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受各招聘部门(单位)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有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台办、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残联、省科学技术协会、省作家协会、省红十字会、山西社会主义学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林草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煤炭地质局、省地质勘查局、省供销社、省测绘地理信息院、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等46个部门所属的230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1035人。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等信息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
(一)公告查询
(二)报考政策咨询
(三)报考网络技术咨询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要求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
(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报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参加本次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四)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应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应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市场竞争的岗位,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对于招聘单位确有需求的岗位,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五、考试费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七、笔试
(二)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三)成绩查询
八、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