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传真:0776-2825603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18号
一、招收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学员”):特指正式录取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医学类毕业社会人员。
(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委培学员”):特指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委派到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务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毕业生,必须以“委培学员”身份报考全科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1.现役军人。2.在我区或外省参加住培的在培学员或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计划
四、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规范能力。期间进行过程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及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过程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是医院卫生系列中级职称聘任条件之一。
五、学员权利和义务
(一)医院免费提供夏、冬季工作服(白大褂)各两套。学员免费使用学校及医院各类图书数据库,可积极参加医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各项活动的奖励。
(二)委培学员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协议书》,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可申报相应临床专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四)社会学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委培学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委培单位负责管理。
1.社会学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和缴纳,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住院医师水平确定。
2.委培学员: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工资、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险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和缴纳;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其余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住院医师水平确定。
(六)委培学员结业后回原单位服务,社会学员结业后给予推荐就业。医院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对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培训学员,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培训学员在招收录取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按照违约退培处理。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九)培训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六、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3.网报流程:
(3)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分配考场后可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材料(必须以扫描电子版PDF形式提交)
2.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及学位证(历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6)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7)在校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及未获得执业医师证书的历届生必须提供。已获得执业医师证书的无需提供;
(8)单位介绍信:委培学员必须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并签字盖章;
(9)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
(10)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已获得证书人员必须提供,2021年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单;
(1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有则提供);
(12)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有则提供);
(13)五年内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七、招录程序
(一)招收考试及体检:
2.考试内容:参照临床医学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二)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裴老师
来访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1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大楼5楼纪委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1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邮编:5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