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困难;改善策略
1.1粮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近些年,由于受自然环境、自然灾害以及农资价格上涨等多方面影响.我国农业粮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从生产方面来看,一方面是实际种粮所获得收入效益比较低,致使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宁愿离开农村去城里打工,也不愿意种地;另一方面是,近些年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已经成为目前实现粮食安全的最大障碍。近年来,我国各地经常遭遇罕见强霜冻袭击,很多地区出现严重旱灾以及虫害,这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第三,粮播面积也开始逐渐减少,基本上已经降到历史最低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
1.2农村信息网络的落后
虽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农村也开始逐渐科技化,电脑已经逐渐普及,但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很多地区的农村居民获取信息的渠道,仍然十分有限。很多农村村民因为家庭负担过重,没有经济条件进行电脑等高科技使用,没有更多的渠道来了解市场看行情,所以大多数居民获取信息的方式,主要是与别人交谈,或者来自收听广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村农民的视野。目前的现状是,农民农业经济信息十分闭塞,对市场行情缺乏一定的了解,这就导致我国农村农民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依然处于肓目被动状态。
1.3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越来越多
当前,我国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开始转向城市发展,大多农村外出劳动力一般只有初中文化,由于缺少文化素养,加上不懂技术,有没有什么专业技能特长,这就大大加大了农民进城打工的风险。同时,政府也很少组织进城打工人员的技能培训,而农民自身因为受经济条件制约,没有机会参加培训,这就导致农民进城打工十分艰难,而且经常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农资情况。还有在农民进城打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工伤不能及时治疗、没有劳动保障合同等问题也十分严峻,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1.4农村科技推广工作没有有效落实
要想把我国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水平,重要的就是要依靠科技的力量,这是发展农业经济的根本途径。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差强人意。因为很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不足,导致农村技术推广人员十分有限,加上除去进城打工的劳动力,农村中剩下的都是一些素质不高的农民,种种原因最后造成了当前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难以展开。此外,农村技术服务功能也严重滞后,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对于农民自身来说,由于在实际耕种过程中,对于所使用的化肥以及种子和农药等,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致使在实际耕种过程中经常出现浪费,这就会大大增加生产成本,影响农民的经济利益。
2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策略
2.1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以及农村市场的宏观调控
2.2改善农村实际生产条件
对于农业基础条件的改造,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只有充分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才能保证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进行。此外,各级部门要做到末雨绸缪,事先计划,针对可能会导致农业减产等多方面不利因素,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事前预报以及应急管理工作。
2.3落实好农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我国每年大约有六千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发明,但实际在农村的推广率以及普及率却只占三分之一左右,这造成了很大的科技成果浪费。要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要选择相应的科技成果,要选择那些增产效果明显、覆盖面大、投资较少的农业科学技术。比如说水稻旱育稀植以及抛秧技术、玉米良种技术、节水灌溉以及地膜覆盖技术等。实践证明,采用这几项农业科学技术,实际的增产效果十分显著。比如说水稻旱育稀植抛秧技术的实际应用,不仅节省耕种面积以及节省种子,而且每亩稻田可增产一百斤以上。北方一些地区的玉米地膜覆盖技术,有效的解决了抗旱保苗等实际问题,每亩玉米田可以增产三百斤左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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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优化投资环境
[基金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投资问题研究”(2012B03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扬,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资本运营等,河南郑州,450002
投资、消费和净出口需求被认为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最基本的动力因素。而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投资规模和投资水平直接影响着河南省经济发展状况。近几年以来,河南省各项投资迅猛增长、居民消费能力大幅度提升、净出口额大幅度增加,国民经济也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向前发展。社会经济总量增长迅速,连续几年GDP位居全国第5位,已经成为全国的农业大省、新兴的工业大省和文化大省。特别是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显著提升了河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对河南改革发展既创造了历史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各项投资都取得了长足进步。2011年,河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突破100亿美元,人均收入增长超过了60%;外贸出口总额突破300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增长80%左右。全社会资产投资17766.78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同比加快4.8个百分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6932.15亿元,增长26.9%;农户投资834.63亿元,增长6.1%。民间投资13343.49亿元,增长28.8%;港澳台商控股投资208.12亿元,增长17.0%;外商控股投资159.81亿元,增长38.0%。第一产业投资641.02亿元,第二产业投资9126.37亿元,分别增长9.5%和增长34.0%;第三产业投资7164.75亿元,增长20.6%。这些可喜的成绩为实现中原崛起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河南省资产投资取得成就
(一)资产投资发展历程
根据全社会资产投资总额的绝对值及相对增长指数,可把河南省30多年的增长历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投资起步阶段(1981~1989年)。因为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于各项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认识不深,资产投资主要表现为投资绝对数量较小,相对指数呈现为大起大落的现象。1981年资产投资额为47.25亿元,最多的1988年204亿元。只有1984年、1985年的相对指数达到了30年历史的最高峰,分别是141.58%和146.04%,本阶段其他年份都在110%左右。
第二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1990~1996年)。国家逐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投资对经济的增长的认识进一步清晰。资产投资主要表现为投资总额增长较快。河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200亿元左右增长到1000亿元出头,增长近5倍。
第三阶段为巩固、稳步发展阶段(1997~2002年)。受国际国内宏观形势的影响,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使资产投资增长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直接表现为投资绝对额增长缓慢,年增长率都在10%以下。河南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等措施,没有出现投资增长现象,投资总量在巩固、调整中稳步地向前发展。
第四阶段为飞速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加入WTO、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等区域政策影响,河南省资产投资绝对额快速增长。2003年,河南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迈上了2000亿元的台阶,2008年超过10000亿元,2011年达到了17770.51亿元。
(二)河南省资产投资的特征
首先,河南省资产投资规模逐步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资产投资总量逐年增加且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国家的同期平均水平。河南省在“六五”期间,投资规模达到了376.05亿元,“七五”期间达到903.21亿元。自“八五”时期以来,河南省投资增长迅猛,达到了2458.78亿元,“九五”时期达到了6220.92亿元,“十五”时期和“十一五”时期分别达到了13237.05亿元和54699亿元。
第二,资产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长较快。从河南省历年来的投资数据来看,“六五”时期只有民间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分别为166.66亿元和56.05亿元。到“七五”末期,民间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分别提高到了434.88亿元和126.11亿元,比“六五”时期分别增长了160.94%和125.00%;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分别为593.42亿元和309亿元。到了“八五”时期末期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最快,投资绝对额达到了2094.71亿元和588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252.99%和366.42%。在“十一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1362.87亿元,比“十五”时期提高近3.5倍,民间投资达到了40417.09亿元,比“十五”时期提高了4.87倍,也是在各类投资中增速最快的。这也充分说明,进入“十一五”时期以来,河南省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本要求急增,但正规金融投资还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这就为大量的民间资本提供充分投资空间。
从投资比重上分析,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高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农户投资比重较低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走势。在“七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5.70%,农户投资比重为34.30%。在“八五”时期末,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了85.19%,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农户投资所占比重却下降了20多个百分点,为14.81%,在“九五”时期虽然有所上升,但从长期看处于下降趋势。到“十五”时期和“十一五”时期,分别为12.78%和6.10%。固定资产投资却分别上升到86.52%和93.90%。民间投资在全社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呈现不断提升趋势。在2000年以前,民间投资所占比重分别在50%以下,在此之后,民间投资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到2008年以后,达到70%以上,2011年达到了79.63%。
第四,第二、第三产业投资比重较高。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河南省投资于第一产业的比重还没有超过1%。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后,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所占比重才达到3%;而投资于第二产业比重达到了50%左右,投资于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占40%以上。第二、第三产业投资比重过高,与河南省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符,同时,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也会影响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第五,河南省投资于农林牧渔业和工业的比重在逐年升高,由2007年的3.57%逐步上升到2011年的4.06%。建筑业的比重在下降,由2007年的0.35%下到了2011年的0.08%。第三产业中,房地产业投资比重上升较快,2011年达到了25.08%;而教育业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投资比重下降较快,其他大部分行业比重都比较稳定。
第六,河南省资产投资主要分布在以郑州、开封和洛阳等为核心的中原城市群。河南省下辖18个地级市主要划分为以郑州、济源、焦作、新乡、开封、许昌、漯河、平顶山、洛阳等为核心的中原城市群,以安阳、鹤壁、濮阳为主的豫北经济区,以三门峡、南阳为主的豫西南经济区,以驻马店、商丘、周口、信阳主体的黄淮经济区。2011年,中原城市群投资额为10121.48亿元,豫北经济区域投资额为1887.56亿元,豫西南经济区投资额为2236.78亿元,黄淮经济区为3526.7亿元。其比重分别为56.96%、10.62%、12.59%和19.84%。
二、河南省资产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河南省投资结构问题。一是三大产业结构投资不合理。目前,河南产业投资结构问题比较突出,总的来说是第一、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明显不足,2011年,河南省第一产业完成投资占城镇投资的比重仅为4.06%,第三产业投资比重44.58%,第二产业投资过热,比重为51.36%。二是投资在各个行业的投资量有升有降,增长速度有快有慢。近年来,河南省力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但是投资于基础产业资金短缺,同时基础建设滞后制约着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其他行业投资的绝对量在稳步上升。三是投资区域结构不合理。中原城市群、豫北地区、豫西豫西南地区和黄淮地区四大区域投资状况不均衡、不合理问题凸显。中原城市群凭借其重要的地理位置与良好的投资环境,其投资总量占全省的份额达到50%以上,其他经济区域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第三,河南投资效率问题。政府投资周期长且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等各种社会公共事项,导致当年的政府投资产出上的回报率较低。与非政府投资相比,理性投资者会更多考虑投资回报问题,因此,非政府投资者投资产出效应比较大。另外,由于河南省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间相差也比较大。中原城市群、豫北地区由于在能源、资源、交通区位等基础上的优势,投资效率较高。豫西经济、豫西南经济处于中间层次,黄淮经济区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等原因,资产投资效率最低。资产投资的产出效应也不尽相同。同时,资产投资在不同产业上投资效率也有明显的差异。河南省投资于第一产业的效率较低,这与河南省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率低有直接关系。
三、优化投资的途径及建议
其次,调整投资结构,加强基础建设。政府应加强第一产业、工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减少第三产业的投资。具体到详细的行业中,应加重对教育的投资,在现有水平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相对比重。
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体制。投资应考虑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决策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讯技术,建立政府投资信息互通技术体系,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降低政策决策成本。建立政府投资综合考核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第四,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区域发展战略的协调性、科学性,做好产业转移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协调并形成产业合力。调整产业政策,加强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建设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环境,加快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机制。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环境,必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力求实现地方经济、企业与金融业发展“多赢”的局面。完善民间投资企业内部融资机制和民间投资外源融资体系,降低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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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诉讼原告的代表能力
相对于传统的民事、行政等以维护私人权益为目的的私益诉讼而言,公益诉讼最大的不同点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这种诉讼目的的不同,表现在具体诉讼技术方面就是公益诉讼对传统诉讼中原告适格理论的修正和扩展,即某些依据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不具有起诉资格的私人或私人组织,如与所诉事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私人或私人组织,在公益诉讼中享有起诉资格。这种起诉资格的修正和扩展,一方面当然是由于原告适格理论限制了司法救济的范围,使许多涉及众多社会成员的公益问题无法交由司法来处理;另一方面,这种修正和扩展还基于这样一种预设,即认为私人原告在公益诉讼中能够很好地代表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然而,社会公共利益本身所具有的多元性、复杂性决定了私人原告在公益诉讼中的这种代表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单一的,在一个具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所诉事项实际上往往潜藏着多种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和选择。按照庞德著名的利益分类学说,“社会利益”也即我们通常所称的社会公共利益“是从社会生活角度出发,为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的正常活动而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具体包括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的利益、一般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六大类,每一大类下面又包括多种小类。[4]尽管我们不一定要同意庞德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分类,但庞德的划分无疑表明了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集合概念,是由多种利益构成的复合体。而在公益诉讼关心的公共问题中,往往正是涉及多种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和选择。如在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公益诉讼中,常常就交织着庞德所称的“保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如发展经济)、“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如个人身心健康、最低生活条件的保障)等多种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诉讼具有一种必须判明是非曲直、对错输赢的特点,因此通过诉讼形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就只能是在多种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明确的取舍,而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去考虑案件涉及到的所有社会公共利益。换句话说,诉讼自身的对抗性特点决定了公益诉讼较少具有利益妥协的性质,相反,它具有一种输赢立判、“黑白分明”的特点。其结果则是将多种并存的社会公共利益化简成一种单一的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使其中的一种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这样一来,公益诉讼的结果就与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初衷发生了某种程度的背离。因为公益诉讼之所以要对传统起诉资格的限制进行修正和扩展,或者说现代公益诉讼之所以产生,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人们对任何单一公共利益的存在失去了信任,也是因为随之而来的人们要求把政府政策问题融入一个受影响的利益相互妥协的过程。”[5]然而,公益诉讼本身又难以产生这种利益妥协的结果,难以出现“双赢”的局面,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公益诉讼在倡导社会公共利益多元化、反对社会公共利益单一模式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从终点回到了起点”,在事实上并没有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多元化的发展。
二、公益诉讼的纠纷解决成本
首先就原告负担的成本来看,学者们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往往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对胜诉原告的费用补偿上,如主张借鉴美国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一些联邦制定法的规定,对胜诉原告遭受的损害给予加倍的惩罚性赔偿,并补偿胜诉原告的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等等。应当说,这种旨在降低原告诉讼成本的费用补偿制度对于鼓励私人提起公益诉讼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鼓励起诉的费用补偿制度并非总是有利于原告,它在免除当前原告承担的诉讼成本的时候,这种成本不只是被转移到当前的被告身上,同时也会转移到潜在的未来原告的身上,容易出现当前原告向未来原告的权利“透支”现象。
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这种费用补偿制度,用波斯纳的话来说,实际是一种“降低诉讼门槛”的简化诉讼的方式。然而,诉讼门槛一旦降低,很容易造成案件负担的增长,“因为它会鼓励当事人以诉讼替代其他争议解决方式”;而案件负担一旦增长到一定的限度,又势必产生司法服务供不应求的“拥堵”现象。[10]为了解决案件积压造成的司法“拥堵”问题,法院只能采取一些简化措施来提高办案效率,以求尽快了结纠纷。这样一来,法院的司法质量相对于法院“畅通”时期的司法质量就会有所下降,从而损害未来原告的合法权利。如在美国的集团诉讼中就存在这种倾向,即“法院拥塞可能导致法院仅仅为了避免审判而批准损害原告的和解方案。”另一方面,这种费用补偿制度在降低诉讼门槛、刺激案件负担增长的同时,还“可能增加缺乏根据的诉讼的比例”,而“当某类诉讼中充斥着缺乏依据的诉讼,法官就会(往往是无意识地)形成一种预期,认定该类诉讼中的下一个会同样缺乏依据。此种预期会使法官们对新诉讼的反应发生歪曲。”[11]其结果当然会使新诉讼中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由此可见,公益诉讼中对胜诉原告的费用补偿制度尽管有助于强化对当前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但它同时又削弱了对公益诉讼未来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尽管我们可以说任何制度都并非十全十美,但对任何制度而言,忽视制度的长期效应显然不配称为“制度”,因为制度存在的本身就在于解决长期而非短期的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讲,如何平衡对当前原告和未来原告的权益保护是公益诉讼费用补偿制度中的重要问题。然而,公益诉讼自身追求降低诉讼门槛的特点,如主张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享有起诉资格、免除胜诉原告费用负担等等,又使得解决这一重要问题成为了整个公益诉讼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用波斯纳形象的话来说,“……这依然是一个建设一条更好的公路同时却不对使用该公路的行为征收堵塞费的问题”,[12]就目前来看,我们还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两难问题。
三、法院和法官的角色定位
公益诉讼自身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不仅表现在私人原告代表能力有限、纠纷解决成本过高等当事人方面的问题,就法院方面来看,公益诉讼对法院的司法能力也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和影响。因为从根本上讲,“‘公共诉讼’建立在这样一个观点的基础之上,即存在一种法官能够认定和维护的可确定的公共利益。”然而,往往为公益诉讼支持者所忽略的一点是,当法官在每个具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都致力于“认定和维护”某种“可确定的公共利益”时,司法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会导致司法更少保守性、更多创新性,或者说更强调法官的“造法”功能、法院的政策形成功能。这点尤其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因此,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集团诉讼本身存在的创造性司法或者说“造法”要求,与司法自身的保守性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矛盾和冲突。正如有学者在讨论经济法的司法保障问题时所指出的,经济诉讼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要求法官“必须负起通过审判创造法和权利的责任”,但“由于以往的民事诉讼法理以实现既存的权利这种观念形态为前提,并不能为这种创造活动提供足够的程序法理论,因此经济审判有必要摆脱传统的诉讼理念,尤其是民事诉讼理念的局限,创建新型的诉讼理念,这才是经济审判庭唯一也是最好的出路。”[22]然而,这种“新型的诉讼理念”如何才能形成,或者说,现行司法模式应当如何变革才能满足公益诉讼修正现行实体法或形成新的实体法这种创造性司法的要求呢?在这方面,日本学者棚濑孝雄构想的诉讼的“参加模式”为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参照。因为棚濑构想的这种未来司法的新型模式,与公益诉讼所要求的创造性司法是一致的,可以看成是一种与公益诉讼相适应的新的司法模式。因此,下面即以棚濑构想的这种“参加模式”为例来讨论我们能否成功变革现行司法模式以适应公益诉讼的要求。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养殖业;优势;困难;目标
前言
保山市隆阳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养殖业的发展力度,并加大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以此来加强对隆阳区养殖业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该区域养殖业的规模化建设工作。所谓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就是人们所了解的农村合作社,该种组织能够以其独特的管理方式来将隆阳区的零散养殖农户归拢到大规模的养殖区域当中,从而使粗放的养殖模式转化为集约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改善农村的养殖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使农村的养殖业发展更加具有科学性。
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养殖业发展中的优势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养殖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养殖业中的发展目标
四、结论
当前状态下,保山市隆阳区应“十三五”的发展需求,在内部展开了养殖业的建设工作,需要将传统的畜牧养殖方式转化为现代化的养殖方式,从而使养殖业形成一定的规模,其内部必然需要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将对隆阳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为畜牧业的养殖工作提供安全保障,能够带领养殖户集中规避养殖过程中将会面临的风险。总而言之,隆阳区的畜牧业养殖将在农村合作社的带领下更加快速的步入正轨,为隆阳区实现富农惠农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田挺,赵意,傅建球.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策略研究――以永州市为例[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4,04:26-29.
关键词: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策略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由于地理位置,特色产业,地方政策等不尽相同,也导致了各个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经济相比还有巨大的差距。当前我国中西部农村还是比较贫困的,同时贫困人口的数量也比较多。不均衡的农村区域经济对于长远的发展是不利的。
1、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的经济产业结构依然以第一产业为主,且规模相对城市较小,从中看出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相对滞后。另外,农村区域的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也拖了农村经济的后腿。同时,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还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均存在内部发展不协调的情况。即在同一乡镇,几个自然村之间,因为过多原因有着显著的经济差距,且产业特征也极不协调。
2、农村区域经济发展遭遇的问题及困难
随着我国经济深化改革,农村区域也面临着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可持续型经济等众多挑战。
2.1农村区域经济整体落后,产业结构调整困难。我国目前农业经济总量相对比较低,而在这些农业经济当中,有比较大的一部分并不是来自于农村,而是来自于一些涉及农业的第二产业。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农村人口的收入高低,并切实影响着农村人口的物质生活。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虽然有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区域,但是绝大多数的贫困人口依然分布在农村区域[1]。农村人口的收入低也是直接导致农村区域经济较为落后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区域的农业产业有着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同时缺少专业化管理及标准化运营等特点。同时和第二,第三产业的连接不够密切,产业链不够完善,直接导致了生产,供应,销售,服务等环节相互脱节。另外,在农村因为受到生产力,成本等条件的限制农业经济比例依然偏低,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依然困难。
2.3城镇化缓慢,基础设施落后。在城镇化进程中投入的资金不够,直接影响了农村城镇化的速度,也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较为落后。“想要富,先修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交通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农村基础建设及道路设施的落后严重影响着物资的运输与流通,同时对于该地区的招商引资更是有着诸多不利,基础建设及道路交通对于投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比如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农产品无法便捷的运往各地,这会极大地影响产品销售。
3、应对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的对策
3.1城乡统筹一体化,制定科学发展计划。选取部分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作为试点,尝试以城带动村,以点带动面,加速农村产业升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另外要加速农村土地转化,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计划。另外,政府还要加大对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鼓励有资金的农民创办企业并予以相应的帮助,从而解决农村区域大量过剩劳动力就业问题,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3.3加速城镇化,加强优化基础设施。政府要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大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优化完善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在基础设施设计规划方面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为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制造有利的环境[2]。好的基础设施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带来更多的资金,为农村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助力。
4、结束语
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是一项持续且艰巨的任务,这需要农村地区能够正确认知到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困难,不怕挑战,抓住机遇。从制定科学的发展计划,加强对人才资源的开发,完善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建设等等方面入手,排除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上的问题和困难,为实现农村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