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被广泛解读为倡导农民合作社的生命力及其相对于资本主义农业优越性的理论框架,本研究认为,其理论恰恰提供了对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难以成功的最有力解释。恰亚诺夫从俄国小农群体与乡村社会的现实出发,指出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五个主要障碍,这些障碍以互相勾连的形式将小农合作组织拖入一个恶性循环,而打破该恶性循环只能通过以国家为后盾的全国性合作社组织系统才能实现。本研究根据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案例材料阐述了恰亚诺夫指出的障碍因素可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困境,而恰亚诺夫指出的出路所需要的结构性条件在当今中国似乎并不存在。本研究主要有两层贡献:第一,全面介绍了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第二,以其理论视角来解释中国主流合作社模式陷入困境的现实
【关键词】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社,合作运动,小农农业
一、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困境的悖论
表面上看,中国农民合作社①正在经历最繁荣的时代。2000年中国只有四百个左右农民合作组织,而截至2018年,有超过217万个正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一亿农户加入合作社(《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2019)。在政策和学术话语中,农民合作社已然成为当今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何慧丽、杨光耀,2019)。然而,合作社数量急剧增长的背后是质量低下。大量研究相继指出,绝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范程度极低,大部分合作社要么是“空壳”,要么为私人农业公司,要么在发展过程中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组织案例寥寥无几(仝志辉、温铁军,2009;熊万胜,2009;潘劲,2011;Lammer,2012;徐旭初,2012;邓衡山、王文烂,2014;黄宗智,2015;邓衡山、徐志刚,2016;Hu,etal.,2017;“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
一个世纪前,著名的俄国农民和农业理论家亚历山大·恰亚诺夫(AlexanderChayanov)在《农民合作社理论》②中通过理论展演和经验验证,以农民家庭经济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了详尽而敏锐的分析,并形成一套独特的农民合作理论,至今仍有极强的解释力。长期以来,在学术讨论中,恰亚诺夫最为人知的是他的农民家庭经济理论,其农民合作理论却被长期忽略了(潘璐,2020)。本研究认为,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创造性地区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农民合作社模式:作为企业的合作社模式和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在恰亚诺夫看来,第一种模式中的合作社在根本上是有缺陷的,无法克服合作社发展中的结构性障碍,注定要夭折或失败。第二种模式则是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成功的唯一路径,他指出实现这种模式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浓厚的农民合作文化和全国性的合作组织体系。基于长期大量的调研资料,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这两个前提似乎都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即使恰亚诺夫倡导农民合作社作为乡村发展的理想路径,他的分析恰恰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难以逾越的结构性障碍提供了深刻而悲观的解释。
二、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
企业合作社模式的理论进路基本上源自发达经济体(北美和西欧)的合作社经历,对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社发展经历的解释力很弱(Torgerson,etal.,1998;FultonandGiannakas,2013)。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社成败上的差别超过了本研究的范畴(可以参考Birchall,2011;IliopoulosandValentinov,2018),但笔者在此指出一个根本的区别:在发达国家,农业的主要生产者不是小规模农户,而是规模化的资本主义农场(同见黄宗智,2017)。
与企业合作社模式相对,恰亚诺夫主张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合作组织是背后更宏大的社会运动的构成部分,它是为达到特定社会目标的具体(经常是唯一的)工具(Chayanov,1991:15)。恰亚诺夫在这里所指的社会运动是构建以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纵向一体化的农业经济体系的社会过程,他认为农民合作组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组织形式。因此,社会运动视角下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应该充分理解合作社发展所依靠的社会经济基础(例如阶级关系、乡村文化、国家体制等),正是这些基础决定了合作社发展应该采取的形式与过程(Chayanov,1991:17)。借此区分,恰亚诺夫将对合作社的理解从个体组织扩展到外部结构层面。对他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是追求组织的逻辑和原则,更应注重实践和过程,因此他的理论所探究的就是在推进小农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中各种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合作组织如何建立、发展、成熟以及融合为一个整体体系的演进过程(Chayanov,1991:16)。
恰亚诺夫合作社模型的出发点是其小农家庭农业理论(潘璐,2020)。该理论认为,小农农业既具有通过自我剥削对抗各种外部冲击的韧性,又具有规模小、技术落后,极易被强大的市场和资本力量压制的劣势。小农农业的出路在于“扬长避短”:通过联合合作克服劣势,实现规模经济,同时又要保持住小农家庭农业的独立性,而实现这种结合的最理想的组织形式就是合作组织(Chayanov,1991:18)。因此,在理想状态下,农民合作社代表着一种比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更加优越的组织,它既能够提高小农家庭的经济收入,还可以为市场提供质量更高的产品,同时还可以为乡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进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
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整合的国家合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一个有序的、等级分明的合作社组织系统,包括初级合作社、各级合作社联合会,以及国家合作社中心等。在建立该国家体系方面,恰亚诺夫甚至拒绝单纯自下而上渐进的方式,而是主张一个协同进行的双向进路: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建立与自上而下的国家体系建设相结合。自下而上意味着激发农民的合作动力,积极建立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自上而下意味着国家积极出面组织协调,在合作组织发展初期依靠已有的国家科层组织辅助合作社系统建立起组织框架,待合作组织系统发展成熟之后,再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合作组织系统。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要求国家积极和直接参与其中,为其提供无可替代的组织支持。
恰亚诺夫是一位敏锐的理论家,他意识到建立这样一个等级分明的全国合作体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仍需解决一个结构性矛盾:如何在初级合作社中建立有效的民主制度同时又不影响整个合作社体系的集中统一管理,也就是如何实现底层民主与系统整体控制的有机统一。唯有这样的有机统一,才能在保持合作社作为农民组织的根本性质的同时保持高的市场效率(从而在与其他市场行动者的竞争中胜出)(Chayanov,1991:245-249)。为此,恰亚诺夫提出加强由国家中心强制实施的内部纪律与合作社的内部团结相结合的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他又指出国家全面支持之外的另外一个结构性条件:农民的合作意识(senseofcooperativeawareness)(Chayanov,1991:249)。只有提高乡村大众的合作意识,才能够形成真正的初级合作社,才能够保证合作社内部的团结,也才能够实现恰亚诺夫所倡导的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
恰亚诺夫的合作社模式并不是毫无现实基础的乌托邦,恰恰相反,他的理论展演都是基于俄国当时的乡村现实而展开的,有着丰富的实证资料的支持。首先,他没有将小农以及小农社会浪漫化。一方面,他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俄国小农社会已经出现社会分化,农业生产分化为资本主义农场式和小农家庭农业两种主要形式;另一方面,他对小农的文化意识持有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当时的小农群体具有个人主义、短视主义、自私自利等“落后”意识,整个俄国乡村社会由原子化的小农所组成,这个群体缺乏组织以及公共参与的意识和经验。其次,在合作实践方面,俄国当时的国家与社会都在积极推动乡村合作运动。19世纪中叶之后,俄国社会经历了全面的农民合作运动,1914年已有近三分之一的小农群体进入合作组织系统(Kotsonis,1999)。恰亚诺夫的合作社理论便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展开,并且,苏俄当时处于向国家计划经济转型的初期,国家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也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计划组织,为建立全国合作社系统的思想提供了现实基础(潘璐,2020)。
三、理解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
研究者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困境提出了多层面的解释。大部分研究者从某一个或几个具体的制度、政策、社会以及组织因素等方面寻找原因,例如政府政策、成员异质性、社会信任缺失、法律规范的缺陷等。一些学者也从类似于恰亚诺夫的理论视角来根本性地反思主流的农民合作社模式,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模式或者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为蓝本的综合农协模式是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出路。
温铁军是另外一位批判主流专业合作社模式的重要知识分子和社会实践家。温铁军(2013)认为农民作为主角的积极参与是合作运动成功的基础,但是专业经济合作社模式只是聚焦于经济功能,在快速的农村资本化进程中,很容易导致精英俘获。在这种模式中,小农无法控制合作社,反过来,合作社实际上也不服务于小农会员,其中精英农民、农业企业家以及地方官僚攫取了合作组织的大部分收益(仝志辉、温铁军,2009;温铁军,2013)。他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是正确的方向,并且同样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为中国大陆农民合作的参考模式。除了理论倡导外,温铁军及其同事、学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培育社区综合合作社,形成了新乡建学派。这些年来,新乡建学派已经参与建立了上百家农民综合合作组织。根据文献来看,这些合作社在初始阶段确实是真正的合作社,实现了农民的真正参与和合作,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但是在后续发展中,大部分或者进入休眠,或者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社数量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面临着结构性挑战③(Lammer,2012;Hale,2013;Hu,etal.,2017;何慧丽等,2014;叶敬忠等,2018)。
另外,“三农”学者杨团和徐祥临也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在中国大陆不可行,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是值得借鉴的经验(杨团,2010,2017;徐祥临,2015)。例如,杨团(2010)认为主流专业合作社主要强调经济性,忽略了社会资本在维护合作组织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其来说,更可行的路径是发展社区综合合作,优先培育合作文化,提升社会资本。在实践中,他们也积极地参与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工作。
综上,现实中不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成功,即便是通过外部结构性力量支持而建立的社区综合合作组织同样容易陷入困境。对于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恰亚诺夫的理论具有很好的解释力,接下来本文将根据调研资料来讨论我国农民合作社陷入发展困境的原因。
四、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案例
(一)农民合作社的类型学
已有研究对合作社的分类大多以描述发起人身份为主要标准,缺乏对合作组织发展历程和组织效果维度的把握,本研究在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时综合考虑合作社的规范性及其实际运行表现,因而可以更好地评估合作社的状况。首先,在评判这些案例时,本文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标准。如果完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细节,例如合作社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等,几乎没有合作社符合要求(邓衡山、王文烂,2014)。所以,本文采用了更加现实的标准,主要有三条:第一,在民主管理方面,会员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决策参与;第二,会员能够获得组织提供的专属收益;第三,会员能够共同拥有某些资产。本文不是仅仅观察挂在合作社墙上的制度展板,而是通过对多元群体的访谈进行综合评估来确认这些标准的执行。
结果发现,本文选取的绝大部分案例或者是假合作社,或者是失败的合作社,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可以称为真正的合作社。为了展现其中的多元性,本文将65个案例分为两个主要类别:第一类为初建时即为假的合作社,第二类为初建时为真的合作社。并且根据具体的特征,本文将他们归为5个具体类别,如表1所示。
大概85%的案例在初建时即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在这其中,有一部分(16个案例,约占总数的25%)属于“空壳”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基本上没有任何真正合作社的特征,所谓“合作社”,只是在办公室挂个牌子,墙上有些展板,除了这些形式外没有任何的合作意图和实践。由于本文的案例主要是示范性的合作社,笔者估计真实的比例会更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进行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样本数为614个),发现超过三分之一的样本属于空壳合作社,部分地区空壳合作社的比例高达60%。实际上的农业企业占了大部分样本(62%),这类所谓“合作社”在注册时其实是由商业或政治精英建立的私人企业,他们只是利用合作社的名义来获取政策便利。这类组织并不去动员或组织小规模农户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如果与小农之间有互动,也是属于松散自由的市场交易,不是真正的合作。
(二)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
在探索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的原因时,本文发现恰亚诺夫对农民合作社所面临的障碍可以提供很有说服力的解释,接下来本文结合案例逐一分析他提到的障碍因素。
1.初始资本和技术的缺乏
恰亚诺夫认为初始的农民合作社大多缺乏足够的启动资本来保持正常的运行,更不用说进行技术升级,来创造足够的回报以赢得会员的信任。因此,一般来讲,初建的农民合作社必须获得来自组织外部的资金支持,例如,资助机构包括国家银行机构或商业银行。由于合作社的组织特性(模糊的产权结构、不确定的法律地位以及对盈利能力的怀疑等),一般来讲商业信贷机构不愿给初建的合作社提供信用贷款。因此,合作社的早期发展阶段最好由国家来扮演这样的支持性角色。恰亚诺夫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由建立一个全国的合作社信用体系,或者借助国有的农业银行来解决,这样可以为合作社的初始发展提供大规模的扶助(Chayanov,1991:82)。没有外部帮助,新建合作社所能获得的唯一的初始资本也就是会员费,而这根本不能满足技术升级、土地改善、组织共同合作等活动需要。
在银行方面,中国有国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现在已经完全从事商业运作,很难为小合作社提供帮助。在政府方面,绝大部分补贴由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以“合作社”的名义俘获(熊万胜,2009),从而使这类组织相对于小规模初建的农民合作社来说更具优势。在缺少社会动员,合作社会员自愿入股的情况下,合作社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组织发展的需求。在笔者的访谈中,绝大部分的合作社发起人都会提到资金的不足以及获取资金的困难。
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优势就是可以帮助农民突破技术瓶颈,实现技术升级,但前提条件是合作社的规模可以达到拥有充足的资源来雇佣农艺专家的程度(Chayanov,1991:185)。但是这种情况又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合作社足够强大,二是有一个成熟的农技服务体系。针对第一个条件,大部分初级合作社基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雇用专业的农技专家。针对第二个条件,中国的农技服务体系难以发挥如恰亚诺夫所构想的那种作用。尽管中国有正式的农业推广服务,但改革开放之后,该服务系统的功能逐渐退化,面临着巨大的制度挑战,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胡瑞法、孙艺夺,2018)。
技术门槛的问题可以由辽宁的一个榛子示范合作社⑤案例很好地说明。该地区的地理条件非常适合生产榛子,根据理事长甄先生介绍,如果管理得当,该地区的榛子质量可以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但现实是,该地区的榛子经常感染一种未知疾病,除非使用化学农药,不然榛子的产量可能会降低70%,而使用农药又会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结果,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使得该合作社生产的榛子一直无法打入国际市场,获得好的价格,大部分产品只能沦为国内市场上收益很低的炒货。在现有的条件下,合作社无法克服技术瓶颈。当被问及如何解决的时候,甄先生指出需要高级农业专家的指导和参与,但是难以获取这方面的资源(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
2.小农群体的短视行为
俄国小农的个人主义、现实主义、自私短视的倾向不断被恰亚诺夫提出来。在他看来,小农面临着社会经济再生产的压力,要求资金不断流转,因此,他们很多时候无法等到长期投资的回报。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小农群体是“势利的”,“只有当他们看到立即能够得到与在小市场贩卖或者在小商店购买相比的物质优势时”才会加入合作社(Chayanov,1991:118)。这种即时和触手可及物质优势是赢得小农群体信任的最重要因素,其实就是周立指出的合作社所能提供的显性利益。那些难以很快为会员提供显性利益(经常是经济利益)的合作社,在很高的合作成本压力下,很快就会衰败,特别是在合作社建立初期(周立,2006)。
3.其他市场主体的强力竞争与挤压
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模式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一个组成因素,而是需要与他们的资本主义同行组织在各种层次的舞台上进行激烈的竞争(Chayanov,1991:118,128)。为了获取利润,资本化农业企业会竭尽全力通过纵向整合(例如契约农业)来将小农农业整合到资本主义生产与流通体系中,从而使得农民的自发合作在很多时候只能在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才能够出现(Chayanov,1991:8)。在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系统中,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多方面的竞争与挤压,至少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农业企业、个体中间商等市场主体同样可以将农民整合到更大的市场中,合作社的市场服务优势很难发挥出来。陕西的一个胡萝卜农业公司⑦——尽管也贴着合作社的牌子——的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在一个农业市场服务成熟的区域,很难有农民合作的空间。该公司由一位村干部和其他几位有钱的股东于2008年建立,目前拥有一个超过七十公顷的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自己的蔬菜交易市场和冷库,并将他们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该农业企业还与本地菜农合作,声称为“会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并从农民手中收购蔬菜。针对当地菜农会员的访谈显示,他们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通过本地农资店获得,并且基本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很少需要来自该“合作社”的指导。菜农会员与该“合作社”仅进行偶尔的交易,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将农产品卖给各种客商。
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信息技术以及物流的快速渗透,中国农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获得了显著的发展,在中国农村,购买农资和卖出农产品不再是大问题。调查发现,很少有合作社会员说农产品卖不出去,更多的问题在于市场价格,但是单个的小规模合作社很难具有价格优势。笔者的访谈显示,几乎没有合作社可以提供更高的价格。并且,销售合作组织起来极为艰难,即便是样本中成功的两个合作组织,其统一销售的情况也很少。大部分合作社的发起人表示,小商小贩的信息和网络优势非常发达,合作社根本无法与之竞争,在没有价格优势的情况下,统一销售基本组织不起来。很多时候,中间商通过将价格临时提高一点就可以很容易地将农民争取过去。
第二,合作社在从差异化生产上获得高利润方面存在困难。在恰亚诺夫看来,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在利润的驱动下生产的是非个性化的(depersonalized)产品和服务,而合作社可以通过充分承认劳动和技术投入的价值而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Chayanov,1991:48)。只有通过质量上的优势才能够让合作社在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中取得真正的胜利,而质量上的优势来自市场的认可与承认。至少,在他看来理想的合作社能够控制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河南的一个有机水稻合作社⑧案例说明了市场承认与生产控制对合作组织来说非常艰难,经常将合作社推入失败的境地。该合作社是在广泛社区合作动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开始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在文化合作之外,合作社组织农民生产了有机水稻,但因价格较高且缺乏权威认证,很难为其找到消费市场。除了开拓市场方面的困难,合作社水稻的质量控制也出现问题。曾经的会员表示很多农民会偷偷使用农药来提高产量,合作社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人手控制会员的农作行为,导致质量下降。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该合作社异化为由几个村庄精英主导的农业企业,原来的具有合作基础的合作社不复存在。
4.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
中国四十年的市场化改革和近些年农业的快速资本化共同将小农群体分化成各种异质群体,并占据着不同的市场位置(Zhang,2015)。这种分化导致了中国农民高度异质化的需求,大大增加实现合作的困难和成本。第一,即便是最成功的合作组织也只能承诺微小的回报,提供极低的显性收益(周立,2006),这对中等、富裕和年轻农民的吸引力很有限。因此,大部分初建为真正合作社的,会员多为相对贫困以及年老的农民,但基于对投资的需求,很少合作社可以在这样的会员基础上发展起来。恰亚诺夫也明确表示,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会员的资金投入,合作社的会员应该至少具有一定的物质实力和经济上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合作社会员至少是农村的中间阶层(Chayanov,1991:30)。但是在现实中这很难实现,正如一位来自山东的失败的合作社的发起人所言,“有钱的农民看不上和我们合作,宁愿自己干自己的。穷人愿意加入,但是没钱投入,加入的意义又有多大呢?”(郝先生,合作社发起人,2016年10月1日)
实际上,相对贫穷的农民也并不容易动员。很多合作社一开始只能依靠发起人最亲近的亲戚朋友的支持组建起来,贫穷的农民只有看到合作社可以切切实实带来好处的时候才会愿意加入,但参加活动的动力并不足,因为他们本身面临着再生产的压力。因此,一旦合作社表现不好,这些会员会很快退出,或不再参加活动。
第二,真正的合作要求参与的、民主的组织过程,这些都会大大增加组织成本,甚至那些积极奉献和甘愿牺牲的发起人,一开始高涨的热情也会被无休止的组织和动员工作慢慢浇灭(赵晓峰,2010)。这也导致即便是在真正的合作社内,大部分决策也是由几位骨干成员商议而成,普通会员的参与很难实现,而这种趋势则会进一步侵蚀会员对骨干成员的信任和团结(Lammer,2012)。
5.有效领导力的匮乏
五、讨论与结论:恰亚诺夫的社会运动模式可行吗?
在理论上有利的条件下,为何绝大部分中国农民合作社没实现预期的承诺?本研究基于来自中国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的案例,展现了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态并尝试通过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
恰亚诺夫指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五个障碍因素可以帮助理解当今中国农民合作社所深陷的发展困境。在恰亚诺夫的理论中,合作社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获得农民的信任和忠诚,但赢得信任和忠诚要求合作社必须在成立初期就为小农会员提供实在的回报,而产生实在的回报又需要合作社组织达到甚至超过他们的市场同行组织的表现,并且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在缺乏初始资本和技术以及有效领导力,存在小农的短视行为、市场行动者的强大竞争、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等因素的条件下,初始合作社容易陷入“注定失败”的恶性循环。因此,这些障碍因素在当今中国产生了两种结果:第一,真正的合作社难以产生,大多数合作社只是披着合作社外衣的空壳或者农业企业;第二,即便在最好的条件下,建立和运行真正的合作社仍旧充满艰辛和失败,并且在其艰难探索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失去农民的信任,进而或者失败或者被转化成私人企业。因此,面对中国农民合作社多样的组织形态和复杂的组织过程,本研究发现合作即便会发生,也更多是以短暂的、实用主义的、脆弱的和妥协的形式出现,很少出现稳定的、韧性的以及制度化的形式。
从诊断意义上讲,恰亚诺夫社会运动模式的成功需要两个基本的社会政治条件:在社会层面,需要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在国家层面,需要国家全力的组织支持。在这里,国家支持的范畴不仅仅是提供某些优惠政策,而是要求国家提供复杂精细的组织支持和以支持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经济体系的意识形态,这是一种全面深刻的支持。这两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没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和意识,真正的合作社很难出现;没有全国性组织体系的支持,个体合作社即便出现也很难生存、发展和繁荣。这两个条件在如今的中国乡村似乎很难实现。首先,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转型侵蚀了农民合作的社会文化土壤。当今农民的社会分化程度远远高于改革初期,四十年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大大削弱了农民社会以信任和互惠为特征的道义经济,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等与合作相对的价值观成为主流(贺雪峰,2008;温铁军,2013)。另外,长期的非农就业已经使农业在农户家庭生计结构中严重边缘化,对大部分农民来说种地是一件“划不来”的工作,离开土地和农业已成为乡村的文化规范,更不用说参加费时费力,回报又极低的农业合作社。
对于第二个条件,在现有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背景下,能够整合小农家庭经济的全国性的合作社体系很难建立起来。国家在农业发展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大力支持规模化农业(龚为纲、张谦,2016)。近些年国家提出保护和提升小农家庭农业,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主流衔接途径仍旧围绕发挥规模化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其结果非但难以真正组织起小农户(陈航英,2019),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再生产了小农户的依附地位(叶敬忠等,2018)。尽管国家层面展现了对小农农业的重视,“仍有不少人坚持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必须消除的负担”(黄宗智,2022:76)。对农民合作社而言,整个主流发展进路仍旧是推动自发组织的合作社来帮助小农整合到国内和国际市场,而不是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全国合作系统来为小农提供深度支持。在农业资本主义快速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没有强大的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只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零星反抗。因此,从一定意义来看,中国的经验展示了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模式在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国家和商品化的农村经济中是难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如果基于本文的分析做一个理论推论,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一个可以替代资本化农业的现实选择,也不能有效地将小农整合进一个竞争市场。这样至少在理论上假设,集体经济农业才是资本主义农业唯一的替代选择。当然,这种假设需要实证的检验。
*本文系新加坡教育部学术研究项目“中国农村的变迁:中央政策与地方创新”(TheTransformationofRuralChina:CentralPoliciesandLocalInnovations)(项目编号:MOE2012-T2-2-1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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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鉴于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多元特点,本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组织类型统称为农民合作社。
②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TheTheoryofPeasantCo-operatives)第一版发表于1919年,第二版发表于1926年,于1991年翻译成英文。初次发表至今已有一个世纪了。
③笔者也注意到,新乡建学派的思想和实践是在不断演进的。近些年倡导的乡村社会企业模式正在如火如荼地在中国乡村铺展开来,笔者对这些实践表示由衷的钦佩。同时,这或许也间接说明了真正以社区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之路之艰难。
④该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由当地一位具有正义感的精英农民发起。合作社起初通过组织文化活动来激发农民合作意愿,并很快发展成经济合作组织。后来经过一系列投资失败,农民会员退社,合作骨干退出等波折,该合作社在笔者于2016年访问时已处于休眠状态,不再运行。
⑤该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由本地的商业精英与技术精英联合发起,主要经营榛果的生产与销售,有二十户会员,负责约三千余亩榛果的生产与销售。该合作社主要活动为技术精英向社员提供榛果生产技术的市场化服务,同时也向合作组织以外的种植者提供同样的服务。合作社理事长甄先生本人也坦言,该合作社只是通过科技服务将种植者松散地联系起来,并不存在真正的合作。
⑥该合作社成立于2001年,由当地一位具有奉献精神的乡村医生发起建立。合作社向会员提供综合服务,包括生产、消费、医疗、养老以及资金互助等,一度形成了成熟的综合合作模式。之后由于经济项目效益低、组织成本高、会员参与热情下降、资金互助会员违约等多重因素,2016年笔者访问时该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基本停滞,不再组织活动。
⑦该“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属于村干部和经济精英联合投资成立的股份制公司,依托于该公司挂牌成立“合作社”,声称具有六百余户“会员”。但组织的领导者也坦言,“会员”与“合作社”的关系主要是技术的市场化服务,绝大部分“会员”都没有交会费,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⑧该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由村干部在外部知识精英的指导下成立,初始主要从事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带动村民进行生态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后因多重因素,生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陷入困境,合作社转向资金互助合作。
⑨该合作社脱胎于1998年由一位乡村教师发起的科技培训组织,后来通过组织村庄文化和公共卫生活动激发了农民的合作意愿,逐渐走向经济合作道路,并最终发展成一个具有成熟合作模式的大型综合合作组织。
⑩北点合作社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一位村庄知识精英带领村民进行的一系列维权行动,在这些行动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并于2004年走上经济合作道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该合作社已经成为一个具有成熟模式的综合合作组织,合作内容包括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资金互助、养老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
【作者简介】呼占平: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HuZhanping,Schoolof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
张谦: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QianForrestZhang,SchoolofSocialSciences,SingaporeManagementUniversity)
杜强: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JohnA.Donaldson,SchoolofSocialSciences,SingaporeManagement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