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南府发[200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需求,决定采取双向选择形式(以下简称“双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2011年、201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3.专业对口;
4.同等条件下双学历本科生、高学历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毕业生优先,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回原籍服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的岗位、单位及人数
岗位一:地理教师2名(武鸣高中1名,锣圩高中1名)
岗位二:信息技术教师2名(罗波高中1名,锣圩高中1名)
岗位三:心理辅导教师1名(罗波高中)
岗位四:物理教师1名(锣圩高中)
岗位五:美术教师1名(锣圩高中)
岗位六:舞蹈教师1名(罗波高中)
岗位七:体育教师1名(锣圩高中)
岗位八:历史教师1名(武鸣高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双选”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武鸣县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
4.开考比例要求
根据优先条件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中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工作由武鸣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2.考核组成员: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组织、编办、纪委、人社、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每个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
4.考核要求: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经武鸣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