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外商投资走出去服务公平贸易多双边合作综合
一、艰难的农业多边贸易谈判
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致力于贸易自由化,其最重要的活动之一就是定期举行多边贸易谈判,逐步消除影响贸易自由化的各种关税及非关税障碍。自1947年以来,已经成功地举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新一轮贸易谈判多哈回合从2001年启动,原计划2004年底结束,但由于农业谈判分歧严重,几经挫折,一再延期,至今未落下帷幕。
(一)乌拉圭回合前的农业多边贸易谈判
农业多边贸易谈判之艰难并非本轮谈判所特有。早在乌拉圭回合之前,农业一直作为特殊例外,长期被排除在自由贸易谈判之外。1958年欧共体成立,随后实施的共同农业政策,排斥其它国家有竞争力的农产品进人欧共体市场,损害了美国等农产品出口国的利益,于是在1960~1962年的狄龙回合谈判中,美国要求将农产品列入关税减让范围,但由于欧共体的反对,未达成农产品关税减让协议。在1964~1967年的肯尼迪回合谈判中,美国再次提出农产品减税,但在欧共体的强烈反对下,只达成了某些热带农产品减税的协议,减税商品的贸易额仅20亿美元。在1973~1979年的东京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仅对940种热带农产品进行了关税减让,将即将期满的国际小麦协定从1979年7月起延长二年,并达成了国际奶制品协议和牛肉协议(李岳云,1997)。在乌拉圭回合之前,农业问题始终未能列入谈判议程,农业多边贸易谈判无实质性进展。
(二)乌拉圭回合农业多边贸易谈判
(三)多哈回合农业多边贸易谈判
似乎对WTO《农业协议》实施效果早有预料,《农业协议》第20条有关“改革进程的继续”规定,在6年实施期结束的前一年,WTO成员发起进一步谈判,以实现实质性逐步削减农业支持和保护的长期目标。为启动新一轮谈判,WTO部长级会议于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由于会场外出现了暴力事件,使新一轮谈判未能按时启动。
2001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WTO成员国部长们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议,会议达成协议,决定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吸取西雅图会议失败的教训,根据紧迫性和难易程度,谈判议程分为“立即谈判事项”、需要进一步协商的“未来谈判事项”以及需由WTO有关机构进一步审查的“其他事项”。不管最终议题多少及结果如何,新一轮贸易谈判需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农业问题被列为“立即谈判事项”。农业谈判的目标是:“大幅度改善市场准入;减少并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大大减少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海闻等,2003)。
根据以往经验,谈判进程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1)确定谈判议题;(2)提出各自的谈判立场;(3)统一承诺模式并形成框架协议;(4)按框架协议实质性减让谈判;(5)达成最终协议。目前已经完成前三个阶段进入实质性减让谈判,但进展缓慢,谈判之艰难令人意外。
1.主席提案不受欢迎
2.坎昆会议不欢而散
为统一承诺模式,WTO决定召开坎昆部长会议,坎昆会议前,美国和欧盟为统一农业谈判立场曾有过一次双边会谈,表示要进一步减少农业补贴,主张以混合减让公式代替主席提案的分层减让公式,建议三个领域的减让都不设数字和时限,要求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削减补品进口关税。2003年9月10~14日WTO第五次部长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美欧的私下交易和不公平要求受到G20为首的五个发展中国家集团的广泛抵制,并以各集团的名义向WTO提出反映自己利益的农业提案,要求美欧大幅度削减国内支持,取消出口补贴,减少市场准入限制。会议开幕式上,作为出席会议的唯一国家领导人布基纳法索总统表示了对棉花问题的关切,然而美欧对此漫不经心,认为谈判问题如此之多,还轮不到棉花说话,这种态度引起产棉国的强烈不满,会议关键时刻,非洲撒哈拉地区产棉成员国贝宁、布基诺法索、马里和乍得对美国的棉花补贴政策表示强烈抗议,成为坎昆谈判破裂的直接导火索(刘健男,2007)。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向发达国家说“不”,使坎昆会议不欢而散。
3.框架协议的达成
吸取坎昆会议失败的教训,美欧重新调整农业谈判立场,美国由迎合欧盟的保守立场重新回到初期较为激进的立场,欧盟表示愿意在发展中国家感兴趣的农产品上取消出口补贴。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一味对抗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在各方都表示出积极意愿后,2004年7月30日至8月1日以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印度和巴西“五个兴趣方”为主,约30个成员方参加,在日内瓦举行“绿屋会议”,经40多小时不问断谈判,终于达成框架协议。
4.香港会议小有收获
5.多哈回合无限期中止
受香港会议有限进展的鼓舞,WTO决定加速多哈回合进程,打算在2006年底完成多哈回合谈判。从2006年年初起半年中WTO农业谈判特别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针对谈判难点,WT0总干事拉米提出了一个“20-20-20”方案(又称“魔幻20方案”)(万怡挺,2006),要求美国扭曲贸易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限制在每年200亿美元;欧盟接受G20关于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的提案,农产品平均关税削减54%;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接受非农产品关税在使用瑞士公式削减时系数为20,即削减后所有非农产品关税税率都将低于20%。然而,拉米终究不是魔术师,无论是美、欧等发达国家,还是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没有给拉米面子,纷纷表示无法接受魔幻20方案。由于与会的美、欧、日、澳、印度和巴西六方谁也不想主动让步,谈判陷入困境,无法实现2006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7月24日总干事拉米不得不建议无限期中止谈判。
6.G4波斯坦谈判破裂
在冷静反思谈判中止所隐含的风险以后,2007年1月31日WTO全体成员同意全面恢复多哈回合谈判。在随后的4个多月里,各谈判关键方进行了广泛沟通,2007年6月19日,美、欧、印、巴在德国波斯坦举行四方会谈,希望通过会谈缩小分歧,为早日完成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扫清障碍,以挽救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尽管会谈前都表示了良好愿望,但会谈中各方立场依旧,因此谈判不可能达成任何协议。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谈判代表相互指责对方缺乏诚意,致使原计划5天的会期,不得不于6月21日提前结束。至此,历时近6年的多哈回合谈判因农业问题再次陷入僵局。
7.G7日内瓦会议再次搁浅
2008年上半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随后迅速漫延,保护主义重新抬头,谈判失去了动力。在此情况下,拉米决定与其无声无息地失败,还不如放手一搏。7月23日,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和巴西七国在日内瓦小范围磋商,但在农业特殊保障机制(SSMSpecialsafeguardMechanism)这个问题上出现僵局。SSM是本轮谈判提供给发展中成员的一项农业领域的防御性政策工具,在发展中成员进口农产品数量激增或价格锐减的情况下,可适时适度提高关税。该机制的“时”和“度”即触发点和提高幅度,主要分歧在触发点上,印度坚持进口增长15%时即可触发SSM,美国则坚持40%方可触发SSM。两者都强硬坚持各自立场,导致多哈回合谈判再次搁浅。
2009年以来,金融危机的影响波及全球,各国忙于应对危机,多哈谈判事实上停止了。
二、农业多边贸易谈判艰难原因分析
(一)基本原因:农业的特殊性
(1)农业的重要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稳固和健康的农业是工业、服务业等其它所有产业发展的基础;农业提供人类衣食这一最基本的需求,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其他行业能取代农业的衣食功能;特别是对于粮食安全的考虑,使世界各国,即使是粮食生产最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国家,也不得不自己生产尽量多的农产品。无论是农业比重高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农业比重很低的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农业发展。
(2)农业的弱质性。农业不同于其他部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受气候条件影响大,生产周期较长,生产者对农产品的市场供求难以估测。农产品供不应求,消费者得不到满足,社会就会不安定;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就会下跌,农民利益得不到保证,在下个周期就会减少投入,结果可能造成新的供不应求。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过大幅度的波动会造成震荡,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有极大的损害。此外,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其需求弹性小。当过剩出现以后,即使价格大幅下降,农产品的需求量也不会增加多少,因为消费者只能消费一定的牛奶、肉食。因此,通常不能像工业品生产经营者那样通过降价和产品多样化来处理过剩产品。为使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相对稳定,政府必须适时对农产品市场干预。
(3)农民的弱势地位。劳动者的趋利性导致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由于工业利益大于农业,服务业的利益又大于工业,因此,劳动者会从农业转向工业,再转向服务业。劳动者的趋利性转移,使三大产业的劳动力结构和产值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越来越弱小;与非农劳动者相比,农民收入越来越低,差距越来越大。这不仅进一步削弱了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由于分配不公会造成社会动荡,于是政府必须给农民以收入补偿,以此减缓结构调整给社会带来的冲击。
(4)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不仅有经济功能,还有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农业不仅有生产功能,还有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农业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农业的外部性需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并得到相应的补偿,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无论是农业比重高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农业比重很低的发达国家,都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和保护农业。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农业产值在各国总人口和GDP中的比重都在下降,但各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的功能反而得到了加强。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是,越是农业比重小的发达国家,对农业支持的力度越大。在农业比重仅占GDP2%的美国,政府每年用于农业的补贴有上千亿美元。农业比重仅占GDP5%的欧盟,用于共同农业政策的支出高达欧盟总预算的一半。东亚的日本、韩国以及大多数北欧国家,农民收入中来自政府的各种补贴高达70%以上(布瑞思麦克唐纳,2002)。各国对农业普遍性的高度保护,必然增加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的难度。
(二)主要原因:农业谈判的复杂性
1.谈判议题错综复杂
2.各国利益错综复杂
农业多边贸易谈判和其它谈判一样,其实质是各方利益的交换。各国为在谈判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具有相同或相近利益的国家会结成集团,以增强谈判力量。多哈农业谈判中形成以下利益集团。
(1)美国及凯恩斯集团。该集团成员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竞争力强。作为谈判的攻方,其基本立场是尽快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大幅度提高所有农产品市场准人机会;主张实质性大幅度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不希望给予任何农产品关税减免或少减的待遇:主张取消出口补贴。其中,凯恩斯集团是1986年乌拉圭回合开始时成立的、以澳大利亚为首的l7个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利益群体,(主要成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玻利维亚、巴西、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印尼、马来西亚、巴拉圭、菲律宾、南非、泰国和乌拉圭。)多数成员农业资源丰富,生产水平较高,产品成本较低,农产品竞争力相当高。与美国不同的是该集团对农业国内支持和农产品出口补贴都较少。因此也反对美国对农业的支持补贴政策。
(2)欧盟及G10集团。该集团成员地处北温带,以生产温带农产品和畜产品为主,农业缺乏比较优势。作为谈判的守方,其基本立场是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农业在环境保护、乡村生活方式、动物福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市场准入方面,主张按乌拉圭回合方式小幅削减农产品关税,增加对敏感产品的保护,增加列人敏感产品的税号,减少敏感产品关税削减和配额扩大的承诺。其中G10是以瑞士为首、主要由北欧国家组成的农业利益集团,该集团成员地处高纬度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恶劣,因而谈判立场比欧盟更为保守。反对关税封顶和配额扩大,要求保留特保措施,只有在满足其市场准入条件下,才同意确定取消出口补贴的最后期限。
(3)G20及G33集团。该集团由发展中国家成员组成。谈判的基本立场是强调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要求发达成员实质性开放农产品市场;只有在发达成员在削减国内支持和取消出口补贴做出承诺后,发展中成员才能在关税减让上做出相应承诺;要求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等特殊差别待遇。其中G20是2003年9月坎昆会议前夕,因不满美欧私下妥协损害发展中成员利益而成立的。成员有印度、巴西、中国、阿根廷、南非、印尼、埃及等亚、非、拉发展中大国。G20成员农产品贸易量占全球一半以上,农业人口占全球65%。印度和巴西作为农业贸易自由化最保守和最激进的两个国家为G20的协调员G20的鲜明立场是:维护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大幅度削减发达国家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取消出口补贴。G33由印尼牵头,成员有韩国、印度、中国、多米尼加、秘鲁、菲律宾、肯尼亚等45个国家。谈判的主要立场是强调农业的特殊性,要求允许一定比例的特殊产品在关税削减上享受特殊待遇,并建立特殊保障机制,因此G33又称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之友联盟。
(4)G90集团。由身份重叠的最不发达国家(49个)、非洲集团(54个)及非加太国家(77个)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谈判集团。主张最不发达国家削减例外;设立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优先解决棉花问题,包括取消棉花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对棉花进口免征关税,免配额。从以上所述的四大利益集团看,各集团立场明显对立,且在市场准人、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上都有严重分歧。从各集团成员组成看,一成员同时参加多个集团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一成员同时参加两个对立集团也不乏其例。如巴西既是与美国利益吻合的凯恩斯集团成员,又是与美欧利益对立的G20成员,既代表发展中国家对抗美欧,又与美欧频繁接触,谋求自身利益(布瑞思麦克唐纳,2002)。从同一个集团成员组成看,各成员在具体议题上分歧也不小。如G20的协调国印度和巴西,在市场准人上立场悬殊,巴西很激进,印度很保守。WTO150个成员国农业利益错综复杂,达成一个能取悦每一方的协议,其难度可想而知。
(三)关键原因:谈判力量的均衡性
(1)美国主导地位动摇。在乌拉圭回合前的7轮多边贸易谈判,除东京回合历时近6年以外,每次谈判多则3年,少则几个月就能顺利结束,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在GATT中无可争议的盟主地位。GATT的每次多边贸易谈判都由美国发起,议题都与美国利益有关。谈判中美国力量强大,对手无法抗衡,只有让步,美国利益得到满足,谈判也就结束。
(2)发展中国家谈判力量加强。在这次多哈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谈判力量得到空前加强。首先是多哈回合启动时,在发展中国家共同要求下,本次谈判以发展为主题,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引起重视。随后在表明立场时,许多发展中成员或是以集团的形式,或是以成员国的形式积极向谈判委员会提案,反映发展中成员的诉求。在正式谈判前,为加强谈判地位,结成多个真正代表发展中成员共同利益的集团,如G20、G33、G90等。
坎昆会议显示了团结起来的发展中国家的力量,使美欧等发达国家认识到,农业多边贸易谈判要取得任何进展,都不能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随后举行的一系列小型绿屋会议中,与会者无论是30方、10方,还是6方、5方、4方,都少不了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目前农业谈判形成新的4方,即美国、欧盟、印度和巴西,GATT时代发达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以印度、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谈判地位上升,成为制衡发达国家的一股重要力量。
目前WTO农业多边贸易谈判是群雄纷争,犬牙交错,泾渭不明。不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所有三大农业议题上争论不休,而且美国与欧盟在农业国内补贴问题上也相持不下。甚至欧盟内部在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也纷争不断。WTO农业多边贸易谈判处境艰难。
三、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评价及展望
对于多哈农业谈判前景,总的来说比较乐观。一是各方都愿意推进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谈判破裂对各方都没有好处,因而都在为谈判成功积极努力。二是谈判8年来打下了基础,取得了一些成果,谁也不愿意8年的辛劳付诸东流。三是谈判本身就是讨价还价,利益交换的过程,只要各方有诚意,总能找到利益交汇点的。四是有高瞻远瞩的政治家的推动,可以说,从纯经济的角度,利益冲突永远存在,加上意识形态分歧,利益冲突更为激化,只有具有政治眼光的政治家从全球利益出发加以推动并果断拍板,最艰难的谈判也定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