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畜牧业重大政策!国务院修订版《兽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6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在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中,第5条提出修订《兽药管理条例》。有关《兽药管理条例》方面共计修订了5项内容,主要围绕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方面。

01

将提出申请修改为“备案”即可

将《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临床试验场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

第八条第一款原文为:

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02

取消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的进口审批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进口在中国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凭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到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海关凭进口兽药通关单放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原文为:

03

增加了对开展新兽药临床试验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展新兽药临床试验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原文: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责令其停止实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4

增加了备案部门职责

第七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中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的,由发证、批准、备案部门决定。”

第七十条第一款原文: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中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的,由发证、批准部门决定。

05

删除了兽药批准文件中“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一项

删去第七十二条第七项中的“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

第七十二条原文: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七)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是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出口兽药证明文件、新兽药注册证书等文件。

0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2〕5号),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对2019年度正式公布、2022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进行了现场复验。

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遴选推荐、部级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确定天津富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07家畜禽养殖场为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经现场审核,广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等102家养殖场复验合格。

请各地按照要求制作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强化监督指导,推动示范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养殖场(户)尤其是中小养殖户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THE END
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资源描述: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http://www.zhuangpeitu.com/article/26432417.html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http://www.lx0797.cn/zc?article_id=110226&pagenum=3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https://www.0797cx.cn/page354?article_id=110226
4.《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发布(附政策全文)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给予扶持,鼓励、引导建设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五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 http://office.h2o-china.com/news/269860_4.html
5.国务院制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11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公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条例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http://www.sdjindalai.com/news.asp?id=179558
6.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降发展——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关键词 畜禽养殖污染 释 畜牧业 释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释 畜禽粪便 释 养殖业 释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释 促进作用 释 PDF全文下载 个人查重 >> 开通会员更优惠,尊享更多超值权益 立即开通 > 相似文献 1 浙江将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 猪业观察 2014年11期 2 张廷俊 浅谈扶沟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XMZY201412007.html
7.征求意见:《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为了预防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连市司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305990
8.湖北省畜牧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抛弃病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畜禽养殖者或者畜禽产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82035&page=4
9.DB311098《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 的进步,结合上海市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816/7032053140002046.shtm
1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第三条(基本原则)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http://www.cdtangjiuhui.com/news/1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