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节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废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201520152030
临建设施205620151530
非易燃库、站156615151020
易燃库站20201520252030
固定明火处25151525~2530
木料堆2015102025~30
废料、容易燃杂料303020303030~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目的
电梯安装、维保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性要求极高,在各种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这就要求我公司对紧急情况的出现要时刻做好准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置,为做到这些,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应急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维修工作。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办公室。
3.2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汇编入此《应急预案》。
3.3工程部、维保部、施工班组:当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伤、死、损坏设备)时,不论是否与公司有关,都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4、应急组织
4.1公司应急小组
4.1.1组长:
4.1.2副组长:
4.1.3组员:
4.2工程部应急小组
4.2.1组长:
4.2.2组员:
4.3维保部应急小组
4.3.1组长:
4.3.2组员: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报警服务110
5.5公司办公室
5.6工程部
5.7维保部
5.8节假日值班
6、电梯困人救援方法
6.1执行人:维保部
6.3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在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6.4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与以配合。
(2)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3)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拱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准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发生火灾
7.1执行人:维保部
7.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办公室。
7.5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7.6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7.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7.8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9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
8.1执行人:维保部
8.3接到政府部门发布预报,由维保部通知顾客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
8.4当地震已发生,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2)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3)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现象时,再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6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梯湿水处理
电梯机房处于建筑物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处,还会因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湿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6)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10、停电造成停梯时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故障或限电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xx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xx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二)成立xx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江廷明
成员:张付显、邵子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特制定北京华泰龙安物业城市月光管理处《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一、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领导机构
1、小区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设在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
二、认真组织防汛工作检查,做好各项防汛准备
2、作好人防工程防汛的各种物资准备工作(如:水泵、铁锹、沙袋等)。
3、汛期各使用人防工程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报防汛办公室。
4、负责防汛工作的各级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三、突发汛情的应急处理
(一)、处理要求
(二)、各类事件应急处理
2、遇有汛情对人防工程造成威胁,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和拦堵,要保证人防工程和人员的安全。
3、发现有塌方的隐患时,要做到积极疏散人员、保障人身安全。并立即报防汛办公室、防汛领导小组。
人防工程防汛抢险任务由保安消防中心和维修中心担任,负责小区防汛期间的应急处理施工任务,保证人防工程防汛措施的落实。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二期基建抗洪抢险和处置突发汛情的能力,切实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确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工程基建抗洪抢险工作。
第三条应急准备
1、成立xx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
2、各施工单位要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和制定防洪预案。发生险情后,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成员要率先赶赴抢险现场,迅速调集各抗洪抢险突击队及其它抢险人员,进入险情地段实施抗洪抢险。各抢险突击队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确保基建设备、人员安全。
3、进入汛期前,各施工单位负责对防洪设施的全面检查,负责防洪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安全监督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防汛检查情况汇总,监督清理障碍,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4、各施工单位要经常检查、试转排水设备,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启动。
5、进入汛期后,各施工单位要把防洪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巡逻人员要24小时掌握防洪险情,发现问题后要立即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6、各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学习本预案,明确组织分工及各项要求。在进入汛期前组织一次抗洪演习。
第四条应急响应
1、险情发生后,基建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应立即通知防洪队员参加抢险工作。
2、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防洪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赴结集地点,按照组织分工立即行动。
3、防洪队员开启防洪泵排水,防洪队员迅速将现场的所有下水盖板掀起便于泻洪,并利用防洪沙袋垒墙堵水。阻止洪水向厂房倒灌。
4、当洪水过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加装临时排水泵,确保顺利泄洪。
5、防洪队员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各抗洪抢险突击队要以大局为重,互相配合,认真组织,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防洪抢险任务。
第五条后勤保障
1、各施工单位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洪器材、物资并应做到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以及领用、发放记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用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则将给予每人次500元及以上经济处罚。
2、车辆、生活、医疗保障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3、在组织所属人员做好抗洪抢险的`同时,注意督促执勤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严防不法人员乘机破坏,确保治安稳定。
xx
第七条附则
1、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归口管理。
2、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违反本预案的规定,不落实责任,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扩大者,按规定考核。
4、本预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防汛工作,避免和减轻汛期由洪水造成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20xx年安全防汛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水利工程隐患分析
乡地势北高南低,山地占全乡幅员面积的85%,丘陵、河谷及平坝仅占15%。境内木门河、石龙河贯穿五个村,小型水库、山坪塘、微水池、渠堰分布较广,一遇洪水积水较快,加之个别塘、库修筑质量较差,排洪设施不齐,管护责任不明确,一旦发生决堤、溢洪、超过警戒水位现象危及范围较大。就诱发因素而言,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十分明显,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至10月份。
二、救灾准备
(一)救灾人员准备。主要由党员干部、民兵、志愿者及受灾地区的群众组成。在分析灾情大小的前提下,对参加的人员数量及构成进行周密部署,适时对救灾队伍继续培训和演练,提高救灾水平。
(三)救灾资金的筹集。在开展救灾自救的同时,要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补助。
三、应急措施
(一)开展抢险抗灾。组织救灾队伍和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紧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转移安置灾民。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各村、各部门要协同乡政府立即组织救灾队伍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同时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
(三)及时救治。卫生院、畜牧站组织人员对损伤的人员和畜禽实施紧急救治,并对灾区严格消毒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加强监控。对病、险塘(库、堰、渠)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严密监测,重点排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恢复基础设施。各村要组织群众对毁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及时恢复。
(六)抓好生产自救。全面落实帮扶措施,组织群众恢复生产,指导农民采取生产补救措施。
四、灾情收集和报告
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部门要确定一位信息搜集人员,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现灾情后,各村及各部门在抓好抢险救灾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乡政府,对重大灾情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及时汇总,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凡是发生重特大灾害,本预案启动。受灾的村、单位按本预案及时行动,开展抗灾抢险。
为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改变我区蔬菜基地设施薄弱、规模小、生产率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现状,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安庆市20xx年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和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区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我区蔬菜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区蔬菜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
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我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地市场,依托城市及周边市场,在巩固和稳定老菜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20xx年,我区新增各类蔬菜基地480亩。其中:常年菜地180亩(其中设施栽培50亩,露地菜地130亩),季节性菜地300亩(其中水生蔬菜200亩,间套轮作100亩)。
三、项目布局
20xx年新增480亩具体安排在:
1、新洲乡(1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30亩,露地常年菜地8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80亩。
2、长风乡(2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20亩,露地常年菜地50亩,水生季节性菜地20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20亩。
四、主要措施
1、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各乡要按照区的布局安排,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施地点、面积及品种等。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乡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施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
2、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区政府把蔬菜生产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也要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任务分配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
3、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区农业局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负责全区的蔬菜生产规划和技术服务。逐步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各乡以农技服务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本乡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服务。要依靠科技,注重改善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要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4、整合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继续落实《安庆市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试行)》,对达到基地建设标准的.蔬菜生产、加工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经过验收合格的予以奖补;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
5、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创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菜基地规模。
五、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
1、实行“菜篮子”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政府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来抓好抓实,将其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各乡要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经费,明确责任,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把蔬菜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种植任务的全面完成。
2、加强督促检查,健全激励机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种植任务落到实处,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允许科技人员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分成比例合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益阳远程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我部)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事件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我部施工中突发的特、重大、较大、一般安全质量事故及人身伤亡、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事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自然灾害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我部工程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超出事件发生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的应对工作;
(2)相临参建单位区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预案体系
我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我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我部所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有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事件专业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级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领导机构
我部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专业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2综合协调机构
2.3
有关类别事件专业机构
2.4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部负责物力保障,财务部负责财力保障工作,工程部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各专业施工队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配合各部室工作。
2.5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专业作业队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6应急救援队伍
我部应急救援队伍由项目经理、副职、各部室及专业施工队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3、应急管理职责:
3.1组长职责
3.2副组长职责
按组长指令及现场报告的情况,组织小组成员按照预案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和抢险救援小分队人员正确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同时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3.3工程部职责
(1)在技术方面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3.4综合办公室职责
(2)负责组织现场安保人员进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3)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信息通报。
3.5安质部职责
(1)负责定期对职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2)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测报警、应急处置等,并对各个阶段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
(3)根据工程进度,对各个阶段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方法和应急救援重点,制定专项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措施。
3.6保障部职责
(1)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物质材料的调运及储备物资材料的搬运。
(2)负责组织人员起动应急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
(3)发生突发事件后,道路受损时迅速组织抢修。
3.7财务部职责
负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四级。
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Ⅰ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线施工发生有关行车大事故以上;
(3)施工中发生特大安全质量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或区域生态功能丧失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2重大突发事件(Ⅱ(Ⅱ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3)进口原材料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4)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5)因环境污染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通、转移群众100人以下,50人以上。
4.3较大突发事件(Ⅲ(Ⅲ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线施工发生有关行车一般事故;
(3)施工中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0人以下。
4.4一般突发事件(Ⅳ(Ⅳ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
(3)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5、信息报送与处理
5.1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我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安全质量部报告。我部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突发事件1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司安质部、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分本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先期处置。
(2)发生突发事件,如波及周边的社会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突发事件1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司安质部、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5.2突发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
(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损失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救援处置工作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内容。
6、应急救援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
6.2培训
6.3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向项目部上报演练资料(文字、图片、音像等)。