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1.2.1“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十二五”期间延安市将仍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预计GDP年均增长13%以上,2015年GDP总量达到20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60%,经济结构以油煤气为支撑的能源化工产业为主。GDP总量和能源化工产业的大幅增长,必将对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带来巨大压力,经济快速发展与缩小的排放空间之间矛盾突出。在重点领域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创模任务处于攻坚阶段,尚有一批重点工程及考核指标亟待完成。农村点源及面源污染对环境的压力明显增强。环境监测及环境监管能力需要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衔接。污染减排压力增大。按照延安市现在的资源消耗、污染控制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预测,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增加49925吨、1933吨、11870吨和13739吨。“十二五”期间,由于结构减排措施受到产业结构的限制,因此,减排任务的完成将在延安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工程减排措施,同时,因地制宜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十二五”全市的污染物减排潜力有限,形势更加严峻。
1.2.2“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机遇与条件“十二五”是延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及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期间延安市环境保护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1)党和国家关于环保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以具备了良好的政策基础。(2)“十二五”国家环保规划即将开征环境税,支持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能力将显著增强。(3)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能更加优化产业机构,合理分配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有力推动延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将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4)延安市人民政府与陕西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延安市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的协议将有力推进延安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陕西省支持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使经济、生态、社会一体化发展,“做美延安”的战略将给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大的舞台。(5)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使环保工作从队伍、工程、体系、能力建设上有了目标,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第三章以减排-创模-生态建设为核心全面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资源开发、环境综合整治为着力点,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3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物的减排。在火电、石油炼制、石化及煤化工等重点工业领域,对20吨/小时以上新建锅炉必须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设施,安装不低于80%脱硫效率的脱硫装置,安装除尘效率不低于95%的除尘装置,同时应逐步加强脱硝装置的建设。对于石油开采业,加强油田伴生气的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集中供热、天然气工程等项目促进废气污染物减排。继续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完善集中供热工程的配套设施,使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逐步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调整燃料结构,实施天然气工程、推广使用洁净煤种,同时实施节煤固硫改造等工程,在源头进行污染物削减。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建立从源头控制到过程控制再到末端控制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体系。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建立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第四章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保惠民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保惠民。实施多种污染治理及防护措施,实现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环境、土壤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4.1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实施划界、定界工程,逐步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普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控制面源污染。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管理体系,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109项水质指标监测,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指标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不懈地推进延河及其主要支流水污染治理,开展洛河、秀延河、沮河、葫芦河、仕望河等主要河流地表水功能区划。开展延河省控断面和洛河、秀延河、沮河、葫芦河、仕望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监测,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协调合作,做好延河入黄以及洛河、秀延河等界河的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
4.2实施多种污染防治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为契机,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扩大城区和城镇集中供热面积。加快锅炉改造进程,大力开展节能活动,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汽车尾气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实现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全方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体系。源头严把车辆准入关,解决排放标准车用燃油配套问题。机动车尾气进行定期监测,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逐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建立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4.3加强噪声防治措施保障声环境质量对延安13个区县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布局新建区域的工业区、居民区、商业贸易区等,从宏观上预防噪声污染。合理规划交通道路,加快过境公路建设,强化车流疏导管制。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
第五章加强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目标与手段相匹配、任务与能力相适应的要求,以监测评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为目标,以自动化、信息化为方向,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努力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5.2加强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开展全市放射性生态本地调查,建立数据库。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行放射源终生编码制度,实现对污染源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收贮并妥善处置放射性废源、退役源,鼓励在安全前提下回收利用。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严格管理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特别是移动基站、输变电工程的辐射环境管理。控制和降低城市电磁辐射污染,尤其是降低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对已建成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要进行清查解决。提高监管能力。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的机构建设,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加强辐射环境执法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基础保障。对涉源企业实行年检制度,建立“环境安全信誉登记制度”。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电磁辐射、电离辐射、辐射防护等方面的科学常识,提高人们的辐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六章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市的环保能力建设,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管理能力体系为方向,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系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夯实环境管理基础。
6.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健全以市县为核心、辐射乡镇的管理机构。完成全市区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水、气、生态等)建设,增加16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完成重点区域地表水监测系统、声环境监测系统及辐射监测系统的建设;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成市级辐射监测标准化建设;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推进市、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完成市站、黄陵、吴起、子长、志丹、延长、洛川、安塞环境监测站的达标建设;完成洛川、延长、安塞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延川、甘泉、富县、宜川成立监测站并通过计量认证;实现三级站人员编制不少于10人。逐步拓展监测领域,开展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农药、危险废物、机动车辆尾气、室内空气和辐射等专项监测。
6.2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及13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完成标准化建设。提高调查取证、应急响应、通讯信息等设备水平;继续加大环保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环保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排污收费、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区域限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从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6.3加强信息和数字化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及计算机技术,提高环境监控和管理的数据采集、传递、数据整理、统计与分析,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积极将互联网应用于环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化基础、应用、安全、数据、运行维护和标准体系,以现有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监测体系网络为基础,完善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大力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实现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源在线监控系统和市县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监测体系。依托延安环保信息网为载体,推行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6.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环保监管队伍体系,建立乡镇环保监管制度,将环境监察队伍向全市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延伸,扩大环境监管覆盖面。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逐步开展农村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等点源及化肥、农药等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监测。
第七章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为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指标的实现,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加环保投入,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机制。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工程61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工程29项,13个区县设施噪声及辐射环境质量保障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24项,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程45项,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21项。程估算总投资403.7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394.2亿元。以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推动全市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
7.1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流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力度,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实现削减水污染物总量,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流域、区域水质目标管理机制。
专栏1延安市“十二五”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在延安市宝塔区、黄龙县、吴起县、宜川县、志丹县、子长县及部分重点乡镇建设污水收集管网7项,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85Km。完成安塞县、子长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成姚店、马家湾、河庄坪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建制镇等41个污水处理工程及延安市、延川县永坪镇污水回用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6万吨/天,可实现COD削减量8267.3吨/年,氨氮削减量1332.7吨/年;可实现延安城区、各县城和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中水利用率大于20%。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石油开采废水处理及回注工程、油泥处理及井场建设工程16项,采油废水处理及回注量2.4万吨/天;石化废水处理项目2项,处理水量1.3万吨/天;煤炭开采及煤化工项目20项,设计处理水量3.25万吨/天;典型工业园区废水处理项目2项,重点屠宰企业废水处理工程4项,食品及果汁废水处理工程4项。预计以上工程可实现COD削减量20423.8吨/年,氨氮削减量373.7吨/年,可实现采油废水废水回注率达95%以上,石油化工废水、洗煤及煤化工废水处理率不低于90%。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重点流域防洪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及洛河、延河等河流的流域治理工程。
7.2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工程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目标,统筹实施工业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联防联治工程,切实改善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
专栏2延安市“十二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脱硫脱硝及源削减工程关闭延安热电厂,新建大唐2×35MW热电联产项目,实施脱硫脱硝。实施城区集中供热项目,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60%;延伸燃气管网,城市供气能力达到7000万立方米,燃气覆盖率达到90%。预计以上工程可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3310吨/年,氮氧化物削减量4160吨/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城市创模工程;机动车尾气控制工程,淘汰黄标车850辆;道路扬尘治理工程。可替代能源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程加快培育新能源工业。建设风能、光能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项,总装机容量468MW。配合做好中广核延安4×125万千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7.3噪声及辐射环境质量保障工程
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核心目标,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确保其污染水平逐步降低。同时,通过强化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管理能力,完善放射源及辐射源的管理,保障辐射环境质量。专栏3延安市“十二五”噪声及辐射环境质量保障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完成延安13个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受高速公路、省级公路、铁路、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区域设置隔声障。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工程辐射环境日常监测设备;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系统;执法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服。
7.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确保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及工业固体废物合理有效的综合利用。专栏4延安市“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建成延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延安市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理及处置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延安市1区12县建立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新建或扩建4个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48个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养殖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开展33个重点乡镇养殖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工程以新型建材工业为主体,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工程。
7.5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程以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能源、清洁田园“四个清洁”为目标,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综合处置,实施集中连片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大力推广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展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城乡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专栏5延安市“十二五”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7.7环境保护教育及宣传工程围绕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环保业务领域,开展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环保干部队伍素质。加大环保科技培训,优化科研人才结构,提升科研人才素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开展环境基础教育、专业教育、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专栏7延安市“十二五”全民环保素质提高重点工程
第八章落实责任政策引导保障规划实施
8.1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环境保护规划到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规划任务,认真实行环境保护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确保“创模”、“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8.2落实以环境目标责任为核心的考核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和环境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环境质量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监管不力的党政及部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8.4健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根据延安市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强化环境立法,重点针对农村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延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服务业环境保护等,制定一批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水环境及声环境功能区划。进一步完善清洁文明井场及清洁文明矿井建设标准。
8.5创新环境保护和管理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规划引导、项目支撑”的思路和“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以油、煤、气、盐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重点加强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问题。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环境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和区域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平台。
8.6依托科技支撑,全面实现污染防控及生态建设目标积极引进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施,推广环保实用技术,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提供有利支撑。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清洁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重建、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以环保工程、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扶持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构建完善的环保产业体系。
8.7加强环境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全民生态道德意识,强化生态危机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推进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环保执法行为公开、环保政务公开和环保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完善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为公众广泛参与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决策。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环保12369环境热线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形成专业执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延安环保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