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2点击:发布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注:岗位招满后,该岗位自动取消,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及要求:
(二)资格初审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计报名人员信息及材料,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或后期聘用资格。
(三)评估与复审
各学院组成专家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其代表性业绩成果等材料,开展专业水平、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的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评估、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本公告中所有岗位均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情况分期分批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
(五)考察
(六)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待遇
七、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8)(附件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附件5)。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三)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附件:1.2023年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2023年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