融发展较好,非正式金融也同样或更加活跃。对其原因,他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解释:正式金融供给不足而产生的制度外需求;地方治理与市场互动的产物;地方政治经济因素导致的市场分割;非正式金融极低的交易成本与社区互保机制。

非正式金融的形式多样,并且在各国有一定的差别,总结起来大致共有10种类型:专职但不受管制的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土著银行(aboriginalbank)、当铺等;职业放贷者(moneylenders);商人(traders);典当商;银背;地主;亲友;金钱护卫(mon-eyguards);小组储蓄(groupsaving);轮流储蓄与信贷协会(RoSCAs:rotatingsavingsandcreditassocia-tions)、聚会(ASCrAs:accumulatingsavingsandcreditassociations)等。

一、构建合理而有效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现代农业是借鉴现代工业发展的经验,运用当代产业制度与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产业化过程。农业生产组织是现代农业的制度基础,生产组织及其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农业与工业起步阶段的生产组织方式都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组织单位,所以,农业发展的生产组织方式也应当借鉴工业发展的生产组织方式。早期的工业发展是以家庭手工业为主要特征,生产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但最终发展到生产高度发达、劳动生产率极高的现代大工业,其演变就是企业生产规模不断壮大,企业内部高度组织化的发展过程。没有规模化,企业就没有规模经济,无法扩大市场、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推动技术进步;没有组织化,企业的规模生产不能有效整合,同样也无法实现规模经济。所以,生产组织是规模化生产的基础,而生产的组织化与规模化是工业由原始手工业发展成为现代大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样,也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世界发展的角度看,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开始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化改造,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实现土地的相对集中,通过各种各样的一体化组织和合作社组织将分散的家庭农场纳入到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轨道,是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变革的基本经验。他们的经验表明,合理而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在改造传统农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日本通过农村合作社,代表分散的农户与市场各主体进行博弈,以增加农民的市场话语权。以出口创汇为特色的荷兰,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从生产资料的采购,到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业支持贷款,均来自专业合作社。可见,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构建合理而有效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同样是我国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

二、现有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存在的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极大地释放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暴露出小农经济固有的效率低下的特点。在小规模的生产组织约束下,资源不能在合理的产业半径内得到优化配置,在生产组织上不能形成规模经济,生产专业化程度低,技术服务不到位,农工商贸一体化产业链整合不够,数量农业与品质农业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不合理,城乡信息不对称,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引致市场结构不对称。

目前,我国农业还存在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模式:农户+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可以给农户的专业化生产以技术支持,农产品由龙头企业收购,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形成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的农工商一体化产业链,极大地推动农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但是,这种生产组织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1)农户的产品销售主要依赖于龙头企业,分散的农户在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博弈中居于不利地位;(2)龙头企业直接面对大量而分散的农户,交易成本剧增;(3)龙头企业经营的风险性给农产品销售带来不确定性;(4)农业具有地域广阔性与产品多样性的特点,现阶段难以在各地都找到对应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因此,改造生产组织,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是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之一。

三、改造现有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的专业化、标准化与规模化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农业经济也不断地发展。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必须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形成,以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业生产为寻求生存,必须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农业产业化,力求将我国农业发展成为现代化产业,充分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科学技术,采用标准化的生产,以大力发展农业,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1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为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我国开始致力于推动农业产业化,以实现农业生产、产品加工和销售一体化。在这种情况下,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促进农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的增长,从而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农村城镇化。实现农业产业化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国城市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创新农业产业化道路,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为使我国农业的发展更具国际化,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转变以往的农业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农业产业化的实现,能突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将市场作为农业生产的导向,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基于,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以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2农业产业化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2.1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新农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农业产业化的实现,能使农业的发展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农业粗放型经营模式向集约型经营模式的转变。实现农业产业化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优质产品数量增加,促使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实现规模化经营。在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下,农业开始慢慢转型,注重企业内部管理,形成产业链,以增加农业经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2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保障

2.3农业产业化是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农业产业化的实现,能加强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将农业与市场相结合,以实现城乡结合,推动城镇化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由于农业产业化是将农业与工商业融合在一起的新道路,其能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形成,进而推动我国城市化的发展。

3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形成的有效途径

3.1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村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前提便是拥有专业的生产基地,以形成区域化生产。生产基地的建设要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特点和基本情况,要以当地的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此发展特色的农业产品,开拓产品市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实现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农业生产要重视龙头企业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以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3.2不断地创新科学技术,将先进的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中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农业的发展中也不例外。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必须不断地创新科学技术,尤其是精加工技术和降低耗能的技术。深入农业改革,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以保障农业生产能与时俱进,具有现代特点。要做好农业技术示范工作,教会农民如何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来进行农业生产,大力宣传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保障农业产品的高质量,促进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3.3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

4结束语

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才能使我国农业在新时期下获得发展机遇,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农业产业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陈旧的农业生产观念,创新农业生产模式,以促进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

它与刀耕火种的亚马逊热带雨林农业不同。热带雨林农业烧毁了大量的森林,3~5年内便耗尽了地力,农民不得不再次迁移。其环境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它与我国黄河流域的黄土高原农业也不同。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以及区域的长期贫困,是黄土高原农业的主要特征。

它也不同于规模农业、集约化农业,依靠大量的农药化肥的投入,造成土壤的板结、水环境的破坏。千年以来,江南水乡一直是我国人口最稠密、经济最为富庶的农村地区,也是生态环境最为精致的地区,引发了无数文人墨客的赞叹。

然而,在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冲击下,江南水乡农业迅速衰落。昔日创造、维护着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农业,也变成了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甚至已经忘记,江南水乡的农业哺育了灿烂辉煌的江南水乡文明。

农业生产方式与水源地保护

农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部门,也是最古老的人-水关系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剧烈的变革,从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进入到基于大量能源投入的现代农业。

它对水环境的影响也日益显著。总体而言,直接的影响包括:

大量的农业水消费。全球范围内,农业用水比例超过70%;且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用水比例都很高。例如同样属于稻作文化的日本,农业灌溉用水占水资源占有量的70%;OECD成员国农业用水比例超过40%;在我国,超过70%的水资源是农业部门消耗的。

过量的农药化肥施用,造成土壤板结、水土流失以及自然生境的破坏,导致了农田等生态要素的生态服务功能的萎缩和下降。

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闸门打开以后,农村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力成本大幅度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青壮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农村基本上只剩下老人和小孩,不可能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可避免地,化肥、农药等能源物质的投入开始了对劳动的大量替代。同时,受制于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和非常有限的耕地,农业的生产经营依然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这就意味着有效的管理、监督或规制都面临着非常高的成本。

而且,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被“边缘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也就是说,农村成为城市发展的“副产品”,其社会经济的综合价值被削减为提供建设用地的价值;无论农村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强烈的贴现未来的倾向;传统的社区集中瓦解,基层组织行政化的色彩日益浓厚,甚至演变成为乡镇政府的行政分支。

农村社会的剧烈变革,主要影响之一便是社区公共物品的供应机制被打破:村民失去自制机制,而政府的大包大揽覆盖的范围和效率都非常有限。由于环境物品基本都是公共物品,那么水环境状况的恶化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在江南水乡的发展历史上,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方式非但不存在当前的各种问题,反而孕育了光辉灿烂的江南水乡文化,诞生了中国最为富庶的水乡农村,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之一。

相比而言,世界上其他著名的农业文明要逊色得多:两河文明衰退,尼罗河和黄河三角洲已经面目全非。作为维系几千年而不退化的农业系统,江南水乡堪称人类历史的奇迹,是高度和谐而可持续的人类生态系统的楷模。

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

大量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江南水乡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了全面的剖析。

首先是江南水乡历史上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

即使从春秋吴越时期算起,数千年的大区域网状水利建设持续改造着江南水乡农村社区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一般农业经济,尤其是中国古代,小农意识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美国人明恩溥(阿瑟史密斯)在其著作中曾指出,中国的农村居民缺乏公共意识,乡村缺乏公共物品。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自给自足、严重缺乏公共物品意识。于是在许多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成为了普遍的“公地的悲剧”。

但是,传统的江南社会,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维护,以及相应的利益分配,都要求协调、合作、互助和宽容。州县河道、乡村水网和各种堤坝,是人们生活、生产、出行、运输、防灾的依靠,也是决定一个地区盛衰存亡的公共系统。

这种重大的公共物品,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阶段,其建设和维护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社会发动机制,客观上会不断影响人们的公共物品思想。

因此,有学者认为,江南水乡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强调公共意识的。长期对这一巨大系统的维护除了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要求之外,还对这一地区的个人的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评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修桥铺路是乡间邻里最为认同的义举善举,雨天被行人踩坏的路面,天晴后总会有人加以修缮。这就充分保障了社区层面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发挥到极致

其次,江南水乡将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发挥到极致。在江南这样的自然环境中,传统社会过低的人口密度是难以维持的。粗放的广种薄收不会比精耕细作有效。本质上,这还是与水网体系有关。

水网非自然所赐,而是地区社会集防灾、交通、灌溉和供排水为一体的基础设施。既然是基础设施,就要求供给的效率,要求人口的集中。而人口的集中则要求对土地相对于当时的集约经营。所以即使在古代,江南水乡农作精细化的趋势也比其他地区更为明显。

这种对精细的追求成为一种传统,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过去,田埂不整、农具生锈、路面不平、穿戴不洁,都是不光彩的事情。即便是贫寒之家,干净会受人尊重,邋遢会遭人耻笑。锦绣江南其实就是这种精耕细作的农耕文化的果实,而非大自然的恩赐。

水与绿是聚落的主旋律

与中国多数传统农业地区不同,江南传统农村,在个人、家庭、村落,都更为注意对个性的追求。人们之间的竞争往往是比赛谁更别出心裁,谁更不同凡响,织布、编织、竹木手艺、耕作、酿造,都是如此。没有特色就是平庸,不会获得邻居的尊重。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多样性,村村有特点,镇镇有特点。

此外,江南地区是传统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典范,水与绿是聚落的主旋律。无论宅院还是村落,都是一种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态系统。乡间民居往往同时具有生产和生活双重功能,对自然要素的利用和保护发挥到极致。抗旱、防涝、御寒、避暑,各种功能和谐地统一。

经典的农宅通常由一条宅沟环抱。为了抗台防涝,故开掘宅沟的泥土用以填高宅基,具有避洪作用。理想的农家住房是白墙黑瓦。地上也许铺以青砖,也许就是泥土地面,但都会被勤劳的主人打理得平滑如镜。屋后则竹林环伺、林木葱茏,那既是主人的财富,又是抗风、防寒和避暑的屏障,还代表着主人的品位。

这样的布局也许不被“现代”的规划者看好,但实际上效益极高。沟中的鱼虾,树荫下鸡舍猪圈,竹林的春笋、夏日的林荫和主人工余饭后的竹制品,农宅中的一切都那么和谐,看不到丝毫浪费。能不能实现“零排放”的争论,放在彼时的场景中,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江南的农宅,本身就是一种零排放系统。

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割裂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中,江南水乡的传统文化受到了较彻底的破坏。

导致这种损失的思想根源,是认为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无论其形式和内涵,都有固有的正当性,可以肆无忌惮地割断现在与过去的联系;凡是现代的、城市的就是好的,传统和保守被视为绝对意义上的落后;过度的物质主义使我们将所谓传统文化局限于看得见、摸得着的范畴,限制在可以货币化的方面;对于城市化、现代化引发的各种问题,试图以技术的进步和工程的建设,替代自然的生态服务功能。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摆脱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约束,但是传统生产生活中,人与水、人与土地乃至人与自然的依赖关系、情感认同等等关系都被割裂了。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水环境在内的自然被滥用的趋势很难避免,各种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也就不难理解了。

复兴的展望

江南水乡的生产生活方式,归根到底表现为人与水、人与土地乃至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

传统模式下,人与水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人对水高度依赖。失去水的支撑,生产和生活都无法运转。同时人的活动也在改变着水,使得相对有限的水资源能够承载越来越密集的人口。然而,这种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正逐渐扭曲。

人对水的利用程度不断加强,但人与水之间直接的关系反而越来越远。当人们开始不再喝河里的水,当人们甚至不再种田、无需灌溉,更无需坐船出行时,人对水的密切关系就已经消失了。而人对水的利用就逐步变成对水资源的滥用。

曾经非常紧密的江南水乡人水关系,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被不断疏远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改变了区域人民群众整体落后的生活状态,降低了老百姓对自然的依赖,同时也疏远了人与水、人与自然的关系。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往往环境友好的方式出现在一些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较高的、产城经济发展相对协调的地方。以江苏宿迁市为例,这个三湖三河环绕之城,依靠难以复制的湿地生态环境,酝酿出高度仰赖优质水源的白酒产业。如开创绵柔品质先河的洋河酒,必须依赖独特的生态环境所造就的天然小分子水才能生产。人与水、人与环境的关系,在这里,成为支撑城市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未来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需要研究人造资本(尤其是机械)对劳动的替代,即无臭化、省力化和无害化。这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日本在这方面做得较好,例如每个村都配备了简易高效的堆肥设施;农业生产已经没有十分繁重的劳动,即使老年人也能够轻松胜任。实际上,日本和欧洲许多发达国家,由于老年化的影响,老年人仍然是农业生产的主力。

此外,还必须加强对农村的人力资本的投入。其核心是教导农民如何科学施肥。为此需要重建我们当前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立深入田间地头的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同样以日本为例,在日本,每个村均配备了若干名营农指导员,为日本农业一村一品运动的成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中国当代社会面临的信用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工人、农民还是知识分子、政府官员,都越来越多地走出了祖祖辈辈生活的空间,经商的人也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人际之间的丰富交往。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个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乃至个人与政府、组织与政府、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交易和交往都更为频繁,交往范围更大。随着交通、通讯特别是网络的发展,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无限”可能的交往时代,人类之间的联系变得前所未有的“密切”——世界变成了“地球村”。

但是,表面上“无限”的交往频度背后是人们非常“有限”的交往深度,人们在交往日益“密切”的同时却似乎永远地丧失了交往的“亲密”。人们发现,彼此之间越来越难以建立信任了,哪怕曾经是两小无猜、亲知近邻。“杀熟”这一名词所昭示的,是人们不再珍视信用。地球“村”没有乡村里温馨宁静中的朴实与坦诚,没有乡村里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和信任;相反,现在的乡村却日益沾染了城市之风,农民也开始用自己的信用换钱而最终在几年间毁了几千年积累下的美德。信用,真如当年鲁迅所说的,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1]。

对此,许多人深感忧虑,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指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背后依然涌动着暗流:我们正在面临着巨大的“信用危机”。[2]人们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时期,……诚实信用的传统道德受到冲击,短期行为以及不讲信用大行其道。……从产品信用到市场信用,以至于整个社会信用存在全面短缺”[3]。这导致“当下我们在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陷入了一种怪圈:一方面各种市场法制规则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部分市场主体个人信用沦丧”[4]。人们在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同时,自己的行为却又充满了投机取巧、见利忘义的色彩。更有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中国经济的首要问题“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信用不足”。林毅夫教授指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刚刚出现,处于起步阶段,远远谈不上成熟。企业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个人信用更为落后,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童叟无欺、诚实守信’的商业信用传统也大大削弱。”[5]

2.理解信用危机的社会科学方法

面对着日益严重的“信用危机”,人们在寻求着解救之道,如建立信用数据库、信用中介、信用排行榜等等。但是,治病必须先诊病,只有找到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我们必须思考的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进程中会出现“信用危机”根本性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人们把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信用制度的建立、道德的约束、政府的管制和法律的规范之上,那么这些措施会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有帮助吗如果不能,应对“信用危机”的基础条件究竟何在流星,

在有关“信用危机”成因和解决之道的理解上,大致说来有两种基本的态度:一种是道德哲学的[7],一种是社会科学的。人们通常采取的是道德哲学的态度,得出的答案是,“守信”是一种美德,因此背信违约的人都是道德败坏;或者换一种表达,是认识上的错误或者观念上的落后。[8]但是,这样的回答其实并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为什么“缺德”和为什么“失信”在很多时候不过是表里之别,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9]我们常常把一些不守信用的行为称为没有道德。但把信用归结为一个道德问题并不能使我们获得更深入的认识,除了由此引发出的“道德义愤”和相应的意识形态批判以及借以展现的社会良心,我们无法从这一进路获得更多的启示,更不要说是解决的办法。把问题归结为道德败坏也就意味着终结思考。要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必须选择另外一条进路。流星,

我们或许都曾经向别人发誓诸如从今天早起床一个小时之类的事,但是我们似乎都在随后的日子里背弃了自己的诺言,铮铮誓言总会被起床时的困倦之苦所压倒。这个事实似乎表明,我们总是从衡量“当下”的、可以确知的快乐和痛苦——或者用经济学的术语成本和收益——出发来选择行动。如果我们向别人承诺早起床而没有履行,而对方也很看重这个承诺,比如他是你的老板,那么即使是这样轻微的“违约”行为也会被认为是“失信”。进一步讲,即使是很少的人履行了诺言,那么他们也不是因为履行诺言本身是一种美德,而是因为看重了早起所带来的长远利益,如身体健康、学业有成、领导赏识,等等,这和不起床这一与之相反的行为选择在逻辑上是一致的。由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知道,是因为履行诺言对人们有利而促使“应当守信”成为原则,而不是“应当守信”这个原则促使了人们履行诺言。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人都希望别人守信而自己不愿意守信的原因,不然为什么要强调“信用”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否有信用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换言之,只有在守信是对自己有利的时候,人们才会守信;相反,如果背信比守信更有利可图,那么人们就会背信。这就是经济学和法学上所津津乐道的“有效违约”。而这样一种理解也正是本文所采取的进路。

不过,这样一条进路只是从方向上引导我们把握“信用危机”的一般原因。要回答前面提出的问题即为什么在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和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下,人们都很珍视“信用”,而当我们向市场经济这个更为高级的经济形态迈进的时候却反而要面临“信用危机”时,我们还要从不同经济形态的历史语境出发来具体分析。

二、市场经济对传统信用的摧毁

1.中国传统经济中的信用制度

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人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从事的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都大体类似,都遵守相同的生产和生活的规律,春种秋收,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对此,先生有非常精辟的论述:“农业和游牧业和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0]7“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10]21

在这样一个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一个固定的空间里的“社区”中,人们彼此都是熟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的社会。”[10]22,7而且,这种“熟悉”也是因为相似,“乡土社会里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这种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10]22。

深入的彼此了解是传统信用的根本。以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区为特征的小农经济,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坦诚无邪,造就了人们之间的亲密、默契与知根知底。在这样的情况下,信用是根本不用强调就通行的规矩:“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10]10。退一步讲,在这样的社会中,即使有人想要坑蒙拐骗也是很难实现的,因为日常的交往规则也全都是彼此默会的,稍有动作就会被察觉。人们之间太知根知底了,即使“一次两次”骗倒这些憨厚朴实的人是很容易的事,但是在一个人口不怎么流动的地域,“再三再四”就几乎不可能了。

更为重要的是,信用是一个人在熟人社区的生存之本。一旦丧失了信誉,生存本身就岌岌可危了。因为小农经济的定居和熟人的特点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是隔绝和束缚。在这样的社区中,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就被完全隔离并监管了起来。因为人们既走不出这个圈子,又每天都在这个圈子的注视之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社区的依赖也是格外强烈的,因为即使在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但在其他方面也仍然需要群体的帮助。[10]9如果失去了信用从而没有人愿意与之交往,那么一旦遇到天灾人祸、遇到诸如水利、安全保卫这类只有群体才能应付的事情,这些人就会遇到严峻的生存危机。我们知道,以上所说的那些需要群体应对的困难在古今都是经常发生的。显然,在小农经济下,信用成了生存最大的保证。

这样的生存境地是给定的,因而守信用也就自然会成为人们的天性。“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需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10]10以至于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下,“信用”根本就不是个会被提出的问题。信用就是道德,就是习惯,就是天性。

在计划经济下,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区这两个特点丝毫没有改变。农民不允许进城的政策、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单位”以及各级党政组织的建立,反而强化了这一特点。计划经济时期,全国的思想高度统一,“忠诚可靠”的成为了人们行为的榜样,“不老实”的“坏分子”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就让有贼心的也没了贼胆。所以这一时期,信用甚至会比小农经济下更好。

2.现代市场经济对传统信用制度的冲击

首先,人口的流动和关系的陌生,就使得人们之间不可能有很深的了解,不可能建立起小农经济下那样无间的信用。“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凡事事先都)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10]10“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10]10-11费先生的剖析实在是鞭辟入里。传统的信用是扎根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乡土社会中的,有其存在的需求和现实条件;现在“时代不同了”,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区一去不复返,传统的信用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

现代的人口流动、机会增多、变革加剧和权威削弱以及个体的自立自主都使得现代人受到的束缚和控制变小了。换句话说,人们也具有了打破传统信用的可能。

在今天激烈变革、追名逐利的社会之中,信用越来越不足以保障人们的生存,更别说发展了。“老实人吃亏”、“老实就是傻”反映了现代社会的新标准,精明算计成了人们立足社会的根本。正如亚当斯密所分析的,现代人的自私和理性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大潮的激荡中不得不为的生存之道。[11]传统的信用不但不能帮助人们适应时代,甚至往往成为了自设的樊篱。这时,打破传统信用已经不仅是一种可能,而且会成为意愿。

现代的社会环境和个体特点使传统的信用不再具有存在的基础,也不再成为人们生存的保障和有利的行为选择,因而也就不再为人们所珍视。我们可以看到,无疑是市场经济与现代化一手促成了这一切的变化。

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市场经济在打破了传统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秩序以及与之休戚与共的传统信用之后,却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起新的适用于现代社会的现代信用。于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一边是传统信用的瓦解,而另一边却是现代信用的缺失,出现了信用制度的“青黄不接”,信用危机就由此而来。

信用危机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不以我们的好恶和意志为转移,而是现代人不得不面对的“命运”。人们对于传统信用的丧失是非常痛心的,甚至以此来批评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但是,这些批评的道德色彩过于浓重,对于理解问题本身并无补益。如果我们抛开感情因素而冷静地加以分析,我们就会看到,既然打破传统信用是市场经济展开和推行的必然结果,那么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也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放弃传统信用,在选择了市场经济后又来批评市场经济毁掉了传统道德就没有丝毫的道理。熊掌与鱼不可得兼,我们要从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就必须承担传统信用衰败的后果。市场经济带来了繁荣多彩的现代社会,但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惮忌。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实,这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早已经入木三分、淋漓尽致地被刻画了出来。

因此,我们只有在正视市场经济进程中信用危机不可避免的前提下,才能找到解决之道。道德的批评和一时的意气最终只能成为我们逃避现实和推卸责任的借口,而于事无补。我们要做的,不应是发牢骚和谈感慨,而应是借助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所提供给我们的分析工具来进行心平气和的思考,寻求应对的良方。

三、市场在克服信用危机中的基础性作用

1.信用危机非市场解决机制的困境

这些观点显然认为,由于市场经济导致了信用危机,必须强化道德教育和由政府与法律加以有力的引导和干预。[15]林毅夫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提出了这一观点:“市场自我规范也有缺陷,比如监理公司有可能对施工队进行过分的干预或者收到施工队的好处而不负责的进行监督管理,政府要做的工作就是防止这些情况的出现。”[5]

2.市场对重建现代信用制度的基础性作用

信用的建立需要也只能以市场为基础。面对着这样一个瞬息万变和无限丰富的现代社会,政府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18]同理,人们往往把责任归结为政府,也是走错了路:信用制度建立缓慢的原因不是政府的阻挠或者延误,而是制度本身缺乏支撑的基础,建立起来也是空中楼阁。而市场的完善,是一个公共选择,需要量的积累。[19]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历史,目前个人信用消费已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以上,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社会经营活动的80%以上,纯粹的现金交易方式已越来越少。即使在个人支付活动中,信用付款方式也已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比如在奥地利,信用制度建成已久,奥地利国民对使用信用卡和信贷消费早已习以为常。[20]

要解决信用危机,必须首先认识到市场经济是重塑信用的基本机制,认识到市场本身的基础性作用。那些把信用危机看作市场的阴暗面从而过分强调通过规制和制度建设来解决问题的观点是舍本逐末。这带来的一个直接的后果是,许多人把解救之道放在了政府、法律和道德观念之上,而市场在这个时候成了盲点。市场经济摧毁了传统信用,也必然要依靠市场经济来重塑现代信用。[21]85-88法律只能成为辅助的工具,而道德说教已经根本起不到作用。“要改变信用沦丧的这一现状,简单的呼吁是苍白的,毕竟不讲信用,而轻松获得利益的诱惑胜过任何谆谆教导”[4]。

四、市场机制下的信用特点及其建立条件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信用制度特点

既然要从市场经济本身来寻求信用危机的解决之道,我们就必须从把握和依照市场的经济特点以及由此导致的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特点着手。前文的分析已经表明,人们是否珍视信用是一种在特定时空内的趋利避害的行为;而市场经济是一种跨地域的大规模经济,它在最大限度上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并使现代人的利害算计成为了生活的首要问题。由此我们可以引申出的结论是,现代信用的生命力必然不同于小农经济下的传统信用,它必须能够在大的时空格局中成为人们利益的有效保障,否则就没有意义。现代信用的基础不是固定的居民、熟悉的人群、稳定的社区,而是流动的人口、陌生的个体、变动快速的社会。现代信用对于现代个体(包括个人、企业以及某些时候的政府)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它能够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最大可能的促成这些不断流动的、陌生的、自利的个体间的有效合作。

至少就传递信息和节省交易成本而言,一个有信用的现代个体更有利于促成交易,促进投资和资金流通。因此,实际上现代信用本身就成了非常有价值的无形资本。之所以出现假冒伪劣的行为,恰恰是假冒者要搭现代信用的无形资本这个便车而引发的。近年很多大企业纷纷推出“信息论坛”等类似的大型研讨会,许多学者纷纷对信用问题发表看法,“信用危机”是一个直接原因,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了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巨大价值。显然,正是在这里,现代信用开始找到了自己的合适位置。我们也进一步发现了现代信用与传统信用的一个不同:传统信用,用先生的话来说,是一种“不假思索”的近乎天性的习惯,而现代信用是基于人们理性算计的功利选择。一句话,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信用就是一件商品,虽然是比较特殊的商品。但是,市场经济中哪一件商品不是特殊的呢

因此,影响现代信用的首先不是所谓“信用制度”的建立以及法律的规制,而是参与交易的个体对信用价格的判断;信用制度能够起作用的前提也并不是因为这个制度本身如何的先进,而是因为这个制度能够把每一个不同个体的信用价格充分和真实的标识出来。换句话说,现代信用的确立首先是人们认识到“信用有价”,它的建立则必须依赖对市场中每个个体的信用“实际定价”。这也就是张五常教授反复提及的弗里德曼的名言:“人的灵魂是可以出售的。……人各有价!”[24]

2.建立现代信用制度及信用定价的困难

既然信用定价可以解决信用危机,为什么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信用危机仍然无法得到有效的缓解呢其困难在于,从意识到“信用有价”到能够较为便利地对每个个体信用进行定价,这中间的距离仍然是非常大的。由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目前炒作得很热的所谓“个人信用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信用记录与公布制度”以及相应的“信用消费”和现在大力推行的“学生信用贷款”等等,虽然都是很有针对性地提出的、解决当前信用危机的解决办法,都表明了人们的热切愿望,但是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每个具体的个体信用进行实际定价的问题。人们期待的那些信用制度短期内都不能帮助定价,反而要以个体信用定价作为运转的基础。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在如今颇为普遍但也颇为怪异的现象:人们一方面承认信用有价,另一方面,在实际定价中又不得不否定信用的价值。于是周而复始的信用“盘查”这种怪现象的出现就是必然的,因为“个人信用”这种商品刚刚投入市场,市场还要反复的加以估量。这时无论是民间组织、中介机构还是地方或中央政府都无法通过建立几套制度或颁布几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信用定价最终只能靠市场本身来实现,这同其他商品的定价并无差别。许多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在这个必定信息不完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市场是定价的最佳系统。

“信用定价”困难除了这个一般性的原因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即信用不但是一种商品,还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每个人自己对自己信用的估价很可能同市场对之的定价不等。西方国家常常会出现的信用卡透支欺诈的情况很能说明这一问题。次级贷危机是新近的例证。即使现代信用制度建立起来了,可以很便利地为每个个体定价,由于个体自己认为自己“不值那么多钱”,那么也还会出现信用欺诈的情况。问题的实质在于信用存在双重估价:一是别人对一个人信用的估价;一是这个人自己对自己信用的估价。当代信用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信用商品的外在估价和内在估价不同这一特点。

中国社会当代的“信用危机”不应笼统地归结为“中国人都是不讲信用”甚至大而化之地指向民族素质,而是因为具体的信用定价机制没能及时建立,人们在一时没有办法给每个个体信用进行简便定价的情况下,只能把信用的价格压低,甚至确定为“零”。3.克服现代信用危机和完善信用定价制度的长期性

由于信用定价的上述特点和实践困境,现代信用危机的克服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势必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急功近利的政府干预只能导致欲速则不达,因为信用定价既不是政府所能解决的问题,同时,让人们认识到“信用有价”、“人各有价”也并不全是政府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功劳。我们必须一直坚持的思路是从市场经济本身和现代社会以及现代人的特点来理解这个问题。[26]而按照这一思路,最终决定人们行动的只能是每个人权衡利弊后的理性选择。新晨

当然,这并非是说政府和法律不该或者不能起作用。美国次级贷危机的发生的确在提醒我们注意政府监管和法律规制。我们不能把政府和法律的作用作为基础性作用,市场才是基础。[27]那么,政府和法律的作用是什么呢其最重要的作用是抬高一个社会中信用的平均价格。而提高信用平均价格的方法可以有两种:一个是惩罚背信行为,一个是奖励守信行为,即分别提高背信的成本和守信的收益。一个人不守信付出多少代价,也就意味着这个被背弃的信用价值多少,同样,一个人守信的收益也可以度量信用的价格。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即使是对某一个特殊个体的惩罚或奖励也都意味着在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信用价格进行调节。每个人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提升和降低自己信用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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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万胜]AttributiveCausesforCurrentCreditabilityCrisisinChineseSocietyandItsSolutionthroughMarket

LINGBin

(LawSchool,Beij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

Abstract:Acreditabilitycrisisoccursbecausemarketeconomyhasreplacedthetraditionalcreditabilitywhichdependedontheplannedandsmallscalefarmingeconomyforsustenance,butamoderncreditabilityishardtobeestablishedinashorttimetoadapttomarketeconomy.Theessenceofcreditabilitycrisisliesinthefactthatcreditabilityasaspecialpieceofmerchandiseunderthecircumstancesofmarketeconomyishardtobepreciselypricedbecauseofimmaturemarketmechanism,whichleadstoaconfusionincreditabilitymarket,hencethecreditabilitycrisis.Thiscreditabilitycanberemovedbylaworgovernmentalinterference,butcanonlydependupon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andthecourseofsteadyaccumulation.

KeyWords:moderncreditability;creditabilitycrisis;systemofcreditability;marketmechanism

关键词:农民流动、社会意识、社会变迁、农村研究、中国

一、样本村的基本概况

本课题研究的20个村,皆系非随机抽样选取的样本。它们并不具有代表性、推论性,但具有一定的类型分析意义,即能对我国中部地区特别是江西农村几种不同经济社会状况村的农民流动与农业生产关系进行探索性研究。这20个村都在江西农村,因此这些村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江西农村目前的大概面貌和现实处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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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考古学王晖教授:从大小麦在中原的种植传播看后稷弃在我国农业作者简介 王晖,男,文学学士,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史”专业学术带头人,历史系主任,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史专业学术带头人,陕西师范大学中华古文明研究中心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200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曾获中国宝钢基金会颁发的“宝钢教育奖”;为陕西https://m.douban.com/note/770852855/
12.课程章节简介教学计划 第一章 历史地理学学科概要 登录后可预览视频 ● 1.1 历史地理学的概念 周晓冀 ● 1.2 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史 周晓冀 ● 1.3 研究内容、学科性质和研究方法 周晓冀 第二章 中国历史时期的气候变迁 ● 2.1 历史时期的气候变迁概况 周晓冀 ● 2.2 第四纪气候与人类产生 周晓冀 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60b21df29a9e60d0f26f6f
13.中国杂交水稻创新发展史经过50多年的创新发展,中国杂交水稻成为了世界农业发展史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工程院院刊”(ID:CAE-Engineering),原文选自中国工程院院刊《Engineering》2020年第9期,作者:何强,邓华凤,孙平勇,张武汉,舒服,邢俊杰,彭志荣,来源:Hybrid Rice[J].Engineering,2020,6(9):967-973.36氪https://36kr.com/p/1235152274985605
14.稻史中国的文明发展史很大程度上就是水稻的扩增史“可以说,几千年来中国人口增殖史以及文明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水稻扩张及增殖的历史。” 文/惠富平 我们知道,古文明的基础是特定自然条件下的农业经济,所以有人按照作物种植情况,将世界古文明分为“埃及、巴比伦和印度的小麦文明”、“中国的粟作文明”和“美洲的玉米文明”等。不过,这些粮食作物支撑的都是旱作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906/21/7442640_685094632.shtml
15.2013中考历史备考:中国古代经济练习(3)江南地区经济的发展有何历史影响? (4)结合材料四及所学知识回答其含义及经济重心南移的时间? 17.古人治史,常是“左图右史”,我们学习历史也要结合地图,以便形成立体的、完整的空间观念,观察下列两幅历史地图,回答问题。 图一 图二 请回答: (1)两幅图分别是什么朝代的运河?说出判断的依据? https://www.liuxue86.com/a/686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