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时期,山西阳城白巷里的王、曹、杨、李氏涌现出了一大批的科举入仕之人,这四大宗族也逐渐成为当地的望族。通过田野调查所搜集的族谱和碑刻资料发现,白巷里的王、曹、杨、李四大家族在形成后,积极投身地方公益事业,修建寺庙、水井,筑堡修寨,保卫乡里,减轻地方劳役。宗族在不同时期、地域有各自的形态与功能,宗族和村社、里甲等基层组织的关系也不是单一的模式,这对于理解山西乃至北方地区的宗族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明清时期;山西;宗族;地方社会
一、引言
二、白巷里四大望族的起源和发展
白巷里是明清时期阳城县润城镇上、中、下三庄的总称。三庄的建村历史不可考,但至迟在唐代已经形成村落2。宋金时期,这里松柏茂密,被称为“黑松沟”。明代实行里甲制,上庄、中庄、下庄统称为白巷里,这个名称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白巷里,除包括上庄、中庄、下庄外,还包括披甲坨、大安头、沟西、小章沟、史家庄。但明清时期,无论白巷里的管辖区域如何变动,上庄、中庄、下庄一直是白巷里的核心地域。在白巷里,有上庄王氏、中庄曹氏、下庄杨氏和李氏四大望族。
中庄曹氏。中庄曹氏宗会在道光四年(1824)的《曹氏宗祠置产栽树碑记》中记载:“前九甲世居白巷里中庄管西,不知昉于何代,相传自洪洞县之曹公村迁焉。”5光绪二十六年(1900),曹家十五世曹泰顺在《家谱小引》中写道:“始祖迁居于此,至泰辈十有五世矣。”6雍正十三年(1735)的《阳城县磐石寨城垣窑楼永禁拆毁批示碑》里有一人为“州同知曹韶美”7,曹韶美在《白巷曹氏族谱》中为二门三支第九世,从一世到九世相隔八代,由此推断曹氏一世祖大约为明中晚期人。曹氏先祖在迁到白巷里定居后,以农桑、釆煤、冶炼、铸造为业。随着人口的繁衍,曹家开始经商四方而致富。之后,他们自办私塾学堂,教育子弟。家族之中的曹恒吉为雍正庚戌科进士,曾任吏部考功司主事。
下庄杨氏和李氏。《白巷杨氏族谱》中记载:“始祖天衢公,讳行周,号天衢,金承安元年(1196)由关中弘农(一曰陕西渭南)迁于阳城之上佛里,为乡贡进士。……子二,通辅、通福,孙二,从道、从善,曾居王村。至明洪武五年(1372)正月二十一日又卜居于白巷里下庄第五甲。”8由此可知,杨家始祖杨天衢在金承安元年先由陕西迁居阳城上佛里,从第二代开始又迁到阳城王村。明洪武五年,杨家再迁白巷里。杨家为沁河流域的书香世家。其先祖杨天衢为金代的乡贡进士;三门九世杨枝为嘉靖丙午科举人,曾任大理寺评事;三门九世杨枢为嘉靖己未科进士,官至河南按察使;三门九世杨植为万历丁丑科进士,官至大理寺评事;三门十世杨瀚为万历丁酉科举人,官南京大理寺评事;四门十世杨鹏翼为崇祯庚辰科进士,官浙江会稽县知县;三门十二世杨荣序为顺治丙戌科进士,官至陕西庆阳府知府;长门十二世杨拱明为顺治辛卯科举人,吏部候选知县;三门十九世杨伯朋为同治甲子科举人,三门二十世杨念先为光绪乙酉科拔贡9。
如果说,“在金元之际的战争中,一些武功世家开始独当一面,应付周旋于各种势力之间,维持着地方的秩序。……也曾经出现过数个以文学、经学传家的家族”[12]174-176,而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已成为影响家族升沉兴废最为重要甚至唯一的因素。白巷里四大家族的科举高潮主要在明嘉靖到清康熙期间,他们或由农而仕,如上庄王家;或由商而仕,如下庄李家、中庄曹家;或靠诗书传家,如下庄杨氏。四大家族在科举上大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并依靠科举成为地方上的望族。
白巷里四大家族在发展起来之后,采取修家谱、修祠堂、订族训、护祖茔等方式对宗族进行管理和整合,以使之延续并壮大。修家谱方面,白巷里王、曹、杨、李四大家族均有家谱存世。王家有《上庄王氏家谱》,曹家有《白巷里曹氏宗谱》,杨家有《阳城白巷杨氏族谱》,李家有《白巷李氏族谱》。现存光绪三十二年(1906)《白巷李氏族谱》就完整保存了白巷李氏自嘉靖二十二年(1543)直至光绪三十二年间共11次修谱活动的记录。修祠堂方面,王、曹、杨、李四大家均有祠堂。订族训方面,以王氏宗族为例,《上庄王氏家谱》中的族训有“先贤家规教子格言”“王氏先贤行实录”,族规有“律条”等内容。“先贤家规教子格言”主要摘录当时中国名门望族的族训家训。“王氏先贤行实录”主要记录上庄王氏宗族祖先的善行、义举等,以教育后人。“律条”主要记载宗族对诉讼、辱骂、斗殴的惩罚性规定。护祖茔方面,以杨氏祖茔为例,杨氏祖茔坐落在阳城王村里的大坪山水坪,当地煤炭资源丰富,采煤活动频繁,杨氏祖茔屡遭破坏。嘉庆十五年(1810)立的《邑侯秦太老爷大坪山水坪禁窑碑记》就记载了杨氏宗族通过打官司来维护祖茔的完整经过。
三、白巷里望族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宗族在形成之后,会积极投身于地方社会的各种事务中去,以巩固和扩大其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地方社会的进程也深深打上了这些强宗大族的烙印。
(一)保护地方利益
宗族的首要目的是维护本宗族的利益,但地方社区利益的受损,侵害的是包括宗族在内的全体民众的利益。因此,在保护地方利益的事件中,宗族显得特别活跃。一些强宗大族往往出头露面,去维护整个地方社会的利益。保护地方利益的成功,又反过来提高了他们的声望,加强了其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
当里长营私舞弊,损害整个里的利益时,望族中的强人甚至会直接到县衙控告。道光四年(1824)所立《采买黄丝归社办理并裁里长记》记载:“白巷里长一役,有奉县派定采买黄丝之例,历经权书舞弊,截吞丝价,折钱包办,岁岁加增,害无底止。曾于道光元、二等年,经五甲武生杨凤鸣县府历控,方奉堂断追出嘉庆二十三年本名充膺里长应领丝价。谕以白巷以前办丝三斤,后又工房簿注加增之丝,每年共采办丝平秤六斤十三两,每斤发价银五钱六分,每年缴丝领价,杨凤鸣具领。”15白巷里的里长在收纳黄丝赋税的过程中,营私舞弊,截留吞没丝价,并年年加增黄丝的赋税,使得平民百姓深受其害。道光元年、二年,杨氏宗族的武生杨凤鸣到县控告里长的贪污,获得了胜诉,减轻了百姓负担。“今将里长应办黄丝大差既归三社办理,其余应办公务无多,悉归地方经办,里中亦将里长裁去”16。杨凤鸣的控告还直接导致了里长被裁撤,采买黄丝的权力也由里长转移到社。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大变乱中,明末地方官府军队败坏,无力保护乡民,地方无奈只能追求自保。《创建拜亭碑记》记载:“明崇祯癸酉寇扰三晋,士女流离,曹君任劳任怨,总理修筑创石寨于南山之颠,迄今恃于城焉。”17为了抵御农民军的侵扰,曹氏族人曹学信带领乡民在中庄修筑了防御性的石寨。《阳城县乡土志》记载:“李春茂,万历甲辰进士。藩臬秦楚时,募兵设饷,鼓铸转输,具尽心力。官至右都御史。里居时率众筑寨,以卫乡里,里人赖之。”[15]23在陕西农民军进攻白巷里时,李氏族人李春茂率领众人筑寨保卫乡里,受到里人的称颂。
(二)修建公共设施
康熙四十六年,由王氏族人写的《重修南庵碑记》记载:“幸吾家有鸣玉者,乃曾祖天官宫保公六世孙肯斯之子也,目睹凋残,奋然慨任,于九月经始十二月告终,将水路之塞者通之,墙垣之颓者培之,梁柱之朽者撑之,檐瓦之破者换之……有族孙禹臣者……辅助鸣玉而左右之。”18上庄南庵年久失修,墙垣塌毁,柱梁朽烂,急需修缮,这时王氏族人王鸣玉站了出来,他在另一名族人王禹臣的协助下,对南庵进行修缮,使其焕然一新。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庄。康熙十四年十月立的《金妆高禖祠记》记载:“吾乡之社之庙之有高禖,盖历有年所矣。齐宇曹君,宰社修葺庙貌,而高禖之祠,力不暇及。家侄庠生蓝田君,恻然奋兴,乃纠拱汉曹君募于乡之人,各捐资新之……大学生九十叟齐贤李一杜撰,邑庠生曹辰垣书,会首庠生李琎、曹凤起仝立。”19曹齐宇牵头修葺了中庄社庙汤帝庙,但由于财力不足,汤帝庙内的高禖祠没有得到维修。于是,李蓝田和曹拱汉联合起来,向乡民们募集资金,终于使得高禖祠得以重修。可见在修葺汤帝庙和庙内的高禖祠的过程中,曹氏族人和李氏族人起了很大作用。
在中庄汤帝庙内的其他碑刻也能证明这一点。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中庄所留存的数块明清时期碑刻,并且发现曹氏似乎在中庄村社组织活动中非常活跃。一方面,中庄汤帝庙顺治十年(1653)墙碑、康熙十四年(1675)《金妆高禖祠记》、嘉庆二十一年(1816)《重修东西客房看楼鼓楼山门门外市房□补葺碑记》等碑刻记载的社首都是曹姓,康熙年间的《补葺汤帝庙拜亭记》所列康熙十八年和二十八年的社首也均为曹姓。另一方面,这些碑记以及同时期有关白巷城寨、黄丝摊派和免修县城城墙之役等有关当地公共事务的碑记中却看不见宗族的身影[12]185。这些碑刻的落款虽然多是“社首”“会首”“阖社仝立”“阖里仝立”,而不是“阖族而立”,从形式来看曹氏宗族对修葺汤帝庙似乎没有发挥作用。但从碑文内容来看,修葺汤帝庙的发起人、号召人、募资人多为曹氏族人,可以说曹氏宗族对于修葺汤帝庙有着重要作用。
再来看下庄五帝庙的修建情况。道光六年(1826),由庠生李谷城写的《重修社庙记》中记载了道光五、六年间下庄重修五帝庙事。碑文记载:“余向游四方,有募存馀金,垂暮归来欲继修,每以积少用宏难之。谋之诸君子,适予叔南轩公有出谱而存募金者毕集,村中更乐输者众,分猷效力者各踊跃争先,年余而事成,焕然一新焉。”20下庄五帝庙年久失修,李氏族人李谷城向里中百姓募集资金,但无奈资金缺口巨大,此时李氏宗族刚出完家谱,尚有余钱,于是拿出这笔钱,又号召大家集资,终于使五帝庙得以重修。
在重修五帝庙的过程中,李氏、杨氏宗族的族人积极捐资。“李谷城,钱十一千五百文,并街东墙后荒地一条……李从祖、李傅孔……各钱六千五百文。杨洪昌,钱六千文。杨卫恒、杨可久、杨维宁……李有梓、李谷秀,各钱五千五百文。杨在汲、李孔著、杨曾业、杨桂芳,各钱四千五百文。杨敏慎堂,钱四千文……杨凤鸣、李孔德,各钱二千文。李顺……各钱一千五百文……李□□、杨□林、杨明昌、李统友、李有玉、李有基、石永安、李有君、李孔旭、杨维瑾、杨维□、李欣祖、杨宗赐、刘武……李谷丰……李维祥、李谷培、李谷祥、曹升荣……杨志宽、杨宗智,各钱一千文。”21
明清时期的白巷里煤铁资源丰富,以冶铁业为基础的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白巷里的村民在河南、安徽、山东等地经营着许多商号。在重修五帝庙的过程中,李氏、杨氏宗族的族人远赴这些地方去筹集资金。《重修社庙记》中记载:“李谷城归德……募银一百零二两;李孔芝周口……共募钱一百零二千文;杨卫恒邳州……共募钱二十千文;李有梓周口……共募银□□换钱十七千五百一十二文;李□秀吕家滩……共募钱十千文;李谷祥三河尖……共募钱四千。”22可以说没有李氏、杨氏宗族族人的努力奔走,重修五帝庙这样浩大的工程是很难完成的。
除了主持修缮外,四大宗族中的富裕者还直接出资修建寺庙。《白巷李氏族谱》中记载:“按余族之首发者,自伯曾祖七品散官云楼公父子兄弟始。公曾修功德院于海会寺东,内建浮图二,费金十一万有奇,故亦自号双塔主人。”23文中的“云楼公”就是李氏宗族的大商人、长门长支九世李思孝。李思孝经商致富后,不忘乡里,他在海会寺塔院内小塔旁筹建十三层如来佛塔,塔旁修二十间佛殿。工程“始于嘉靖乙丑之春,落成于隆庆戊辰之秋”24,耗时三年多建成。除了李思孝,李氏族人中还有二门三支九世的李国廉曾单独出资白银六百多两,重修中庄张仙庙,修缮中庄汤帝庙和下庄五帝庙。
上庄村东约半里的三皇沟内有药王庙,药王庙前有六角井。井南石壁上刻文,“井南石壁书吾老祖名二十子文与乡间数人浚凿焉者,名圣水井,乃成化二十年四月初一日也”25。可知此井是明成化二十年王氏六世王子文与乡间诸人浚凿。“今废塞几六十年,崖下清泉散漫旁出,见者乐而修焉。因叹吾祖之不终在念也。遐思其事不可泯灭。侄尧山修庙有为命可□□侄笃相协之。仆旦夕视事,改为丈余石池”26。自成化二十年到嘉靖二十三年已满一个甲子,石井淤塞、圣水旁出。王氏十世王尧山、王笃将庙井修缮一新,改石井为丈余石池。
上庄的滚水泉由王氏七世王鼎修建。勒石于咸丰元年正月,由王氏十二世王元机撰写的《重修水泉记》,记载了王氏重修水泉的经过。“至甲午乙未之间,山水冲塞原渠。于丙申春,乡众亲友共议重修,一复如故。于丁巳夏六月十三日,大雨如注,鸡鸣而起,午后方止,山水又将原渠冲坏。蒙众乡亲复议,创建者难,重修者易,再当重修旧源,使水有所归,而功易成矣。于是择定八月开工,九月告竣……”27道光十四五年,水渠被冲坏。道光十六年,王元机和乡人、亲友一起把水渠修复了。道光十七年夏,水渠又被大水冲坏。王元机又和众人们商议重修,历时一个月终于完工。
(三)基层组织多元
社、会、里甲、乡约、地方、里老等是明清时期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组织民众从事社会生产,维持基层社会风清俗正,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它们与宗族之间发生着关系,各种力量共同作用,互相角逐,构成了基层社会的多元风貌。
“社”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组织,以信仰和祭祀为中心,同时兼有其他管理与整合功能,在地方社会事务中起着重大作用。社首在泽州又称为“维首”“社领”“社头”“社长”等。社首负责“管理社费,维修大庙以及村内其他庙宇,主要是一些小型的修修补补和祭祀什物的添置;主持春祈秋报的仪式、息讼、处理村际关系,是村落与其他村落交流时的形象代言;另外,还负责村落的日常治安维护,辅助乡地工作,甚至在特殊时期还负责赈灾。……社首即为清代泽州乡村中的无冕之王。”[14]200社首一职是村落内宗族体现自己在村落话语权的主要平台。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取得村社对其家族的认同,往往利用各种机会争当社首一职。“社首从大姓中产生保证了村社内大的宗族之间权力的平衡,有利于村社的稳定”[18]96。
白巷里的姓氏数量众多,但担任社首的始终为王、曹、杨、李四大宗族之人,他们对本社的重大事务有直接的决定权。如崇祯四年的《崇祯四年菊月吉旦重修五帝殿记》记载“社首李盛时”28。顺治十年的《创建拜亭碑记》中记载“社宰曹君,讳学信,号敬台”29。康熙十六年的《整饬金妆五帝殿碑记》记载“本年社首李逢时、杨健、杨启胤、李振声”30。康熙三十一年的《油画舞庭记》记载“社首卫俊、曹鉝”31。康熙五十年的《五帝庙增建廊庑记》记载“社首李奇珍、杨世蔚、李瑞、杨僎”32。
会与社在组织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也是乡村社会具有独立目的的自我管理组织。明清时期,晋东南会的种类较多,其意在积累资金、从事某项活动[19]61。会的发起人称会首。在很多情况下,社与会交织在一起,共同承担起基层社会的组织、管理、控制之职。明万历二十四年的《白巷里下庄金妆三元大帝像碑记》记载,“今有会首李四读等”33,可知当时的会首为李氏宗族的李四读。清康熙十四年的《金妆高禖祠记》中记载“会首庠生李琎、曹凤起”34。
里甲制是国家为催征赋税而实施的一种职役制度。进入明清时期,其职责已有所扩展,民众生活中的纠纷、案件,甚至治安、教化也被囊括进去。乡约是明清时期山西基础性的乡村行政组织,在乡村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乡村社会生活中,碑刻等文献常常出现乡约、地方连用,以致简化为“乡地”,乡约侧重于宣讲、地方侧重于差役。雍正十三年的《王公保全磐石寨城垣窑楼永禁拆毁墙碑》中,记载“里长曹如连,乡约王维亨,地方李灯”35。
明清时期,在乡村实行里甲制的同时,推行里老制,由品行端正、年高有德的人担任里老。里老有整顿社会秩序,推行社会教化,解决乡人纠纷,参与地方政治事务等方面的职能。康熙五十年立的《五帝庙增建廊庑记》记载:“白巷里旧有五帝庙,庙貌甚宏而廊庑缺焉。僧元印始发愿与里老李奇珍、杨郁应、杨昭应、李子复、李爽、李素馨、杨维新、杨忄行、李蕊、李□、杨惕、李□、李端、李振声、李赳、杨世守、杨僎共为增修之举,工竣而请记于余。”36从碑文中看出下庄的里老均由杨、李两大宗族中人担任,他们在地方的重大事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结论
宗族是一种结构性的社会组织,可以执行政府的行政职能,具有基层政权组织的性质,这是在明代中叶以后[20]。宗族与基层政权关系的演变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明代以前、在东南地区之外可能就是另外一种样态。
在明清时期,科举成为影响家族升沉兴废最为重要的因素。晋东南白巷里四大望族或由农而仕,或由商而仕,或靠诗书传家,在科举上大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依靠科举成为地方望族。这些家族在发展起来之后,采取了修家谱、建祠堂、订族训族规的方式来进行宗族建设,具有宗族的基本特征。
白巷里望族在形成和发展起来之后,某一宗族可以主导修建寺庙、水井,筑堡修寨,保卫乡里,减轻劳役等公共事务,在地方社会上树立了权威。白巷里是一个多族村庄,某一个族无法单独控制村庄事务,但基层组织也显现出望族在地方社会的作用,四大宗族的代表进入村社、里甲等基层组织,共同协商和决定村庄事务,掌握了地方社会的权力。这对于理解山西乃至北方地区的宗族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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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篇幅所限,关于白巷里宗族修家谱、修祠堂、订族规、护祖茔等宗族建设的问题,另文讨论。
2中庄村“三教堂”琉璃脊上有“前大唐太和元年本里建佛堂三间,镇风水,后至大明弘治十年重修”的题记。
3《王氏宗谱序》《上庄王氏家谱》,现藏于阳城县上庄村王晋强家中。
4《上庄王氏家谱》,现藏于阳城县上庄村王晋强家中。
5《曹氏宗祠置产栽树碑记》(道光四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曹氏祠堂。
6《白巷里曹氏宗谱》,现藏于阳城县中庄村曹加仓家中。
7《阳城县磐石寨城垣窑楼永禁拆毁批示碑》(雍正十三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8《阳城白巷杨氏族谱》,现藏于阳城县下庄村杨玉章家中。
9《阳城白巷杨氏族谱》,现藏于阳城县下庄村杨玉章家中。
10《白巷李氏长门创修世系碑记》《白巷李氏族谱》,现藏于阳城县下庄村李尔和家中。
11《白巷李氏族谱》,现藏于阳城县下庄村李尔和家中。
12《白巷里黄丝碑记》(嘉庆元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3《白巷里黄丝碑记》(嘉庆元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4《白巷里黄丝碑记》(嘉庆元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5《采买黄丝归社办理并裁里长记》(道光四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6《采买黄丝归社办理并裁里长记》(道光四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7《创建拜亭碑记》(顺治十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18《重修南庵碑记》(康熙四十六年),碑存阳城县上庄村南庵庙。
19《金妆高禖祠记》(康熙十四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20《重修社庙记》(道光六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21《重修社庙记》(道光六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22《重修社庙记》(道光六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23《李氏长门重修合族世谱序》《白巷李氏族谱》,现藏于阳城县下庄村李尔和家中。
24《龙泉寺重修宝塔佛殿记》(隆庆二年),碑存阳城县大桥村海会寺。
25《重修药王庙碑记》(万历二十二年),碑存阳城县上庄村炉峰庵。
26《重修药王庙碑记》(万历二十二年),碑存阳城县上庄村炉峰庵。
27《重修水泉记》(咸丰元年),碑存阳城县上庄村炉峰庵。
28《崇祯四年菊月吉旦重修五帝殿记》(崇祯四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29《创建拜亭碑记》(顺治十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30《整饬金妆五帝殿碑记》(康熙十六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31《油画舞庭记》(康熙三十一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32《五帝庙增建廊庑记》(康熙五十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33《白巷里下庄金妆三元大帝像碑记》(万历二十四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
34《金妆高禖祠记》(康熙十四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35《王公保全磐石寨城垣窑楼永禁拆毁墙碑》(雍正十三年),碑存阳城县中庄村汤帝庙。
36《五帝庙增建廊庑记》(康熙五十年),碑存阳城县下庄村五帝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