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类型环评报告(书/表)是否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3.1规定,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两个及以上)时,应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不考虑排气筒等效合并问题。
答:有组织的按排放口认定,比如烟囱等,一个烟囱为一个源;无组织的按排放单元认定,比如堆场、车间、装置逸散等,按排放形态分为面源、体源等,一个排放单元为一个源。
答:对于改扩建项目,凡涉及到排放特征发生变化的,应以本次改扩建所涉及工程的最终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评价等级。对于现有工程排放量(包括排放方式、排放强度)不发生变化的,不参与评价等级的计算。
例如:新项目排气并入到现工程原烟囱内的,应按合并后的排放量计算评价等级。污染预测模拟参数应选取合并后的排放量、流速、烟温等。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3.2明确了高耗能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导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了《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凡在目录内的均为高污染燃料。例如: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煤炭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高污染燃料目录》表2中规定限值的。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3.3规定等级公路、铁路项目,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对于没有集中式排放源的等级公路无需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云助手】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3.4规定对新建包含1km及以上隧道工程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按项目隧道主要通风竖井及隧道出口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所指隧道长度为项目单个隧道长度,隧道长度不累计,如有多个隧道,则按多个源处理。
二、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年限如何选取?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1.2.2规定,二级评价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调查或补充监测特征污染物是要明确项目建设前的背景值,不仅仅是评价特征污染物的影响。
P值只用于判断评价等级,而评价等级决定评价内容。大气导则9.3.1要求筛选Pi>1%的其他污染物,只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中污染物的选择,而不适用调查与补充监测污染物的选取。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3.1.1要求,对特征污染物的补充监测,应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对于不同特征因子重污染季节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应考虑不同季节,或根据特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背景值等因素选择出主要的污染季节。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3.2中的规定,以近20年统计的当地主导风向为轴向,在厂址及主导风向下风向5km范围内设置1-2个监测点。即一共设置1-2个监测点位。
答:主导风向应以当地长期气象统计资料判断主导风向,气象统计资料应包括静风频率。对于高静风地区,应考虑项目对全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的影响。
三、关于污染源调查
(一)二级评价是否需要核算非正常排放量?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8.8.7.5规定,非正常排放量核算应结合进一步预测结果,优先提出相应的污染物控制与减缓措施。二级评价不做进一步预测,所以不需要。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5评价基准年筛选要求,应当选择近三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一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针对引用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应当也满足此要求,原则上应是所选基准年的数据。
四、关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中二次污染物评价因子筛选和预测模型选取是根据新增量还是现状+新增量?
答:二次污染物评价因子的筛选和预测模型选取不考虑不发生变化的现状排放量。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8.8.5规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自厂界起至超标区域的距离,不包括厂界内的厂区。
答:导则推荐的模型包含气态污染物的干湿沉降的计算模块,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在判断评价等级过程中,如果污染源附近3km范围内有大型水体时,按导则附录B.6.2规定,估算模型AERSCREEN需选择岸边熏烟选项,根据估算结果才能判断是否发生熏烟,以及确定评价级别。
五、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答:对于评价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可判定为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10.1.2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对于现状达标的污染物的评价,叠加现状浓度,叠加后的污染物浓度需符合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