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我县畜禽屠宰企业官方驻场检疫检验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畜禽屠宰场驻场协检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松桃苗族自治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驻场协检员
二、招聘单位、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
松桃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简称“畜牧中心”,下同)。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松桃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年龄要求
(三)不予报名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职编内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对报名所需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3张。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加面试,取综合成绩第1名予以聘用。
六、笔试
(三)考试地点:松桃畜牧中心会议室。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畜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3名考生进入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面试地点:松桃畜牧中心会议室。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医院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畜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和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由总成绩后一名递补。
九、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畜牧中心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员;
3.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人员;
4.其它经畜牧中心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后一位予以递补。
十、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实行一年一聘。
十一、待遇
实行40000元/年包干制。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其它
1、所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单位及时予以解聘。
2.本岗位人员被解聘或自动离职后的空岗,按照本方案进行重新招聘。
3.本《招聘方案》由畜牧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