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其内涵和目标具有阶段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实践的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内涵经历了一个从形成到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发展战略逐步成熟。日本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并没有出现过度的农用地非农化现象,较好地处理了农业结构调整中农用地破坏现象,能够基本实现农用地保护与城市化扩张的协调兼顾,这对协调当前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用地保护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日本通过不断调整农业结构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转型,中国与日本农情相似,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同样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劳动力流失、耕地非农化等问题,通过分析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实践经验,从其城市化过程中的农用地保护、农业人口高龄化危机应对中得出对中国当前农业转型升级的启示,包括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新业态等。
【关键词】日本农业结构变革;农业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启示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涵和目标具有阶段性,且随时代发展不断变化[1]。当前,中国与发达国家在农业现代化水平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尤其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业科技贡献率不高等方面,中国农业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2,3]。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实践的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内涵经历了一个从形成到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发展战略逐步成熟。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重在全方位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当前社会矛盾的方方面面[4,5]。
农业现代化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未知因素,从整体来看,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日本并没有出现过度的农用地非农化现象,较好地处理了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农用地破坏现象,这对协调当前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用地保护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日本农业已实现现代化,农户收入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城市相差无几。日本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通过不断调整农业结构来实现的,中国与日本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特征、成因、发展态势及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与经济影响上有颇多相似之处,日本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艰难探索及经验教训对当前中国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现实背景
1.1农业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力不足
日本农业人口老龄化发展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从发展历程来看,1970年,日本老龄化率首次超过7%,1995年达到14.5%,2007年快速攀升至21.5%,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压力剧增[6]。截至2013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比重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5%,达3186万人;在农业劳动力人口中,日本农业人口老龄化现象则更为严峻,其就业人员中65岁以上的劳动力比重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35.75%增长至2000年的50%,农业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已超出日本全国平均老龄化水平。当前,日本农业就业人员中65岁以上人口比重已经达到60.3%,男性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迁移,致使城乡老龄化发展程度失衡。1958—1963年是日本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高潮期,每年外流劳动力高达50万~70万人;1964—1971年,日本的城市化率由1950年的37.5%上升至1975年的75.9%,提高近40%。21世纪以来,日本少子化趋势加剧,农业人口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2012年,日本农户中39岁以下的家庭人口数量不足1985年的30%[7]。
1.2农业人口大量流失,耕地撂荒严重
城市化的发展致使大量农业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部门,日本农户总数由1960年的606万户降至1998年的329万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农业小规模经营模式造成了严重的土地细碎化格局,而随着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日本农民务农意愿持续走低。2015年日本农户数量降至216万户,农业从业人口仅200万人,弃农人数不断扩大。1975年日本耕地撂荒面积为13.1万hm2,到2015年,全国耕地撂荒面积增长66.4%,达21.8万hm2,农用地的非农化成为日本农用地弃耕的主要原因。20世纪50年代,日本进入了经济和城市化的高速增长期,乡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至城市,造成乡村农业生产萎缩和“村落过疏化”现象,农用地无人继承经营成为日本国内弃耕抛荒的首要原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日本农业从业者数量呈断崖式下降,青壮年劳动力极为短缺,农村人口过疏化与老龄化导致农业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1960年,日本农业从业者为1175万人,60岁以上的从业人口比重为17%;到2010年,农业从业者降至205万人,降幅超过80%,但60岁以上的老龄农业人口比重攀升至74%,涨幅为57%。日本农业人口大量流失和耕地撂荒已成为制约日本农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8,9]。
1.3粮食自给率不足,严重依赖进口
日本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禀赋较差,耕地不足致使粮食自给率低,严重依赖进口。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粮食自给率呈持续下降态势。一方面,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致使日本耕地面积连年减少,而农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极易造成农业生产结构僵化以及生产成本的攀升;另一方面,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劣势,使得日本食物自给率表现出自1960年以来呈持续走低的态势[10,11]。2015年,新版《食物·农业·农村基本计划》将日本的粮食自给率目标由50%下调至45%,其热量基准的食物自给率从1960年的79%降至2015年的39%,下跌40%。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民饮食结构的变化,蛋白质和油脂类的食物消费量进一步增长,进一步加剧了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的依赖程度,肉类、豆类、牛奶等多品类农产品均需大规模进口,除了稻米能达到90%以上的自给率,其他谷物、饲料、肉类等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严重不足,仍需大量进口,粮食自给能力不足。面对粮食自给率不足的现实背景,日本迫切需要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小农生产向规模经营的转变成为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方向。
2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方向
2.1日本农用地制度变迁
图1城市化进程中日本农用地制度的历史变迁阶段
2.2小农生产向规模经营转变
图2日本小农生产向规模经营转变的历史阶段
3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成效
3.1农业立法现代化
3.2农业科技现代化
日本的农业资源禀赋较差,加上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减少等社会因素导致农业集约化发展受到限制,但是日本通过不断调整农业结构支撑起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形成了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体系和自上而下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20]。日本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农业科研体系,真正做到了以科技武装农业、以科技推动农业发展,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已达到75%,农业科技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图3为日本农业科技环境组成图示,从中可以看出,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成效体现在其农业科技环境与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农业科技环境包含政策环境、科研环境、教育环境、创新环境、产业环境,这5个部分相互关联,在日本农业结构变革的过程中不断得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包含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法规制度、农业推广人才、风险保障机制、农业科技普及,其与农业科技环境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日本的农业科技环境及其成果转化经验对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借鉴价值。
图3日本农业科技环境组成
3.3服务体系现代化
图4日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4日本农业结构变革中的问题应对
4.1城市化过程中的农用地保护
结合日本农业经营规模、农用地制度、生产方式等结构的变革来看,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农用地保护主要体现在合理的土地管理与规划、完善的农用地法律制度体系、配套性农业政策的相互支撑3个方面。在土地管理与规划上,日本选择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集中式城市化发展模式;在城市化进程中,其始终坚持城市主体建设同荒地开垦、山地利用、填海造陆等农用地保护措施并行,实现了集中式的城市化发展以及对“农用地非农化”压力的有效缓解和农业耕地与城市用地的整体布局。20世纪80年代以来,配合合理的国土资源规划与有效的农用地管理,日本集中式城市化发展模式有效避免了耕地占用和重复建设。日本农用地保障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由农用地管理、农用地产权保护、农用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的,在促进农用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保护耕地、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配套性农业政策的出台与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土地的合理利用,是日本在城市化进程中农用地有效保护的重要基础,对日本今后的农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日本农用地政策改革目标和方式的多元化[22,23]。
4.2农业人口老龄化危机应对
面对农业人口老龄化危机和农业劳动力不足的困境,日本通过加大对新务农人员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农用地有效流转、不断完善农业教育培训体制的措施有效缓解了劳动力不足的影响。在新务农人员支持方面,日本于2005年专门设立了务农支援融资制度,规定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的新务农人员经过政府认定后,可以获得长期无息贷款。地方农政局、农业委员会、都道府县青年农业者培养中心等还会对新务农人员进行农业技术和经营指导,并对务农者在从事农业技术研究、生产条件改善等活动方面给予补贴。目前,日本推出的一系列举措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新务农人员结构不断得以改善,成为日本农业重要的后备力量。在农用地流转方面,日本多次修改《农地法》,积极促进农用地有效流转。2000年,日本进一步修改《农地法》,一定条件下,允许农业企业通过参股农业生产法人的形式开展农业生产经营。2003年,日本进一步放宽了农业生产法人的成立条件。在农业教育培训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形成了涵盖农业高校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及国内外研修教育等为一体的农业教育体系。日本不断发展与改革农业教育体制,逐步构筑起农业“终身教育”的意识[24]。
5对中国农业转型升级的启示
5.1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2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小农生产向规模经营转变是一个长期的且艰难的历程,从日本半个世纪的农用地集中发展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同日本农业转型发展中相同的困境,小农户依旧是现阶段中国农业经营的主体,乡村产业兴旺并不是以牺牲小农户为代价,而是以小农户为基础的产业化发展。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率普遍较低,家庭负担较重,而城市化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劳动力结构的失衡使得农村土地撂荒严重,加之社会资本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分量有限,因此,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协调城市化发展与农用地保护的重要路径。
5.3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新业态
日本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逐渐演化形成的,新时期,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其中机遇来自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的诸多便利,挑战则在于当前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农用地非农化、人地关系更加复杂。日本农业经营主体经历了多次调整,其规模化经营主要由农业法人、大规模经营户等组织组成。长期以来,由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割据、分散,致使中国农业生产率徘徊不前,抑制了农业增收的潜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具有广阔的前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新业态已经成为中国农业转型的重要路径。
第一,应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传统农业生产向绿色农业生产转型,充分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强生态农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导向,加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农业产业融合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第二,应继续扩大特色农业种植面积和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精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农林牧渔服务业,健全农业产业链,激活农村要素资源。第三,应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政策要求,在有限资源的情况下有效提升农村产业融合效率,通过产业联动、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使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餐饮等有机结合,实现乡村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拓展,最终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第四,树立人才是关键、双创是动力、产业是重点、融合是出路的基本观念,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指导农民使用农业物联网对农业生产进行精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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