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小麦: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
2、红小麦: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
硬质红小麦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
3、混合小麦:不属于上述标准的。
三、小麦增扣量规定
1、水分: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2、杂质: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
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3、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四、小麦最低收购价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2023年生产的小麦(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7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六、结算方式
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收储库点,要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