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向深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也不断加强,企业政治生态与党风行风明显好转,但也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影响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三)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十九大以来,中纪委、省纪委通报了数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都是通过转岗等形式调整到纪检岗位,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少专业培训,履职能力急需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存在不会干、不敢干、管不好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提拔上难于进步,对监督抱无所谓态度,思想上抵触,行动上应付。
(四)、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综合情况来看,一些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组织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信任有余,监督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拉关系、说情、贿赂等方面的诸多考验,也存在廉政风险。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防范风险更多靠自身的品格和操守来保证,但这种自我监督的维度毕竟是脆弱的。组织和人民把监督权力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上讲,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监督不够的问题。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必须教育和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构真正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开展效能监察,发现各类问题,落实责任,严肃追查,从而达到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廉洁的目的。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创新方式,激发纪检监察人员履职热情。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把握履职关键环节,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与组织保障。在全省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一体化改革,实行纪检干部党委考察、联合委派、异企交叉任职、垂直管理、目标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三挂钩。
五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认真落实中央、省纪委“四个不准”“十不准”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