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2.做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各中职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科学谋划2024年拟招生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确保年度招生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2024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表》《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材料清单》《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
附件:1.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和专业调整备案工作方案
2.《2024年秋季湘潭市中职学校办学现状及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
3.2024年湘潭市_______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
4.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表
5.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材料清单
6.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撤销专业备案表
7.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和
专业调整备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打造特色高水平专业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新增专业备案
(一)基本要求
2.错位发展。杜绝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市域范围内,每个专业设点不超过5个。
3.退一进一。按照每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的要求,校内专业设置总量不增加,不能跨专业大类新申报专业,原则上退出一个专业才可以新增一个专业。
5.条件达标。新增专业的办学条件必须达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标准(课程、师资、宿舍、合作企业、专业实验(实训)室),并做好教学与管理文件、教师队伍和实践教学等支撑材料,做好现场评估准备。
(二)基本条件
1.各校要科学制定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对接国家和湖南省战略发展,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
产业升级需要,做好专业优化、调整和新建工作。要将专业规划
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我局将组织专家团队严格审查专业设置所必需的合作企业、实习实训场所、学生宿舍、师资等办学条件,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要采取必要的调减、暂停招生等措施,并对该专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撤销。
2.专业名称和专业技能方向符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2023年新增补专业清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
3.教学经费有保障,校内教学场地、实习实训场地有一定基础,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4.专业师资团队必须专业对口、学历合格、资质具备、数量足够,外聘兼职教师签订协议。
(三)备案程序
市场调研分析→制定教学文件→校企专家论证→学校申报→主管教育部门初审→市级教育部门认定/汇总→报省厅备案/审批→向社会公布。
(四)备案要求
1.备案材料
(1)关于退出XX专业新增YY专业的报告;
(2)新增专业申报表;
(3)新增专业市场调研报告(含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新增专业教学文件(人才培养方案);
(5)两个协议(外聘教师协议、校企合作协议)。
2.备案方式
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职成股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将“五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并盖章),于3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继科。
邮箱:1207144374@qq.com。
二、专业调整备案
各中职学校所设专业中与学校专业群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无关联的,且连续三年招生人数不足30人(农林类不足20人),专业教学质量差,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低的由学校填报撤销专业备案表。撤销专业备案表,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后,于3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继科备案。
附件2
2024年秋季湘潭市中职学校办学现状及中职学校拟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校
办学现状
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
学生
总数
其中毕业
生数
班级数
班数
教室
专任
教师
人数
师生
比例
占地
面积
生均占地面积
建筑
生均建筑面积
23年招生计划
23年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计划
招生
合计
注:专业名称必须按照学籍系统现有招生专业进行申报,其余按新增专业另外进行申报
附件3
2024年湘潭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办学许可、民办非组织机构代码
(市州招生代码)
校长姓名
(法人代表)
校址
招生联系人
网址
校园面积(亩):
校舍面积(㎡):
教学设备总值(万元):
教职工总数(人):
“双师型”教师数(人)
本科毕业及以上人数(人)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数(人)
在籍全日制学生数(人):
核心专业:
是否为国示范校:
是否已立项省卓越校:
专业志愿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人)
专业教师人数(人)
实习实训场地
学校办学特色
近三年获得主要荣誉
近三年招生人数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注意事项:
1.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需按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如实填写,名称和代码不得有误,专业名称后禁止增加任何专业方向和冠名班。2.招生专业必须是2024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专业。
附件4
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表
(盖章)
专业代码
所属专业大类
年招生计划数
专
业
描
述
人才
市场
需求
分析
基础
条件
培养
目标
定位
专业
群的
构建
师
资
配备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技
术职务
任教课程
专职或
兼职
培训
情况
校
内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实验实训室
名称
主要实验实训
设备名称
数量
价值
承担项目
使用
自建/
共建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名称
承担项目名称(内容)
接纳人数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湘潭市教育局认定意见
附件5
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
备案材料清单
一、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电子文档上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数量
二、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纸质文档备案材料清单
附件6
2024年湘潭市中等职业学校撤销专业备案表
近三年专业人数平均数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意见
湘潭市
教育局
认定意见
附件7
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
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一、填报对象及方式
二、填报内容及备案流程
1.中职学校填报的内容及流程
(2)更新招生专业信息。学校进入“招生信息管理”“专业信息设置”模块,根据当年招生专业,新增或修改专业信息,并在对应专业操作栏的发布按钮处分别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和“核心课程”,点击“上报”按钮后进入备案流程(人才培养方案与核心课程信息无须进行逐级备案)。
(3)填写市内招生计划。进入“招生计划管理”“市内招生计划填报”模块,根据本年度招生专业新增或导入市内招生计划,点击“上报”按钮,进入备案流程(2024年度同一专业学制只允许添加一条招生计划。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的内容及备案流程
(2)专业信息备案。进入“招生专业管理”“专业信息备案”模块,分学校选择备案专业进行查看,核实后点击“备案”按钮,输入备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