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十一五”期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情况
(四)农民收入水平地区间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对我区8个地州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从绝对值看,地区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地区是昌吉州8554.68元,最低是和田地区2753.74元,两地州收入差距为5800.94元,比2005年扩大2529.41元,喀什、和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仍低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但增长幅度快于全区,喀什地区年均增速为14.0%,和田地区为16.3%,分别高于全区平均增速0.7个、3个百分点。
表3“十一五”期间部分地州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年份
表4主要年份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表5小麦成本费用收益表
(三)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影响农民增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连续7年下达“一号文件”,并出台了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尽一切力量减轻农民负担,扶持农业生产发展。但是近几年,随着农资价格的上涨,特别是化肥费、种子费、农药、地膜和机械作业费等的上涨,致使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农民[FS:PAGE]的实际收益,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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