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承德市2021-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精神,宽城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5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遴选工作,遴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恢复和农牧民增收作为基本方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态有机结合,补奖资金统筹用于实施草原禁牧、发展草牧业,以草原生态保护、草畜平衡为目标。始终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生态恢复与产业发展并举,经营方式转变与增收相结合,在持续巩固草原生态成效的基础上,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向好,提高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草原生态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草畜配套。妥善处理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草畜配套,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二)优化布局,分区施策。统筹资源、产业、技术、市场等因素,科学确定发展重点和区划布局,推动形成绿色循环发展推广模式。
(三)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坚持政策实施全程透明,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项目单位”,保证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四)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统筹用于草牧业发展,选择适当的实施内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内容
1、饲草种植。对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一年生饲草进行补贴,主要补贴品种包括燕麦、青莜麦、全株青贮玉米及其它一年生优质饲草。补贴资金可用于租赁(流转)土地、购置良种、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实施内容。饲草种植按不高于每年3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全株青贮玉米及其它优质饲草已享受当年粮改饲项目收储环节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种植补贴。山区县可鼓励企业或养殖场利用相对集中连片的荒地、荒山荒坡、林下林间隙地进行优质牧草种植。
2、草食畜养殖场建设。对草食畜养殖场建设和改造提升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圈舍标准化改造、路面硬化、青贮窖、储草棚、粪污处理设施、防疫条件改善、良种引种扩繁等方面。其中补贴的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必须以落实禁牧责任为前提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不高于明确的标准,圈舍建设每平方米补贴300元,贮草棚每平方米补贴20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150元,污粪池每立方米补贴300元,路面硬化(厚度不低于10cm)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以上建设内容的建设标准均不得低于补贴标准。
除饲草种植外的其他项目,在本轮政策实施期内对实施主体只能给予一次补贴,严禁对享受过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更名、迁建后再次补贴,也不得与其他畜牧行业项目重复补贴。补奖资金重点支持中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企业(场、合作社)发展,单个实施主体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杜绝“垒大户”、圈舍建成后空栏、设施机械闲置等情况发生。
四、申报对象遴选条件
在全县18个乡镇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种植(养殖)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草牧业。
1、实施主体需有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等),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2、实施项目为新建或扩建,新建优先。
3、实施主体必须以禁牧为前提,签定禁牧协议。圈舍建成后三年内不能出现空栏情况的发生。
五、遴选程序
2、遴选。县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核实,结合申请材料,出具初步遴选意见。遴选结果确定后,在政府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审定。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审议,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规模养殖场(户)作为本年度的项目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