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确保中广核3GW风电基地项目全容量并网

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20日,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兴安盟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对<兴安盟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汤灏戚阳

附件:兴安盟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兴安盟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提高我盟质量总体水平,深化质量强盟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以增强兴安盟产业质量竞争力为核心,以推动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升级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强盟建设,全面提高全盟质量总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提高,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98%,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5%,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3分以上。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质量强盟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发展质效并举,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三、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一)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力。

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国家、自治区装备首台套、零部件首批次产业政策,强化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优化新能源装备配套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推进工业化和数字化融合发展,依托自治区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开展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工作,引导企业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进行贯标,助推企业数字化水平提升。

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对旗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调度、定期监测,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进行问责,力争在2025年前阿尔山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督导评估验收;发挥职业学校实训基地与师资优势,调研培训需求,免费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定期通报培训情况,将培训质量和人次纳入年底考核目标和双优校评选的重要依据。

深化政企合作,推动校企合作,加强人才培养;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兴安行”活动,为企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提供服务。

共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中心,围绕产品安全高效生产、新产品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生产技术标准化和社会服务开展工作。实现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林草产品,加强产品商标注册。

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典型选树,组织开展青年技能人才、青年岗位能手宣讲活动,利用团属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

(二)坚持质量发展绿色导向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重点领域拟建项目节能审查等关键环节,坚决从源头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要求,推动各行业领域绿色化发展,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废旧汽车治理等工作,打造健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切实推动我盟实现高质量发展。

争取项目、资金,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入库项目。

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将落实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纳入各旗县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到2025年计划建设生态修复项目30万亩。实施好重点区域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巩固好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成效,持续提升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引导商超开展禁塑限塑行动,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连卷袋。

(三)推动质量发展便民利民

运用电商直播等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开展农畜产品线上促销活动。政银合作,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文旅市场消费;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畅通诉求渠道,规范运转流程,保障诉求人合法权益,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

拓宽质量救济渠道,进一步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完善质量保证金投诉举报方面的举措。

持续加大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辖内保险机构开展消费争议先行赔付,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增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

(一)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针对盟内重点领域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情况进行定期评测,加快推进我盟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通报盟内重点领域门户网站未完成IPV6升级改造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检查评估。

加强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质量监管,开展高价值专利、商标培育行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提升产业质量竞争能力

加速智能控制设备在种植业当中的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出适宜我盟的智能管理模式。通过应用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逐步提高种植业规模化管理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推动农牧业数字化转型。依托扎赉特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建设智慧农场,推广“掌上产业园”APP,物联网感知、空天地一体化遥感、智慧农机、远程溯源视频等数字农业装备和技术应用,完成产前精准指导、产中智能管控、产后平台直供的全产业链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北方大田应用智能装备的新经验,大幅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结合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开展标准化生产规程入企工作,帮扶企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引导企业选用良种,有效提升产品品质,推动全盟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开展种植业单产提升行动,促进种植业质量提升;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等创建工作,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围绕国家、自治区政策资金投向,加大项目储备及前期手续办理,积极申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围绕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任务,完成“鹿角湾”温泉度假营地、温泉博物馆、氧心森林浴道等一批优质主题产品,推出啤酒·青坊、圣泉雪集、潮嗨巷等一批休闲体验业态,研发梦幻阿尔鹿、物产阿尔山、创意阿尔山、生活美学阿尔山以及非遗民艺阿尔山等五大系列文创商品,改造提升蒙中医院“阿尔缮”药浴疗法中心,提升度假区的综合品质、市场竞争力。

政银联合,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建立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精准高效对接。

鼓励银行业机构不断丰富知识产权、仓单和股权质押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定期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建设“以红色党建为引领、企业诚信为核心、多方联动考核为手段”的全盟物业服务监管平台,构建党建引领有力、行业监管到位、运行机制高效、管理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确保造林绿化苗木质量;搞好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的衔接,逐步推行合同制育苗,推行订单育苗,避免盲目生产,造成损失;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苗圃+农户”“苗圃+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与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

(三)提升产业集群的质量引领力

持续推进内蒙古科尔沁肉牛、大兴安岭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

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

推进兴安盟经济开发区认定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

(四)培育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全力推进大型风电基地项目,确保中广核3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全容量并网,力争蒙能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蒙能突泉县百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推动新能源高比例集中式发展。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以市场化方式就新增负荷产业批量配置新能源资源,重点打造“新能源+氢能”“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负极材料”“新能源+镁冶炼”“新能源+高载能产业转移”“新能源+生态治理”6大产业集群。

专栏1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

推动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各旗县市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建设高质量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业“四控行动”“单产提升行动”,促进种植业质量产量双提升。加强中(蒙)药饮片质量保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中(蒙)药药事管理和临床合理使用,推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使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中(蒙)药质量。指导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品牌建设,提升商标品牌带动能力。

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一)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推动健全行刑衔接等制度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涉食品领域犯罪行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动参加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助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多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培训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会商研判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风险;做好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完成全盟免疫规划疫苗的配送、储存、使用全链条质量管理,确保疫苗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大对疫苗的运输、储存等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旗县市对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的合法性,储存的合规性和使用的安全性。强化全盟106个免疫接种门诊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免疫规划工作专项培训会,对全盟疾控中心开展免疫规划现场指导检查。对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人员及时组织盟旗疾控机构开展调查诊断工作;强化药品监督管理服务。多部门联合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实施麻精药品电子印鉴卡管理,实现麻精药品申请、审批、采购、使用全流程实时闭环管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继续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项目,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古代经典名方、验方。成立蒙药制剂成果转化专家组,针对肺病、消化、心病、肾病等院内制剂开展科研攻关。

落实自治区重点产业专项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引导医药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开展冷链车辆信息在线监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货运企业开展冷链货运业务。

(二)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

深入开展节粮减损行动,通过推进庭院立体储粮、建设集中储粮点、探索“粮食代存”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籽粒直收等举措,降低粮食损耗,提升储粮质量。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地趴粮”和其他不科学储粮方式。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宣贯工作。

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林草局下达的监测任务,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标认证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盟“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企业数、产品数、认证产量总量分别达到170家、500个、44万吨。

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内消费品质量监管,定期对重要消费品开展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通过信用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宣传周等活动,引导企业申报有机产品、绿色产品、低碳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

组织绿色建材认证培训,鼓励建材生产企业进行绿色建材认证。

督促寄递企业落实绿色统一采购制度,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优先采购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材料,提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应用比例。优先选用可重复使用、末端易回收利用的包装产品,推广生产能耗低、可自然降解、再生循环利用率高的包装产品。督促寄递企业优化包装操作,减少包装物使用,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

积极支持我盟科沁万佳、金格勒食品等外贸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产品,获得国内国际认证。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我盟重点外资外贸企业进出口,对外贸进出口值达到政策标准的企业拨付物流补贴资金。充分调动县域政府和市场主体积极性,开展好破零增量工作。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实施免保费投保优惠政策,为外贸企业提供订单保障。组织企业参加经贸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外贸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召开会议。组织有关部门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进出口贸易经验做法,寻求合作。

积极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基地等备案工作,提升出口产品质量、鼓励资源类商品进口,一企一策服务企业,提振企业信心,持续优化矿产品进口监管,坚持铁矿产品“先放后检”,不断提升口岸货运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长。

(三)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

组织企业开展国家、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加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工作的宣传指导,推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推荐企业申报自治区装备首台套、零部件首批次认定工作。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全面掌握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精准施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立足我盟资源优势,依托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提升。加强新能源装备质量监管。

专栏2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

五、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切实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品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升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效能。持续强化责任追究追溯,督促落实全盟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项目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定期对项目法人招标、发包、拨付工程款等行为进行“四不两直”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强化运行管理维养经费及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落实。建立工程质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标评审范围并将继续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二)推动建筑材料品质提升

引导企业在新型建材推广应用方面研发新产品,关键技术攻关,力争该领域项目获批自治区科技厅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在项目开工前建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制度,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试验检测抽检;聘请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对项目用材料进行抽检。

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建材产品进行质量监管。定期开展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监督抽查,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建材产品进行后处理并追溯源头。

严格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

(三)提升建筑质量水平

推荐全盟培育建造优秀项目,积极申报参与自治区草原杯、大禹奖评选活动。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建立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制度;实行交通工程设计双院制审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完成后,邀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及专家对设计图进行审查;推行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新工艺及技术工法开展课题研究。

鼓励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制定印发《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有关规定》,推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细化任务目标,积极推进保温与机构一体化技术应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竣工的绿色建筑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加强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调度推进情况,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盟内企业资质晋升,提高市场竞争力,为企业走出去奠定扎实基础。搭建平台,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技术协作等方式参与区外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本土企业与区外企业合作新模式。

专栏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

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收,举办标准化现场交流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实施样板示范,进一步推进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兴安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推进兴安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的建设。

督促各旗县市水利主管部门引导施工单位加强技能培训,引导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交流活动,打造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

继续推广BIM技术,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和交通工程项目力争全部采用BIM技术,加快推进建设智慧工地。

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一)促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

支持引导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农机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扩大机械化社会服务质量和范围。促进耕地持续保护利用和增产增收;开展业务培训,更新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提升推广能力;联合自治区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为广大农民提供教学科研、科普宣传、项目示范、成果转化全方位的科技服务。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育示范优质水稻新品种,开展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地方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三品一标”发展,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培训生产主体和本土科技人员,提升技术。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建设,指导乌兰浩特市加快完善农村电商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招募社群电商、培训、新媒体运营、公共服务等14家电商企业入驻。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安宁疗护试点项目建设,并于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1所盟级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方面: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3年全盟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计划完成3280户。社会事务方面:积极开展“助康工程”项目筛查。对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提供手术矫治康复和假肢矫形器配置服务,开展手术治疗和假肢矫形器取型、配发助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

优化普惠金融资源,加大煤炭能源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阶段性货币政策,支持全盟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

持续推进新时代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2024年年底前建成标准化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400个。

组织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宣贯培训,引导企业上云,为中小企业赋能。

(二)推进生活服务品质化多样化

在景区内开设形式多样的互动体验文化娱乐活动项目、打造草原宿集等品牌建设项目,培育温泉度假、森林康养、研学体验、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开展培训,加强旅游市场主体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广普及健身气功项目,举办“健身我帮你”健身气功线上线下一起学活动,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让健身气功融入群众的健康生活。

扎实推进全盟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

选树优秀家政服务员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打造家政品牌,提高家政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全力推行“党建+物业”工作模式。通过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等方式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做大做实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有效融入基层治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严格物业企业的选聘,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快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搭建一套涵盖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企业、业主多方的满意度测评体系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大力推广定制客运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出行多样化需求,有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门到门”“点到点”客运服务,提升客运行业监管治理水平。加快我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发展步伐。依托现有农村牧区客运站场及运力资源,建设“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布局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开展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编写制发《乌兰浩特机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手册》,从组织架构、服务日常与风险管理、员工培训、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等维度,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手册,推动机场服务品质提升。

开展优势产业和产品电商化改造,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老字号企业转型升级,运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提升优势产业产品知名度,带动企业产品销售;利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我盟家政服务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持续提升移动支付产品服务能力。推进“云闪付”APP、“手机号码支付”功能和商业银行APP支付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移动支付产品应用功能、使用流程,开展移动支付应用及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普及,优化移动支付使用体验。强化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打造各类便民支付场景典范。推进旗县及农村牧区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发挥支付平台优势,助力农畜产品销售。

深入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和“假如我是一名患者”主题活动,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增进医患沟通,有效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好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持续推进京蒙协作医疗倍增计划,不断加强与北京协作,提高我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探索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积极争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三)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品质化

织密便利店网络,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店建设。

提高文化场馆的覆盖率,增加文化馆、图书馆的数量和建设面积,每年新增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各3个。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展示推广我盟的文创产品、旅游资源、非遗产品。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扩增收,培育和打造区域领先、就业辐射效果显著的就业技能培训品牌,提供便捷就业创业服务;强化线上线下用工服务对接,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和信息,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动态调整。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持续做好全盟卫生应急队伍储备。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盟结核病等传染病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培训,提升病原学快速检测能力。盟疾控中心纳入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开展致病菌基因测序,提升病原学溯源能力。完成盟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变更后资质认定工作,提升生活饮用水检测能力。

强化口岸公共卫生防控,持续加强一线人员重点疫病防控知识和实操能力培训,提升一线实战能力。强化口岸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应用,提升监管一线筛查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置重点监控疫病,切实做到多病同防。围绕口岸核心能力要求开展排查,即查即改,及时消除能力弱项和存在漏洞,不断提高阿尔山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

专栏4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结合实际,印发“技能兴安”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高质量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扩增收,扩大技能人才评价覆盖面,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保障服务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做到“应培尽培,按需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针对全盟企业,全面推行中国特色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转岗即能顶岗”目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支持龙头物流企业发展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新型货运组织模式;加强对冷链物流企业及车辆的监管。推行自治区现代物流行业标准体系的实施。

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协调家政服务企业申请为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推行、指导我盟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

开展旅游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旅游从业人员和经营单位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全盟旅游市场秩序,全面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开展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高游客满意度;通过举办文创旅游商品企业培训班,组织文创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览活动,提升我盟文化旅游创新产品知名度,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市场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产品研发,组织代表性传承人赴北京、成都、苏州等地开展非遗研培工作,提升技艺技能和创新思维,建设“兴安领创”非遗传承展示体验中心,为传承人搭建展示、销售、宣传、交流于一体的平台。积极培育高等级民宿、高星级酒店、高等级旅行社,树立标杆企业,发挥激励引领作用,提高旅游市场服务质量。

建立医疗人才双向交流合作长效机制。选派骨干医师进京技能培训,邀请北京市医疗机构各专科专家进行坐诊指导。推进医疗领域融入长春都市圈,强化与长春市技术先进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协作,派人学习深造、邀请长春市医疗机构专家来我盟开展技术帮扶。

大力推进等级评定工作。到“十四五”末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60%以上,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参评,加强对评定结果应用,将等级评定与政策扶持、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衔接。推行养老机构全部参与等级评定,采取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周调度、月检查的方式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助推服务质效提升。

全面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品牌培育、典型带动,引导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全面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扩容提质。

七、提高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一)强化质量技术创新应用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支持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制药、化工等行业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培育;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企业交流学习,强化企业梯次培育,推荐企业纳入工信厅评定行列。推荐我盟企业申报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项目。

推进“校企合作”共同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教授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持续免费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服务,做好技术服务及培训指导工作。

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务院、自治区国资委举办的各类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培训,学习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做法,提高监管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聚焦“土特产”发展,扶持林果加工企业扩大产品、研发新品、抢占市场,打造兴安林草品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企业技改升级。聘请专业团队对林草产业进行包装设计、品牌宣传,打造兴安盟食用油、“蒙榛”等优质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积极做好地理志集体商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地区产品影响力。

(二)推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支持企业以质取胜发展,组织参加自治区水利厅开展的各类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学习和质量管理工具的培训,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在施工现场,推行BIM应用,使用新型管理工具。开展旅游各行业国家评定标准培训,加快旅游企业改造提升。

(三)打造兴安盟特色优势品牌

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宣贯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品牌建设培训工作。

开展“兴安盟老字号”认定工作,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称号。开展“蒙”字标等品牌认证宣传推介工作,推进品牌建设。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加强兴安盟优质特色地理标志挖掘、培育、运用和保护、鼓励企业开展商标注册、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等工作。宣传推广“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培育和指导工作,推进商标量质齐升;支持扎赉特旗创建“兴安盟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指导企业参与商标品牌价值评估等活动,维护品牌价值。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为企业品牌运营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专栏5品牌建设工程

积极培育我盟旅游品牌,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实施《“兴安盟大米”产业提升工程》,提升兴安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积极建立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培养品牌建设人才。培育壮大我盟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品牌企业。推荐企业申报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通过举办“中蒙国际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目标市场等各类展会活动,宣传推广兴安品牌,提升兴安盟农特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聚集我盟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能力参数、完善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实施计量标准器量值传递工作、开展检定校准服务。开展强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食品药品免费检验检测服务,实施药品监督检验;深化政企合作,与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持续推进对标达标工作,力争每年培育1家自治区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

(二)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加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和机器换人项目培育力度,支持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广泛动员发动企业商协会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强工匠学院建设。支持协助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申报第一批内蒙古工匠学院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组织第二批工匠学院项目申报。扎实开展计量能力建设工作,每年至少新增一项计量标准。持续推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改造,争取财政资金进行设备升级。为促进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专栏6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

建设农畜产品检测中心,承接企业研发和科技转化项目,逐步建设成区级检测重点实验室。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开展“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消防产品、儿童玩具、非标油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专利、非法复制发行图书、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源头管理。

聚焦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推动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同监督的强大合力。

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增强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

开通水利工程质量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在建重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执法抽查。加强质量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强化质量政策制度落实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对竣工项目严格监管,进行等级评定。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和信易+纳税信用贷款宣传,及时将全盟纳税信用A、B级企业名单向盟内金融机构推送,助力企业便利融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做好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积极推进阶段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运用。支持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推送《兴安盟辖内自治区级、盟级及旗县级节水型企业名单》,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盟内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引绰济辽”工程一期项目主动授信41亿元。紧抓政策实施窗口期,加大货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推动“双碳工具”落地实施。金融机构加大绿色贷款项目储备,加大绿色信贷投入,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领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绿色低碳经济。以央行低成本资金精准“滴灌”减碳降耗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行动,发挥全盟6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与师资优势,为农牧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人员、企业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婴幼儿保教员、养老人员、农村妇女、乡村振兴人才开展免费技术技能培训。定期调度并将培训质量和人次纳入年底考核目标和双优校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工业产品监管事前事中全链条管理;加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开展产品召回政策措施、知识宣传,加强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和报送;预防和打击假冒违法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坚决贯彻“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持续落细落实,确保全盟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开展兴安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

开展“昆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治理,净化市场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积极推进“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广追溯管理标杆典范,推动追溯系统对接,进一步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24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认定、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挂钩。2025年:到2025年重点解决农业系统“二品一标”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全面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按指令开展查检作业,规范取样送检和查检作业处置,切实增强属地查检、口岸监管工作本领;加强部门合作,采集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动员职工参加全国、全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挖掘引领性劳动竞赛,助推工程或项目高质量建设。动员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强“五小”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促进职工素质提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创新发展。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行业商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开展自律行动。加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宣传引导。指导协会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加强行业自律。

(五)加强质量交流合作

专栏7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

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行产品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并在信用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子电器、儿童和学生用品等隐患排查处理,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和产品伤害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报送本地区市场缺陷消费品信息和产品伤害监测情况,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完善评估考核。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深化各地各部门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盟委、盟行署请示报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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